2025年食堂D区瓶装饮用水采购及配送网上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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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食堂D区瓶装饮用水采购及配送网上询价公告

重庆国涵 (略) 对 (略) 第十一中学校2025年 (略) 瓶装饮用水采购及配送 (略) 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总预算: # 元,价格类型: 单价 )
  • 包1(标的物种数:1)
  • 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1 家
目录/需求描述 单价限价 数量
目录:
餐饮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1.05 元 1(项)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 (略) 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投标(报价)时间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2024-12-19 09:00:00(北京)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24-12-19 11:0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本项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供应商须 (略) 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纸质响应文件的提交,且线上线下递交的响应文件内容须保持一致。缺少任意一项均视为无效响应,响应文件提交规则如下。

    1、线下(投标现场)响应文件提交规则:

    (1)响应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

    (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询价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3)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4)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响应文件。

    2、线上(行采家-询价-电子竞采模式)响应文件提交规则:

    供应商须同时在线上上传盖章后的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

六、商务条款
  • (一)交付时间:
    本项目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 (二)交付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和质量监督员在场情况下当面进行感官检验、外观检验或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质量不能达到收货标准,采购人拒收配送物资,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迅速补充合格产品。对符合要求的产品当场作出记录,双方签字确认。如送货不及时或因质量问题不能达到要求,按缺货金额的5 (略) 罚,累计达到3次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2)提供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损失。

    (3)因验收货物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商品,成交供应商应作 (略) 理。

  •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以瓶为单位。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包括所有的货物价(含税)、货物的包装费、运费、装卸费、搬运、人工、分拣、仓储费、检验费、保险费、税费等货到实际使用方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 (五)付款方式:

    本项目由采购人实行按月结算,每月结算金额按实际送货数量进行结算,结算方式如下:

    1.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订单交货后,采购人出具双方签字的验收清单;

    2.成交供应商应在当月15号和月底前按实向采购人开具供应货品发票并申请付款;

    3.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付款资料进行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给成交供应商;若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支付,采购人提前通知成交供应商。

七、其它要求
  •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 (略) 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
    重庆国涵 (略)
  • 联系人:
    李国强
  • 联系电话:
    023-#
采购需求方
  • 单位名称:
    (略) 第十一中学校
  • 联系人:
    叶老师
  • 联系电话:
    023-#
免责声明
本平台是参照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法律法规构建,适用于政企单位合规内控自主性项目采购,具体执行遵循单位内控管理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本页面发布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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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涵 (略) 对 (略) 第十一中学校2025年 (略) 瓶装饮用水采购及配送 (略) 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总预算: # 元,价格类型: 单价 )
  • 包1(标的物种数:1)
  • 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1 家
目录/需求描述 单价限价 数量
目录:
餐饮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1.05 元 1(项)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 (略) 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投标(报价)时间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2024-12-19 09:00:00(北京)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24-12-19 11:0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本项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供应商须 (略) 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纸质响应文件的提交,且线上线下递交的响应文件内容须保持一致。缺少任意一项均视为无效响应,响应文件提交规则如下。

    1、线下(投标现场)响应文件提交规则:

    (1)响应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

    (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询价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3)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4)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响应文件。

    2、线上(行采家-询价-电子竞采模式)响应文件提交规则:

    供应商须同时在线上上传盖章后的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

六、商务条款
  • (一)交付时间:
    本项目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 (二)交付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和质量监督员在场情况下当面进行感官检验、外观检验或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质量不能达到收货标准,采购人拒收配送物资,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迅速补充合格产品。对符合要求的产品当场作出记录,双方签字确认。如送货不及时或因质量问题不能达到要求,按缺货金额的5 (略) 罚,累计达到3次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2)提供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损失。

    (3)因验收货物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商品,成交供应商应作 (略) 理。

  •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以瓶为单位。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包括所有的货物价(含税)、货物的包装费、运费、装卸费、搬运、人工、分拣、仓储费、检验费、保险费、税费等货到实际使用方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 (五)付款方式:

    本项目由采购人实行按月结算,每月结算金额按实际送货数量进行结算,结算方式如下:

    1.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订单交货后,采购人出具双方签字的验收清单;

    2.成交供应商应在当月15号和月底前按实向采购人开具供应货品发票并申请付款;

    3.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付款资料进行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给成交供应商;若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支付,采购人提前通知成交供应商。

七、其它要求
  •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 (略) 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
    重庆国涵 (略)
  • 联系人:
    李国强
  • 联系电话:
    023-#
采购需求方
  • 单位名称:
    (略) 第十一中学校
  • 联系人:
    叶老师
  • 联系电话:
    023-#
免责声明
本平台是参照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法律法规构建,适用于政企单位合规内控自主性项目采购,具体执行遵循单位内控管理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本页面发布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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