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珠隧道第三方水下检监测服务项目
投资项目代码 | 2019-(略)-48-01-(略) | ||
投资项目名称 | 鱼珠隧道 | ||
招标项目名称 | 鱼珠隧道第三方水下检(监)测服务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鱼珠隧道第三方水下检(监)测服务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略)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市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市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 (略) (略) 、 (略) 、 (略) 三区,起 (略) ,向东北下穿珠江,在珠江北岸接入 (略) ,沿 (略) 走廊向北,下穿黄埔大道后接地,止于深涌左支涌以南。道 (略) (略) ,设计速度为60km/h(局部采用50km/h),规划红线宽60m,双向六车道标准,项目主线全长2.594km,其中隧道段长2.404km。主要建设内 (略) 、隧道、桥梁、排水、交通及交通疏解、照明、电力管沟、绿化、附属用房、外电、管线迁改等工程。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沉管基槽及支撑垫块坑检测,沉管的浮运、沉放、水重度检(监)测,支撑垫块、最终接头模板及支撑体系的检(监)测,灌砂基础、沉管对接、基槽回填检(监)测。具体内容以服务清单及有关规范要求为准。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单价包干,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监)测工作外,还包括: ①与工程所 (略) 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②在进行检(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配合工作的费用。 ③根据相关文件及规定要求,中标单位需配合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 | ||
工期(交货期) | 技术服务期限:服务周期从发包人通知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为止。服务周期暂定为1095天(具体以开工通知及竣工验收报告为准)。部分检测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998.032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 3.1.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以下(1)、(2)、(3)资质之一: (1)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资质范围须包括:海洋测绘或工程测量)(略)级(或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资质证书(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略)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略)级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范围须包括:水深测量或水下地形检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1.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为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1.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监)测数据、出具虚假检(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交通行政 (略) 场监督管理部 (略) 罚或通报。(在《投标人声明》中承诺) 3.2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允许联合体投标,只接受不多于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按要求签署盖章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主办单位由投标单位自行商定。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3.2.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3.1.1规定的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3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4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3.3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按国家法律经营; 3.3.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3.3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3.4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的(无拒绝名单)。 3.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为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
投标人业绩要求:具体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 |||
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 (略) 络地址: (略) 网站(http://**)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17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月6日 8时45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月6日 8时45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 (略) ) (略) (网址: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5年1月6日 8时45分 | 开标地点 | 第04开标室( (略) 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略) ( (略) )网站(http://**) | ||
招标人 | (略) (略) 交通项目管理中心 | 联系地址 | (略) (略) (略) 318号15-16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电话 | 020-(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中交 (略) | 联系地址 | (略) (略) 黄埔大道西159号西7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020-(略)-811/(略) |
招标监督机构 | (略) (略) 交通项目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略)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略) 企业库 |
附件:
${file-data-placeholder}投资项目代码 | 2019-(略)-48-01-(略) | ||
投资项目名称 | 鱼珠隧道 | ||
招标项目名称 | 鱼珠隧道第三方水下检(监)测服务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鱼珠隧道第三方水下检(监)测服务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略)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市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市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 (略) (略) 、 (略) 、 (略) 三区,起 (略) ,向东北下穿珠江,在珠江北岸接入 (略) ,沿 (略) 走廊向北,下穿黄埔大道后接地,止于深涌左支涌以南。道 (略) (略) ,设计速度为60km/h(局部采用50km/h),规划红线宽60m,双向六车道标准,项目主线全长2.594km,其中隧道段长2.404km。主要建设内 (略) 、隧道、桥梁、排水、交通及交通疏解、照明、电力管沟、绿化、附属用房、外电、管线迁改等工程。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沉管基槽及支撑垫块坑检测,沉管的浮运、沉放、水重度检(监)测,支撑垫块、最终接头模板及支撑体系的检(监)测,灌砂基础、沉管对接、基槽回填检(监)测。具体内容以服务清单及有关规范要求为准。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单价包干,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监)测工作外,还包括: ①与工程所 (略) 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②在进行检(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配合工作的费用。 ③根据相关文件及规定要求,中标单位需配合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 | ||
工期(交货期) | 技术服务期限:服务周期从发包人通知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为止。服务周期暂定为1095天(具体以开工通知及竣工验收报告为准)。部分检测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998.032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 3.1.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以下(1)、(2)、(3)资质之一: (1)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资质范围须包括:海洋测绘或工程测量)(略)级(或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资质证书(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略)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略)级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范围须包括:水深测量或水下地形检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1.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为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1.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监)测数据、出具虚假检(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交通行政 (略) 场监督管理部 (略) 罚或通报。(在《投标人声明》中承诺) 3.2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允许联合体投标,只接受不多于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按要求签署盖章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主办单位由投标单位自行商定。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3.2.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3.1.1规定的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3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4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3.3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按国家法律经营; 3.3.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3.3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3.4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的(无拒绝名单)。 3.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为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
投标人业绩要求:具体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 |||
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 (略) 络地址: (略) 网站(http://**)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17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月6日 8时45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月6日 8时45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 (略) ) (略) (网址: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5年1月6日 8时45分 | 开标地点 | 第04开标室( (略) 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略) ( (略) )网站(http://**) | ||
招标人 | (略) (略) 交通项目管理中心 | 联系地址 | (略) (略) (略) 318号15-16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电话 | 020-(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中交 (略) | 联系地址 | (略) (略) 黄埔大道西159号西7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020-(略)-811/(略) |
招标监督机构 | (略) (略) 交通项目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略)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略) 企业库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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