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蓬江航道及应急救援艇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比选
阿蓬江航道及应急救援艇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比选文件
比选人: (略) 黔江分公司
【2024】年【11】月【15】日
目 录
本比选项目为阿蓬江航道及应急救援艇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比选人为 (略) 黔江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1) 项目规模:本项目采购含税总价3.#元。
2) 服务期限:3年
1.2 采购内容:阿蓬江航道及应急救援艇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采购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规范书”。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3.#元人民币(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特 (略) 及 (略) )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3)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比选。
(4)
(5)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的同类项目(技术服务类)业绩,且单合同金额不低于#元。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果提供框架合同,必须提供盖章订单复印件;如提供订单,必须同时提供对应的框架合同。框架合同金额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单项目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下达/签订时间为准。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2 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2.3 参选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参选人为代理商的]:/。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6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 (略) 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 (略) 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 (略) 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 (略) 理措施。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 (略) 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 (略) 理措施。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8日9时00分至2024年12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 (略) (略) 新华大道东段168号。
4.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线下购买: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向比选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4.4 比选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12月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新华大道 (略) 9楼907二会议室或电子邮箱。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参选人注册
参选人需在购买比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通过(http://**-portal/ctscPortal)完成供应商注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黔江分公司
地 址: (略) (略) 新华大道东段168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 话:#
9. 异议接收方式
现场接收。接收人:陈老师,联系方式:#,
地址: (略) (略) 新华大道 (略) 9楼。
比选人: (略) 黔江分公司
年 月 日
第二章参选人须知
参选人须知前附表本参选人须知前附表是对参选人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2.1.1 | 比选文件的组成 | 本条修改为: / |
2.1.3 | 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标识 | 比选文件中标识“★”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比选文件载明的所有否决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参选人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参选均将被否决。 |
2.2 | 参选人提出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 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4 日 9时 00 分(北京时间) 提出澄清的方式:书面方式 参选人在收到比选文件后,应尽快仔细检查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存在错、漏、缺和有可能出歧义现的内容等,应将澄清问题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略) (略) 新华大道 (略) 9楼 |
比选人发出比选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 截止时间:2024 年 12月 4 日 9时 00 分(北京时间) 发出澄清或者修改的方式:书面方式 | |
参选人确认收到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和方式 | 确认收到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比选文件澄清发出24小时以内 确认收到澄清或者修改的方式:书面方式。 | |
3.1 | 参选文件组成和编制要求 | 参照比选文件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1、参选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参选一览表须盖单位公章或专用印章,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还须由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2、使用专用印章时,须提供专用印章的授权函,授权函须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和专用印章。 3、需要第三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文件,如制造商授权函等,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正文提供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 4、参选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 (略) )及香港、澳门、 (略) 使用代理商参选和签订销售合同且制造商无法加盖单位公章的,本文件应由有签署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提供委托签署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5、此外参选文件的签字盖章必须符合以下其中一种: (1)加盖骑缝章(公章或专用印章); (2)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或专用印章; (3)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逐页手签或盖人名章。 |
3.2 | 参选有效期和报价具体要求 | (1)参选有效期为120天。从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参选有效期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将被否决。 (2)报价具体要求: 1)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为综合报价,参选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服务费、人工费、资料费、税费、管理费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 2)报价格式:请参选人按“参选一览表”格式填报。 |
3.3.1 | 参选保证金提交的要求、金额及形式 | □要求提交参选保证金:0元 R无需提交参选保证金 以银行汇款、支票、汇票等形式提交的参选保证金应当从参选人账户转出,参选保证金收款账号信息详见比选公告; 以银行保函、参选保函、保险形式提交参选保证金的,保函中应当写明受益人为 [比选人],担保项目为 [比选项目名称],担保有效期应覆盖比选有效期。保函、保险原件应作为参选文件在参选截止时间前提交到指定地点。[必须接受银行保函形式的参选保证金] |
4.1.2 | 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不足 (略) 理原则 | R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为两家时,继续组织比选;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为一家时,与合格参选人定向谈判;无参选人递交参选文件,重新比选。 □重新比选 |
5.1 | 唱价时间和地点 | 同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
6.3 | 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及中选人数量 | 推荐原则如下:低价中标。 中选人数量:【1】人 |
7.1.1 | 中选原则 | 中选原则如下: 中选人数量: 1 人 低价中标。 |
8 | 履约保证金提交的要求、金额及形式 | □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XX】% R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形式:电汇/银行转账/银行保函 |
9 | 比选代理服务费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 | 【本条增加如下规定:/】 |
1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无】 |
1. 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 (略) 采购比选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规定,本比选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比选。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见第一章“比选公告”。
1.1.2本项目比选人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比选方式、比选组织形式、资格审查方式见比选公告。
1.2参选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参选人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比选有关的费用。
1.3保密
参与比选活动的各方应当对比选文件和参选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 比选文件
2.1比选文件的组成
2.1.1比选文件一般由比选公告、参选人须知、评选办法、商务规范书、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参选文件格式等六部分组成,比选人另有规定的,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1.2比选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比选公告”与比选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比选公告”为准;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与参选人须知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1.3比选人在比选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参选将被否决的提示。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2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参选人对比选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比选人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所有关于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比选文件的补充部分。当比选文件、比选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3比选文件的异议
潜在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比选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比选活动。 (略) 理过的异议,没有提出新的理由、主张,不予受理。
3. 参选文件
3.1参选文件的组成和编制要求
参选文件的组成和编制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参选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 (略) ,以正本为准;纸质版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3.2参选有效期和报价要求
3.2.1参选有效期和报价的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2.2比选人设有最高参选限价的,参选人的参选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参选限价,否则其参选将被否决。最高参选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见第一章“比选公告”。比选人不接受参选人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3.3参选保证金
3.3.1比选人要求参选人递交参选保证金的,参选人必须在递交参选文件的同时,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参选保证金。未递交参选保证金或者递交的参选保证金有瑕疵的参选将被否决。
3.3.2比选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选人和未中选的参选人退还参选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3.3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参选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参选人在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参选有效期内撤销参选的;
(2)中选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
(3)参选人有串通参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4)其他规定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 参选
4.1参选文件的递交
4.1.1参选人应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参选文件。比选人收到参选文件后,向参选人出具签收凭证。参选人所递交的参选文件原则上不予退还,除非比选文件另有规定。
4.1.2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不足三家的,比选人可对两家参选人继续组织评选,或与一家参选人定向谈判,或重新组织比选。 (略) 理原则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2参选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参选人可以在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前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参选文件。参选人修改的参选文件重新提交的,应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递交。参选人在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后,不得在参选有效期内撤销其参选,否则比选人有权不退还其参选保证金。
5. 唱价
5.1唱价时间和地点
比选人将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唱价,并邀请所有的参选人或者其代表出席。参选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唱价,参加唱价的参选人代表应当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唱价。
5.2唱价程序
唱价会议由比选人或者其委托的比选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参选文件都应进行唱价。比选人应当当众宣布参加本项目比选的参选人个数及参选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读有效参选的“参选一览表”中的内容,“参选一览表”一般包括:参选人名称、参选总报价、交货期、参选保证金以及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唱价内容填写在“唱价记录表”中,由主持人、唱价人、记录人、参选人代表、监督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5.3异议
参选人对唱价有异议的,应当在唱价现场提出,比选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选
6.1评选委员会
评选由评选委员会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选的过程和结果。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选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6.2评选原则
评选委员会应按照第三章“评选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参选文件进行评审。唱价后,部分参选人撤销参选文件或者被否决参选后,有效参选不足3个的,评选委员会可以继续评审,继续评审的需在评选报告中说明继续评审的理由;也可以否决全部参选。
6.3评选报告
评选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评选办法完成评审并向比选人推荐中选候选人,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及中选人数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评选委员会应根据评选情况编制评选报告并由评选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7. 中选
7.1中选候选人公示
7.1.1采用公开比选方式且进行中选候选人公示的,在“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比选公告”发布媒介公示全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7.1.2 比选人进行中选候选人公示的,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项目的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2确定中选人
7.2.1比选人应在评选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中确定中选人,中选原则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在签订合同之前,中选人放弃中选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比选人可以按照评选委员会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
7.2.2采用公开比选方式的,比选人应在“比选公告”发布媒介公示中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项目的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3中选人公示
采用公开比选方式且未进行中选候选人公示的,比选人将在“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比选公告”发布媒介公示全部中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项目的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3中选通知
中选人确定后,比选人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比选代理机构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选人。中选通知书对比选人和中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8. 合同签订
在签订合同前,中选人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和形式向比选人递交履约保证金。中选人不能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选,其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参选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根据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参选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比选人和中选人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取消其成交资格。
9. 比选代理服务费
比选人委托比选代理机构的,中选人应当按照比选文件规定交纳比选代理服务费。比选代理服务费的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0. 纪律和监督
比选人不得泄漏比选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参选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参选人不得相互串通参选或者与比选人串通参选,不得向比选人或者评选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参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参选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选工作。
评选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参选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选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选活动中,评选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选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选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选。
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参选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选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选活动中,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选程序正常进行。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选办法
本项目采用低价中标法。满足技术规范要求,价格最低者中标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
合同文本版本号ZGDX#(重庆-集团)。
★详见附件1:合同模板
★详见附件2:技术规范书
参选文件封面(格式自拟)
一、 ★参选函
二、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四、 ★廉洁参选承诺书
五、 ★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六、 ★商务规范书偏离表
七、 ★技术规范书偏离表
八、 ★参选一览表
九、 要求参选人提供的其他文件
十、 参选保证金
十一、 要求参选人提供的其他文件
1. 参选函
参 选 函
致:【XX公司[比选人名称]】:
(参选人名称)(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比选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将严格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符合要求的全部参选文件。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1. 我方的参选文件包含第二章“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第3.1款规定的全部内容。
2. 我方承诺在比选文件规定的参选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参选文件。
3. 随同本参选函递交参选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
4. 我方承诺如果在规定的唱价时间后,在参选有效期内撤销参选文件的,我方自愿接受比选人做出的不予退还我方参选保证金的决定。
5. 我方在评选过程中根据评选委员会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参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6. 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参选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并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参选。
7. 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比选相关的所有信息。
8. 【我方承诺接受《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七章)。本项承诺自本函签署之日起生效,长期有效,不受参选有效期的约束,其效力独立存在,不可撤销。】[具体应用参照招标文件模板]
9. 如我方中选:
(1) 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 我方承诺不在签订合同时提出任何附加条件。
(3) 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支付比选代理服务费。
(4) 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不将中选项目转包、违法分包。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参选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一章“比选公告”第2.7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0. 其他补充说明:【我方承诺按照比选人的要求在进行供应商注册。/无/具体的其他说明或要求】
11. 参选有效期120天。
参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XX年XX月XX日
[比选人不得对本文件中的条款进行修改,但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条款。]
编制要求:
1.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2.除本文件允许参选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参选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参选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XX公司[参选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需同时提供国徽面及人像面)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中的“负责人”是指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文件中出现相同描述均做同样解释。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XX年XX月XX日
编制要求:
1.提供本文件的原件,身份证明为复印件或扫描件。
2.除本文件允许参选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参选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XX [参选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系 【XX公司[参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委托【XX [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 (略) 理【XX项目[比选项目名称]】【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参选文件,签订 (略) 理一切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需同时提供国徽面及人像面)
参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或盖人名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上级领导: (姓名)
联系方式(手机):
日期:XX年XX月XX日
编制要求:
1.委托代理人的,提供本文件的原件,身份证明为复印件或扫描件。
2.除本文件允许参选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参选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4. 廉洁参选承诺书
廉洁参选承诺书
【XX公司[比选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XX项目[项目名称]】比选项目,为保证招参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
1. 不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参选,或者以其他方式以他人名义参选;不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参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
2. 不与其他参选人相互串通参选或订立攻守同盟;
3. 不与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串通参选;
4. 不向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 (略) 运行服务机构、评选委员会成员或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中选,包括提供现金(礼金)、礼券、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财物,或娱乐、宴请、旅游等活动,或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学费、餐费、医药费等各种费用等;
5. 不通过非正常渠道探听采购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包括(潜在)参选人的数量与名称、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评选情况及中选推荐意见等;
6. 不私下接触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或评选委员会成员,利用人际关系干扰比选参选活动;
7. 不在办公场所、比选现场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干预、影响比选的过程和结果;
8. 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取得的材料进行恶意投诉与诬陷;不毫无根据地散播不实消息,诋毁他人名誉,主观臆断反映问题与诉求;
9. 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选;
10. 不以其他方式排挤其他参选人的公平竞争。
11. 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
12. 发现评审专家有违法行为的,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如发生任何违反本承诺的行为,除按法律法 (略) 罚外,比选人有权否决我方本次参选、宣布中选无效、暂停甚至取消我方参加比选人后续比选项目的参选资格等。
参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编制要求:
1.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2.除本文件允许参选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参选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5.
5.★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我方参加【XX项目[比选项目名称]】【XX分包(标包)[分包(标包)名称]】的参选,根据法律法规维护参选公正性的相关规定,特就本单位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如下,并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
申报人名称 | 【XX公司[参选人名称]】 |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姓 名 | 【XX [参选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身份证号 | 【XX [参选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 | |
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 及出资比例 | 【XX公司/XX[自然人],出资比例XX%,[参选人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 |
非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 及出资比例 | 【XX公司/XX[自然人],出资比例XX%,[参选人非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应从出资比例由高到低进行填写]】 | |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XX公司[管理单位全称]】 |
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XX公司[被管理单位全称,应列明所有被管理单位]】 | |
备注: |
参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期:XX年 XX月XX日
编制要求:
1.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2.控股股东/投资人是指出资比例在50%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含单位或者个人)。
3.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4.如未有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
5.除本文件允许参选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参选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6. 商务规范书偏离表
商务规范书偏离表
项目名称: 比选编号: 分包(标包):
序号 | 比选文件条目号 | 比选文件的合同条款 | 参选文件偏离情况 | 说明 |
参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期:_ __ 年_ __月_ _ _日
编制要求:
1. 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2. 如对商务规范书条款无任何偏离,参选人仅需在本偏离表中填写“无偏离”即可。当本表为空时,视为参选文件对商务规范书条款全部满足,无偏离;
3. 如对商务规范书条款存在偏离,参选人需对商务规范书条款存在的偏离逐条做出说明。
4. 参选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文件进行调整和修改,但应满足比选文件对本文件的要求。
7. ★技术规范书偏离表
技术规范书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包:
序号 | 比选文件条目号 | 比选文件的技术条款 | 参选文件偏离情况 | 说明 |
参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期:XX年 XX月XX日
说明:
1. 参选人应当逐条对照比选文件技术条款,就参选文件对技术条款存在的偏差与例外逐条做出说明。
2. 如参选文件对技术条款无任何偏差,参选人仅需在本偏离表中填写“无偏离”即可(未填写视为全部满足)。
3.如技术规范书点对点应答与本偏离表有不一致的,以本偏离表为准。
8. ★参选一览表
参选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ZJZB-2022-XXXX
分包(标包):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 是否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不含税参选报价 | 增值税税率 | 含税参选总价 | 备注 |
参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期:_ __ 年_ __月_ _ _日
编制要求:
1.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2.除本文件允许参选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参选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9. 要求参选人提供的其他文件
比选文件要求参选人提供的其他文件及参选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额外承诺等
第七章其他
【(版本号V#)】
本项目将按照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 (略) 理结果,请务必登录(http://**-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附件1:合同模板[ ]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 [ ]
委托方(#方): 中国电信[ ]公司
受托方(#方):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补充协议,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当在 (略) 注明“无”等字样。
六、如有必要,可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 ]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方):中国电信[ ]公司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项目联系人:[ ]
通讯地址:[ ]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受托方(#方):[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项目联系人:[ ]
通讯地址:[ ]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本合同#方委托#方就[ ]项目(“项目”)进行[ ]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方委托#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1技术服务的目标:[ ]。
1.2技术服务的内容:[ ]。
1.3技术服务的方式:[ ]。
第二条 #方应当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2.1技术服务地点:[ ]。
2.2技术服务期限:[ ]。
2.3技术服务进度:[ ]。
2.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 ]。
2.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 ]。
第三条 为保证#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方应当向#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3.1提供技术资料:[ ]。
3.2提供工作条件:[ ]。
3.3其他配合协作事项:[ ]。
3.4#方提供上述技术资料、工作条件和配合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
第四条 #方向#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4.1本合同费用总额(含税价):大写人民币[ ],¥[ ];其中价款为大写人民币[ ],¥[ ],增值税款为大写人民币[ ],¥[ ]。
本合同费用总额已包括#方就#方履行本合同所应当支付的全部报酬、所需的全部费用及税费。
除另有约定外,#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因国家税收政策导致增值税率变化的,本合同价款(不含税价)不变,增值税税款及本合同费用总额(含税价)相应变更。
4.2#方按以下第( )的方式向#方付款:
(1)一次性支付
#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并经#方验收合格,且收到#方下述全部文件后[ ]日内,#方向#方支付本合同费用总额:
①验收证书复印件一份。
②#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③#方所在地科技部门合同登记结果证明材料(不符合登记条件的,提供科技部门不予登记的证明)。
(2)分期支付
#方分期向#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费用:
首付款:在本合同签订并生效,且收到#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日内,#方向#方支付本合同费用总额的[ ]%。
验收付款:#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并经#方验收确认,且收到#方下述全部文件后[ ]日内,#方向#方支付剩余款项:
①验收证书复印件一份。
②#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③#方所在地科技部门合同登记结果证明材料(不符合登记条件的,提供科技部门不予登记的证明)。
4.3#方向#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方应当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发票开具后三十日内送达#方,送达日期以#方签收日期为准;逾期送达的,每逾期一日,#方应当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千分之三向#方支付违约金,若因逾期送达造成#方无法抵扣的,#方还应当赔偿#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
4.4如#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或不能实现税款抵扣的,#方有权拒收或退回,#方应当及时更换,如因此导致未能在第4.3条约定时限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方应当按照第4.3条约定承担逾期送达的违约责任;如无法更换的,#方有权要求#方支付发票金额[ ]%的违约金,并赔偿#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4.5本合同费用总额的所有支付由#方以[ ](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方。##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银行地址:[ ]
户名:[ ]
账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电话:[ ]
#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银行地址:[ ]
户名:[ ]
账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电话:[ ]
4.6若根据本合同约定#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扣除后仍不足以赔偿#方损失的,#方应当在接到#方通知后十五日内将不足部分以[ ](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方。
4.7 若##双方互负到期债务,且该债务均为金钱给付的,#方有权以其到期债务抵销#方之到期债务,抵销自#方通知到达#方时生效。
第五条保密
5.1 #方(“接收方”)对#方或其关联方(合称“披露方”)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传真、电话、视频、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邮递、快递、挂号信、专人递送、当面告知等方式)提供的资料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披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合称“保密信息”),无论其是否为披露方开发或拥有,接收方均负有保密义务。
5.2未经披露方书面许可,接收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信息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接收方仅可为本合同之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信息,但同时应当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5.3接收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接收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等)留存保密信息。接收方应当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十日内将载有保密信息的原件资料全部返还披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
5.4除另有约定外,接收方未经披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的签订及其内容。经披露方书面同意对外披露,仅限于披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方式且遵循书面同意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5.5接收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信息,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并对保密信息在接收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信息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
5.6如接收方应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披露信息的,接收方应当至少于实际作出披露行为前五个工作日通知披露方,说明其拟根据上述约定披露有关的保密信息,并就披露对象和披露范围、方式等作出说明,且接收方应当采取所有措施,协助披露方采取法律上的救济或其他措施以阻止该等保密信息的披露,或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保护保密信息的秘密性。若披露方未能阻止该等保密信息的披露,则接收方仅能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必要限度内披露该等保密信息。
5.7披露方不保证保密信息的精确性与合理性。
5.8如果接收方得知第三方获得任何保密信息,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披露方,并向披露方提供掌握的所有相关情况。
5.9对于接收方在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依法获得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接收方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且不得向境外提供。
5.10如接收方违反本条约定的,接收方应当赔偿因此而给披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11本保密条款自保密信息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十年内持续有效。
5.12 其他[ ]。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书面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收到书面请求后[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 ] 。
第七条 未经#方事先书面同意,#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服务工作转由第三方承担。#方若征得#方书面同意将部分工作交由第三方办理的,应当负责审核该第三方的资质,保证该第三方具备完成委托事项的资格和能力,并就该第三方的工作向#方承担全部责任。#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全部或部分权利,也不得以包括但不限于保理、质押 (略) 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
#方应当签署并履行附件一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方应当对其参与合同履行的相关作业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就该等人员的行为向#方承担全部责任。
#方应当签署附件二《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并严格遵守在该等文件中的承诺。
第八条 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8.1#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 ]。
8.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
8.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 ]。
8.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 ]。
第九条 (略) 理
9.1#方应当保证,其依本合同为#方提供技术服务过程中和/或其为#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方侵犯了其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方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9.2如果在侵权指控的审理过程中有关机关禁止#方继续使用技术服务成果的部分或全部,#方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1)使#方重新免费获得使用上述技术服务成果的权利。
(2)免费更换或改造上述技术服务成果,使#方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技术服务成果。
(3)其它使#方对技术服务成果拥有合法使用权,或其它弥补#方受损利益、实现合同目的的合理方式,且不得向#方收取任何费用。
#方采取上述措施不能免除#方就#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义务。
第十条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
为履行本合同, (略) 理相关数据和个人信息,应当遵守本条相关规定:
10.1个人信息种类:[ ]。 (略) 理个人信息和数据的期限为:[ ];处理方式为:[ ] 以及本合同约定 (略) 理方式。
10.2#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合 (略) 理个人信息和数据,不得超出 (略) 理目的、处理 (略) 理。#方应当采取措施确保个人信息 (略) 理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合同约定,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个人信息和数据的泄露、篡改、丢失。
10.3如果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或合同目的已经实现,#方应当按照#方的要求返还个人信息等数据或者予以删除(包括但不限于原始数据、备份数据、基于所提供的数据产生的衍生数据),且不得以任何方式留存履行合同过 (略) 理的任何个人信息和数据。上述个人信息和数据的返还或删除并不免除#方其他义务。未经#方同意,#方不得转委 (略) 理个人信息和数据。
10. (略) 理的个人信息和数据,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存储,且不得向境外提供。
10.5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或其他数据安全事件的情况时,#方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配合#方及相关部门进 (略) 理。
10.6#方有权对#方的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个人信息 (略) 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于#方检查发现#方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的规定或者双方 (略) 理个人信息和数据的,#方有权要求#方在一定期限内整改。如果#方未按照#方要求整改或整改未达到#方的相关要求,#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赔偿责任;由此给#方造成损失的,#方应当全额赔偿。
10.7#方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相关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的,#方应当承担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如因此给个人信息主体、#方或其他人造成任何损失的,#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10.8#方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合同项下#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若涉及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内容,#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应当首先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安全审查。
第十一条项目服务成果的权利归属
11.1双方确定,#方所完成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权和所有权,归#方所有。
11.2双方确定,#方利用#方的服务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权和所有权,归#方所有。
11.3#方有义务根据#方要求配合#方相关知识产权的登记或申请工作。
第十二条培训和指导
双方确定,#方在向#方提供服务过程中,根据#方要求,为#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
12.1技术指导和培训内容:[ ]。
12.2地点和方式:[ ]。
12.3费用及支付方式:[ ]。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双方确定,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3.2#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提供技术服务的,每逾期[ ]日,#方应当按照本合同费用总额的[ ]%向#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累计达到本合同费用总额的[ ]%时,#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方仍应当支付上述违约金、退还#方已支付款项并支付自#方付款之日起至#方退还款项之日止的利息(按照付款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略) 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计算),同时赔偿#方的相应损失。
13.3#方提供技术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方应当按照#方要求更正和修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因此造成逾期的,#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方应当退还#方已支付款项并支付自#方付款之日起至#方退还款项之日止的利息(按照付款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略) 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计算),同时赔偿#方的相应损失。
13.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中止或终止履行合同、解除合同等措施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该情形导致第三方向#方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方应当负责解决。如该情形给#方造成损失的,#方应当全额赔偿:
(1)被行政机关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 (略)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被#方(含#方上级单位)纳入违规失信合作商名单;
(4) (略) 络和信息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包括但 (略) 络和信息安全问题承担刑事责任或受 (略) 罚,被列入各级公安机关的涉通讯信息诈骗违法犯罪高危自然人或法人名单、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失信名单等;
(5)中标通知书/中选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或对应的合同签署后,发现#方存在中标无效/中选无效/成交无效或者存在应当被否决投标/否决参选/否决应答的情形;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违法失信情形,以及可能导致合同履行风险或侵害#方合法权益或声誉的违规失信情形。
13.5如#方违约,除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责任外,还应当承担#方追究#方违约责任、赔偿责任而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等)。
13.6#方违反第十一条约定,包括但不限于未经#方许可占有、使用、 (略) 分服务成果或申请、登记、注册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的,#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方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方停止侵害、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承担惩罚性赔偿。#方未经#方许可申请、登记、注册服务成果知识产权的,#方有权要求#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撤回相关申请、登记、注册手续或者将相关权利人变更为#方或#方指定的主体,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方承担;如#方未在#方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上述手续,则每逾期[ ]日,#方应当按照本合同费用总额的[ ]%向#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 双方确定,#方指定[ ]为#方项目联系人,#方指定[ ]为#方项目联系人。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方全部损失。
第十五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5.1发生不可抗力。
15.2[ ]。
第十六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6.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6.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向#方住所地有管辖 (略) 起诉。
16.3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诉讼的其它部分。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7.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本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7.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17.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7.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三十日或以上时,#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方。
第十八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 ]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8.1技术背景资料:[ ]。
18.2可行性论证报告:[ ]。
18.3技术评价报告:[ ]。
18.4技术标准和规范:[ ]。
18.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
18.6其他:[ ]。
第十九条合同生效和其他
19.1本合同纸质文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若使用电子印章的,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若#方加盖电子印章的,以加盖#方电子印章的本合同电子文档所载内容为准。
19.2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不受影响。
19.3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当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19.4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19.5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当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
19.6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等法律文件。
19.7##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当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其中:
19.7.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有关下述任一事项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信函形式作出,否则,该通知无效,不产生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效力:
(1)与本合同费用及支付事宜有关的通知;
(2)与本合同违约事宜有关的通知;
(3)与本合同终止、解除或变更事宜有关的通知;
(4)与本合同延续/续展有关的通知;
(5)[ ]。
19.7.2本合同约定的各种通知方式的送达标准如下:
(1)如采用书面信函形式,应当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 (略) 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
(2)如采用传真方式,传真到达接受方指定传真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3)如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到达接受方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4)如采用#方供 (略) 站在线提交的方式,信息表单正式创建提交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如#方供 (略) 站关闭或故障,双方应当立即使用书面信函形式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通知。
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传真机关闭或故障、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侧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传真发送时间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
19.7.3本合同双方通知地址及方式如下:
#方:中国电信[ ]公司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邮编:[ ]
电子邮箱:[ ]
#方:[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邮编:[ ]
电子邮箱:[ ]
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19.8#方保证#方和/或其所代表的制造商(如有)、软件著作权人(如有)、知识产权权利人(如有)等第三方接受不时修订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发布于“”[http://**-PORTAL/account/login.do]),#方有权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对#方和/或其代表的制造商(如有)、软件著作权人(如有)、知识产权权利人(如有)等第三方进行不良行为 (略) 理。
19.9双方同意,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文件一起阅读和解释:
(1)本合同正文;
(2)合同附件;
(3)中标/中选/成交通知书;
(4)投标文件/参选文件/应答文件;
(5)其他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合同性文件。
上述各文件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如在上述文件之间出现含糊或 (略) ,就同一事项的解释,应当以本条上述排列次序在先的文件所表述的意思为准;当同一顺序的多份文件之间发生内容冲突时,应当以文件形成时间较后的为准。对于同一类合同文件,以其最新版本为准。
本合同附件为:
附件一: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
附件二: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
附件三:廉洁协议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合同正文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无
(此页无正文)
#方:中国电信[ ]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方:[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印花税 (略) :
(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
合同登记编号:
1.申请登记人:
2.登记材料:(1)
(2)
(3)
3.合同类型:
4.合同交易额:
5.技术交易额: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附件一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
中国电信[ ]公司:
为保障安全生产,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在贵公司与本单位双方签订的《[ ]技术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履行过程中,本单位承诺如下:
一、本单位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持续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相关规定”)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资质。
二、本单位参与合同履行的相关作业人员(“作业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始终具备相关规定要求的从业资格和资质,从事特种作业的作业人员始终具备相关规定要求的从业资格和资质。。
三、贵公司有权对本单位作业现场安全进行监督,贵公司代表有权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本单位及作 (略) 代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督促作业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并确保作业现场安全,并承担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安全生产的全部责任。
四、本单位认真贯彻相关规定的各项要求,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综合治理为主的方针,做到安全作业、文明作业,定期组织作业人员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建立档案,如实记录会议和教育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确保各类设备、设施安全和人员安全。
五、在通信机房内作业,本单位应当特别重视并遵守下列要求:
(1)制定确保运行设备安全措施。
(2)设备开箱后,包装箱等易燃杂物应当立即搬离现场。
(3)作业时,不得将导线头子遗留在设备内。每天作业结束时,应当清理作业现场。
(4)作业期间确需进入通信系统, (略) 要求的手续。
(5)作业期间布放线缆,需拆除竖井、巷道防火封堵物的,布放线缆完毕后,应当立即重新封堵。
(6)设备安装完毕,应当经电力维护人员检查、测试无误后,方可接通电源。
六、作业现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安全、整洁、美观,采 (略) 设施、设备。
(2)材料堆放整齐有序, (略) 正常生产秩序和通信畅通。
(3)垃 (略) 理,不得就近乱堆乱倒。
(4)符合卫生标准。
(5)作 (略) 颁发的证明其身份的胸卡。
(6)阻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七、本单位应当遵守下列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要求:
(1)不得在作业现场溶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等易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物质。
(2)不 (略) 向下抛撒垃圾。
(3)不得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4)禁止在作业现场吸烟或使用明火,确因作业需要进行明火作业, (略) 安全保卫部门书面批准。
八、 (略) 有关各项安全生产、防火等规章制度的检查、督促。
九、本单位加强对作业人员的管理,提高服务能力,提升作业人员的作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并确保安全管理和安全工作的落实。本单位保证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 (略) 理措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作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十、本单 (略) 允许 (略) 域、场所和设备上作业,不得超范围作业。本单位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与合同约定的 (略) 部门(包括但不限于通信要害部门)。 (略) 生产机房进行作业的, (略) 相关部门办理出入通信要害部位介绍信,方可进入作业。
十一、本单位根据作业特点,制定安全生产作业方案和专项技术措施,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有关安全生产、防火等工作, (略) 相关安全部门紧密联系。
十二、本单位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相关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和作业工具,监督、教育作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并督促其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或疲劳作业。
十三、当发生安全事故时,本单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略) 和有关部门报告,配合贵公司和有关部门的事 (略) 理工作。
十四、本单位作业人员进行登高作业时,应当 (略) 作业中的相关规定,并先检查登高工具和保险装备,确保登高现场环境安全,避免发生摔伤事故。
十五、切实落实“六防”(即防爆炸、防盗抢、防火、防破坏、防诈骗、防窃密),不发生违反作业现场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发生违法犯罪案件。本单位就作 (略) 承担全部责任。如发生作业人员或他人的人身、财产事故,均由本单位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十六、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实际行动创造安全、文明的工作环境,如本单位违反本责任书所述的任何情形,本单位承担 (略) 因此受到的损失。
十七、本单位承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履行合同所雇用的全部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十八、本单位在作业过程中若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同意贵公司依据供应商不良行为相关管理制度对本单 (略) 理。
十九、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本单位承诺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二十、本单位承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合理减少从事危险作业岗位的劳务派遣、劳务分包等灵活用工方式人员,并对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证责任,做好灵活用工人员特种作业持证、安全培训、保险购买等工作。
二十一、本单位指定如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安全检查与协调等工作,并承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当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变更时,本单位提 (略) 。
(1)姓名:[ ]
(2)联系方式:[ ]
二十二、本责任书经本单位签署后,与合同同时生效。
责任人(盖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二
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
中国电信[ ]公司:
本单位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如有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的行为,本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一、本单位承诺遵守《中华人 (略) 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略) 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 (略) (略) 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略) 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非经 (略) 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 (略) 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电 (略) 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 (略) 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规定(“相关规定”)。
二、 (略) 提供产品或服务符合相关规定、政府主管 (略) 的合同/协议(“合同”)约定, (略) 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本单位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合法必要的资质条件。
三、本单位承诺按照用户真实身份信息制度(“实名制”)的要求提供身份信息、使用业务,并保证所提供信息、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四、本单位保 (略) 络(包括但不 (略) 、 (略) 、 (略) ,下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本单位 (略) 理个人信息前依法向个人信息主体(“个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并取得个人的明确同意。法律、行政法 (略) 理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或者书面同意的,本单位 (略) 理个人信息前依法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或书面同意。
六、 (略) 提供 (略) 处理个人信息的,本单位承诺已依法向个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依法取得了个人同意。本单位承诺,向贵 (略) 处理的个人信息等数据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的情况。
七、 (略) (略) 理个人信息等数据的, (略) (略) 理个人信息等数据的,本 (略) 的合 (略) 理,不得超出 (略) 理目的、处理 (略) 理上述数据,严格遵 (略) 理时限。如果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终止, (略) 认为必要的情况下, (略) 的要求对个人信息等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原始数据、备份数据、基于所提供的数据产生的衍生数据)予以返还或者删除, (略) 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留存履行合同过 (略) 理的任何上述数据。上述数据的返还或删除并不免除本单位其他义务。未经贵公司同意,本单位不得转委 (略) 理上述数据。本单位承诺 (略) (略) 理个人基于其主体权利提出的请求(包括个人信息查询、更正、删除、撤回授权同意、注销账户、获取个人信息副本等)。
八、对本单位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 (略) 和/或贵公司客户的数据和用户个人信息,本单位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向其他方提供、披露。本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和合同约定采取保密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个人信息等数据的泄露、篡改、丢失。对于本单位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接触和获得的个人信息等数据,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且不得向境外提供。
九、本单位承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 (略) 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工作, (略) 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实施个人信息和数据分类分级管理、依法落实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和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共享、监测预警机制,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略) 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人和管理机构,按政府主管部门要求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当信息安全责任人发生 (略) 。否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承担,贵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十、 (略) 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网信部门等政府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安全和侦查犯罪等活动提供协助,如实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积极 (略) (略) 络违法犯罪行为。
十一、本单位 (略) 络发 (略) 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合法。该等信息内容应当严格符合相关规定,本单位不得 (略) 络、 (略) 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有害信息,不得散发传播违法、不健康、反动等信息,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任何违反下列要求(即“九不准”及“六不许”)的信息。
“九不准”,即不准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含有以下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六不许”,即:
1、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 (略) 线方针政策的意见。
2、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
3、决不允许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
4、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5、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
6、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十二、本单位承 (略) 的产品或服 (略) 络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泄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等活动,不从事 (略) 络安全、数据安全的活动,不从事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未经 (略) 络 (略) 络资源;
2、未 (略) 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未 (略) 络中存储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制作、传播、 (略) 络病毒等恶意程序或破坏性程序;
5、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或以其 (略) 理个人信息等数据;
6、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个人信息等数据;
7、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 (略) 理活动;
8、 (略) 络安全、数据安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十三、本单位承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等数据泄露、篡改、丢失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在24小时内向有关部门 (略) 。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 (略) 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突发事件,贵公司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合同项下业务等紧急措施, (略) 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保护个人信息。
十四、本单位承诺不进行法律、法规、政府监管规定等禁止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所提供或接入的设备 (略) 许可,或 (略) (略) 络服务质量;
2、将合同履行中获得的账号、密码私自转让、转租或以非法方式提供给第三方;
3、在设备、系统、计算机软件等产品或服务中非法植入后门程序等恶意程序或破坏性程序;
4、利用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用户个人信息等数据及重要运营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用户设备;
5、未经贵公司同意擅自公开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源代码;
6、未经贵公司同意探测、发布贵公司及其关联方(“中国电信”)的网络、终端、信息系统漏洞,对中国电 (略) 络开展渗透测试;
7、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十五、本 (略) 的产品或服务已关闭与合同约定无关的端口,不存在与合同约定无关的进程。
十六 (略) 同意不得以任 (略) 的产品或服务进行任何操作。本单位承诺严格按最小化原则管理相关产品或服务的操作 (略) 同意。
十七、本单 (略) 的产品或服务在交付前完成已知病毒查杀、安全缺陷及漏洞扫描和修复,交付后对发现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十八、本单位承诺无正当理由不会中断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亦不会中断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
十九、 (略) 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略) 提供该等产品或服务所包含或调用的开源软件和第三方软件清单,以及合法获取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使用权的证明, (略) 开展软件安全检测和知识产权风险审核等工作。
二十、本单位 (略) (略) 络安全审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略) 络安全检查项、计算环境安全检查项、开发流程检查项、提供 (略) 理数据 (略) 理行为检查项等方面。
二十一、本单位承诺按 (略) 络安全审查工作需要的材料, (略) 络安全审查中作出的承诺。
二十二、本单位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将依据合同承担责任,接受有关政府主管 (略) 理(包括但不限于限期整改、公开曝光),并直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的,由本单位直接赔偿。同时,贵公司有权在不通知本单位的情况下暂停履行合同直至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责任后果全部由本单位自行承担。给贵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本单位负责消除 (略) 相应损失。
二十三、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引发的投诉、举报,由本单位负责解决并承担责任。当接到通信主管部门、“1 (略) 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中国电信#热线等各类渠道投诉、举报时,贵公司有权在不通知本单位的情况下立即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责任后果全部由本单位自行承担。给贵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本单位负责消除 (略) 相应损失。
二十四、本单位的信息安全责任人如下: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
二十五、本单位承诺要 (略) 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本单位人员(“本单位人员”)履行本《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并对本单位人员的行为承担责任。
二十六、本承诺书经本单位签署后,与合同同时生效。
承诺单位(盖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三
廉洁协议
#方: 中国电信[ ]公司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方:[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为确保##双方在签订和履行《[ ]技术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过程中廉洁自律、诚实守信,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方承诺
1.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廉政规定。
1.2严格遵守中 (略) 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1.3#方及其工作人员不收受或变相收受#方提供的礼品、礼金(礼券)、有价证券等任何形式的馈赠或无偿服务;不以任何形式向#方索要任何财物;不在#方报销应当由#方或#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参加#方安排的旅游或消费娱乐活动;不参加#方宴请;不要求、不接受#方为#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在住房、交通、婚丧嫁娶活动、工作安排或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方便;不要求、不接受#方为#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谋取利益。
1.4#方工作人员应当督促并保证其亲属不收受或变相收受#方赠送的礼品、礼金(礼券)、有价证券等任何形式的馈赠或无偿服务;不以任何形式向#方索要任何财物;不在#方报销应当由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参加#方安排的旅游或消费娱乐活动;不参加#方宴请。
1.5合同签订及履行期间不私下约见#方工作人员。
1.6除#方依据合同依法披露外,不向#方及任何其他第三方泄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
1.7#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或与#方或其工作人员串通,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二条#方承诺
2.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廉政规定。
2.2#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向#方、#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礼券)、有价证券等任何形式的馈赠或无偿服务;不报销应当由#方、#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为#方、#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安排旅游或消费娱乐活动;不宴请#方、#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不为#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在住房、交通、婚丧嫁娶活动、工作安排或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任何形式的方便;不为#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谋取利益。
2.3合同签订及履行期间不私下约见#方工作人员;不到#方工作人员家中或其他非办公场所商谈业务。
2. (略) 或任何单位、个人向#方工作人员打招呼,施加压力。
2.5除#方依据合同约定依法披露外,不向#方、#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探听或要求其泄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
2.6不以任何方式与#方工作人员串通或者贿赂#方工作人员,为#方或其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
2.7除#方及其工作人员外,#方应当督促并保证与#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实施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任一行为。
2.8 [ ]。
第三条 监督及责任
3.1##双方自觉接受监督。
3.2如发现任何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双方均可向#方监察部门举报。#方监察部门根据规定,视情节对相关人员予以相 (略) 理 (略) 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3.3#方监察部门有权对合同签订及履行全过程进行监督,有权制止、纠正违反本合同的行为。
3.4如#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方有权视情节采取终止合同、将#方纳入#方违规失信合作商名单、否决#方参加#方其他项目的投标、参选和报价等1至3年等措施。
第四条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若使用电子印章的,经双方盖章)后与合同同时生效。若#方加盖电子印章的,以加盖#方电子印章的本协议电子文档所载内容为准。
#方:中国电信[ ]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方:[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阿蓬江航道及应急救援艇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比选文件
比选人: (略) 黔江分公司
【2024】年【11】月【15】日
目 录
本比选项目为阿蓬江航道及应急救援艇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比选人为 (略) 黔江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1) 项目规模:本项目采购含税总价3.#元。
2) 服务期限:3年
1.2 采购内容:阿蓬江航道及应急救援艇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采购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规范书”。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3.#元人民币(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特 (略) 及 (略) )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3)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比选。
(4)
(5)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的同类项目(技术服务类)业绩,且单合同金额不低于#元。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果提供框架合同,必须提供盖章订单复印件;如提供订单,必须同时提供对应的框架合同。框架合同金额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单项目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下达/签订时间为准。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2 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2.3 参选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参选人为代理商的]:/。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6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 (略) 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 (略) 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 (略) 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 (略) 理措施。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 (略) 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 (略) 理措施。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8日9时00分至2024年12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 (略) (略) 新华大道东段168号。
4.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线下购买: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向比选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4.4 比选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12月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新华大道 (略) 9楼907二会议室或电子邮箱。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参选人注册
参选人需在购买比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通过(http://**-portal/ctscPortal)完成供应商注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黔江分公司
地 址: (略) (略) 新华大道东段168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 话:#
9. 异议接收方式
现场接收。接收人:陈老师,联系方式:#,
地址: (略) (略) 新华大道 (略) 9楼。
比选人: (略) 黔江分公司
年 月 日
第二章参选人须知
参选人须知前附表本参选人须知前附表是对参选人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2.1.1 | 比选文件的组成 | 本条修改为: / |
2.1.3 | 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标识 | 比选文件中标识“★”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比选文件载明的所有否决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参选人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参选均将被否决。 |
2.2 | 参选人提出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 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4 日 9时 00 分(北京时间) 提出澄清的方式:书面方式 参选人在收到比选文件后,应尽快仔细检查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存在错、漏、缺和有可能出歧义现的内容等,应将澄清问题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略) (略) 新华大道 (略) 9楼 |
比选人发出比选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 截止时间:2024 年 12月 4 日 9时 00 分(北京时间) 发出澄清或者修改的方式:书面方式 | |
参选人确认收到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和方式 | 确认收到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比选文件澄清发出24小时以内 确认收到澄清或者修改的方式:书面方式。 | |
3.1 | 参选文件组成和编制要求 | 参照比选文件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1、参选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参选一览表须盖单位公章或专用印章,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还须由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2、使用专用印章时,须提供专用印章的授权函,授权函须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和专用印章。 3、需要第三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文件,如制造商授权函等,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正文提供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 4、参选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 (略) )及香港、澳门、 (略) 使用代理商参选和签订销售合同且制造商无法加盖单位公章的,本文件应由有签署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提供委托签署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5、此外参选文件的签字盖章必须符合以下其中一种: (1)加盖骑缝章(公章或专用印章); (2)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或专用印章; (3)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逐页手签或盖人名章。 |
3.2 | 参选有效期和报价具体要求 | (1)参选有效期为120天。从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参选有效期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将被否决。 (2)报价具体要求: 1)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为综合报价,参选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服务费、人工费、资料费、税费、管理费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 2)报价格式:请参选人按“参选一览表”格式填报。 |
3.3.1 | 参选保证金提交的要求、金额及形式 | □要求提交参选保证金:0元 R无需提交参选保证金 以银行汇款、支票、汇票等形式提交的参选保证金应当从参选人账户转出,参选保证金收款账号信息详见比选公告; 以银行保函、参选保函、保险形式提交参选保证金的,保函中应当写明受益人为 [比选人],担保项目为 [比选项目名称],担保有效期应覆盖比选有效期。保函、保险原件应作为参选文件在参选截止时间前提交到指定地点。[必须接受银行保函形式的参选保证金] |
4.1.2 | 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不足 (略) 理原则 | R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为两家时,继续组织比选;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为一家时,与合格参选人定向谈判;无参选人递交参选文件,重新比选。 □重新比选 |
5.1 | 唱价时间和地点 | 同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
6.3 | 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及中选人数量 | 推荐原则如下:低价中标。 中选人数量:【1】人 |
7.1.1 | 中选原则 | 中选原则如下: 中选人数量: 1 人 低价中标。 |
8 | 履约保证金提交的要求、金额及形式 | □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XX】% R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形式:电汇/银行转账/银行保函 |
9 | 比选代理服务费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 | 【本条增加如下规定:/】 |
1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无】 |
1. 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 (略) 采购比选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规定,本比选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比选。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见第一章“比选公告”。
1.1.2本项目比选人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比选方式、比选组织形式、资格审查方式见比选公告。
1.2参选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参选人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比选有关的费用。
1.3保密
参与比选活动的各方应当对比选文件和参选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 比选文件
2.1比选文件的组成
2.1.1比选文件一般由比选公告、参选人须知、评选办法、商务规范书、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参选文件格式等六部分组成,比选人另有规定的,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1.2比选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比选公告”与比选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比选公告”为准;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与参选人须知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1.3比选人在比选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参选将被否决的提示。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2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参选人对比选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比选人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所有关于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比选文件的补充部分。当比选文件、比选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3比选文件的异议
潜在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比选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比选活动。 (略) 理过的异议,没有提出新的理由、主张,不予受理。
3. 参选文件
3.1参选文件的组成和编制要求
参选文件的组成和编制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参选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 (略) ,以正本为准;纸质版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3.2参选有效期和报价要求
3.2.1参选有效期和报价的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2.2比选人设有最高参选限价的,参选人的参选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参选限价,否则其参选将被否决。最高参选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见第一章“比选公告”。比选人不接受参选人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3.3参选保证金
3.3.1比选人要求参选人递交参选保证金的,参选人必须在递交参选文件的同时,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参选保证金。未递交参选保证金或者递交的参选保证金有瑕疵的参选将被否决。
3.3.2比选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选人和未中选的参选人退还参选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3.3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参选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参选人在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参选有效期内撤销参选的;
(2)中选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
(3)参选人有串通参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4)其他规定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 参选
4.1参选文件的递交
4.1.1参选人应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参选文件。比选人收到参选文件后,向参选人出具签收凭证。参选人所递交的参选文件原则上不予退还,除非比选文件另有规定。
4.1.2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不足三家的,比选人可对两家参选人继续组织评选,或与一家参选人定向谈判,或重新组织比选。 (略) 理原则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2参选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参选人可以在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前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参选文件。参选人修改的参选文件重新提交的,应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递交。参选人在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后,不得在参选有效期内撤销其参选,否则比选人有权不退还其参选保证金。
5. 唱价
5.1唱价时间和地点
比选人将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唱价,并邀请所有的参选人或者其代表出席。参选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唱价,参加唱价的参选人代表应当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唱价。
5.2唱价程序
唱价会议由比选人或者其委托的比选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参选文件都应进行唱价。比选人应当当众宣布参加本项目比选的参选人个数及参选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读有效参选的“参选一览表”中的内容,“参选一览表”一般包括:参选人名称、参选总报价、交货期、参选保证金以及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唱价内容填写在“唱价记录表”中,由主持人、唱价人、记录人、参选人代表、监督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5.3异议
参选人对唱价有异议的,应当在唱价现场提出,比选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选
6.1评选委员会
评选由评选委员会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选的过程和结果。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选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6.2评选原则
评选委员会应按照第三章“评选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参选文件进行评审。唱价后,部分参选人撤销参选文件或者被否决参选后,有效参选不足3个的,评选委员会可以继续评审,继续评审的需在评选报告中说明继续评审的理由;也可以否决全部参选。
6.3评选报告
评选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评选办法完成评审并向比选人推荐中选候选人,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及中选人数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评选委员会应根据评选情况编制评选报告并由评选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7. 中选
7.1中选候选人公示
7.1.1采用公开比选方式且进行中选候选人公示的,在“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比选公告”发布媒介公示全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7.1.2 比选人进行中选候选人公示的,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项目的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2确定中选人
7.2.1比选人应在评选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中确定中选人,中选原则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在签订合同之前,中选人放弃中选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比选人可以按照评选委员会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
7.2.2采用公开比选方式的,比选人应在“比选公告”发布媒介公示中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项目的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3中选人公示
采用公开比选方式且未进行中选候选人公示的,比选人将在“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比选公告”发布媒介公示全部中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项目的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3中选通知
中选人确定后,比选人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比选代理机构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选人。中选通知书对比选人和中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8. 合同签订
在签订合同前,中选人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和形式向比选人递交履约保证金。中选人不能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选,其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参选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根据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参选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比选人和中选人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取消其成交资格。
9. 比选代理服务费
比选人委托比选代理机构的,中选人应当按照比选文件规定交纳比选代理服务费。比选代理服务费的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0. 纪律和监督
比选人不得泄漏比选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参选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参选人不得相互串通参选或者与比选人串通参选,不得向比选人或者评选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参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参选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选工作。
评选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参选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选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选活动中,评选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选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选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选。
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参选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选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选活动中,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选程序正常进行。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选办法
本项目采用低价中标法。满足技术规范要求,价格最低者中标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
合同文本版本号ZGDX#(重庆-集团)。
★详见附件1:合同模板
★详见附件2:技术规范书
参选文件封面(格式自拟)
一、 ★参选函
二、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四、 ★廉洁参选承诺书
五、 ★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六、 ★商务规范书偏离表
七、 ★技术规范书偏离表
八、 ★参选一览表
九、 要求参选人提供的其他文件
十、 参选保证金
十一、 要求参选人提供的其他文件
1. 参选函
参 选 函
致:【XX公司[比选人名称]】:
(参选人名称)(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比选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将严格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符合要求的全部参选文件。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1. 我方的参选文件包含第二章“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第3.1款规定的全部内容。
2. 我方承诺在比选文件规定的参选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参选文件。
3. 随同本参选函递交参选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
4. 我方承诺如果在规定的唱价时间后,在参选有效期内撤销参选文件的,我方自愿接受比选人做出的不予退还我方参选保证金的决定。
5. 我方在评选过程中根据评选委员会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参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6. 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参选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并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参选。
7. 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比选相关的所有信息。
8. 【我方承诺接受《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七章)。本项承诺自本函签署之日起生效,长期有效,不受参选有效期的约束,其效力独立存在,不可撤销。】[具体应用参照招标文件模板]
9. 如我方中选:
(1) 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 我方承诺不在签订合同时提出任何附加条件。
(3) 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支付比选代理服务费。
(4) 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不将中选项目转包、违法分包。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参选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一章“比选公告”第2.7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0. 其他补充说明:【我方承诺按照比选人的要求在进行供应商注册。/无/具体的其他说明或要求】
11. 参选有效期120天。
参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XX年XX月XX日
[比选人不得对本文件中的条款进行修改,但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条款。]
编制要求:
1.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2.除本文件允许参选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参选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参选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XX公司[参选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需同时提供国徽面及人像面)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中的“负责人”是指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文件中出现相同描述均做同样解释。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XX年XX月XX日
编制要求:
1.提供本文件的原件,身份证明为复印件或扫描件。
2.除本文件允许参选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参选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XX [参选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系 【XX公司[参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委托【XX [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 (略) 理【XX项目[比选项目名称]】【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参选文件,签订 (略) 理一切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需同时提供国徽面及人像面)
参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或盖人名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上级领导: (姓名)
联系方式(手机):
日期:XX年XX月XX日
编制要求:
1.委托代理人的,提供本文件的原件,身份证明为复印件或扫描件。
2.除本文件允许参选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参选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4. 廉洁参选承诺书
廉洁参选承诺书
【XX公司[比选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XX项目[项目名称]】比选项目,为保证招参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
1. 不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参选,或者以其他方式以他人名义参选;不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参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
2. 不与其他参选人相互串通参选或订立攻守同盟;
3. 不与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串通参选;
4. 不向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 (略) 运行服务机构、评选委员会成员或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中选,包括提供现金(礼金)、礼券、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财物,或娱乐、宴请、旅游等活动,或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学费、餐费、医药费等各种费用等;
5. 不通过非正常渠道探听采购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包括(潜在)参选人的数量与名称、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评选情况及中选推荐意见等;
6. 不私下接触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或评选委员会成员,利用人际关系干扰比选参选活动;
7. 不在办公场所、比选现场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干预、影响比选的过程和结果;
8. 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取得的材料进行恶意投诉与诬陷;不毫无根据地散播不实消息,诋毁他人名誉,主观臆断反映问题与诉求;
9. 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选;
10. 不以其他方式排挤其他参选人的公平竞争。
11. 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
12. 发现评审专家有违法行为的,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如发生任何违反本承诺的行为,除按法律法 (略) 罚外,比选人有权否决我方本次参选、宣布中选无效、暂停甚至取消我方参加比选人后续比选项目的参选资格等。
参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编制要求:
1.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2.除本文件允许参选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参选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5.
5.★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我方参加【XX项目[比选项目名称]】【XX分包(标包)[分包(标包)名称]】的参选,根据法律法规维护参选公正性的相关规定,特就本单位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如下,并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
申报人名称 | 【XX公司[参选人名称]】 |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姓 名 | 【XX [参选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身份证号 | 【XX [参选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 | |
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 及出资比例 | 【XX公司/XX[自然人],出资比例XX%,[参选人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 |
非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 及出资比例 | 【XX公司/XX[自然人],出资比例XX%,[参选人非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应从出资比例由高到低进行填写]】 | |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XX公司[管理单位全称]】 |
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XX公司[被管理单位全称,应列明所有被管理单位]】 | |
备注: |
参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期:XX年 XX月XX日
编制要求:
1.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2.控股股东/投资人是指出资比例在50%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含单位或者个人)。
3.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4.如未有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
5.除本文件允许参选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参选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6. 商务规范书偏离表
商务规范书偏离表
项目名称: 比选编号: 分包(标包):
序号 | 比选文件条目号 | 比选文件的合同条款 | 参选文件偏离情况 | 说明 |
参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期:_ __ 年_ __月_ _ _日
编制要求:
1. 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2. 如对商务规范书条款无任何偏离,参选人仅需在本偏离表中填写“无偏离”即可。当本表为空时,视为参选文件对商务规范书条款全部满足,无偏离;
3. 如对商务规范书条款存在偏离,参选人需对商务规范书条款存在的偏离逐条做出说明。
4. 参选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文件进行调整和修改,但应满足比选文件对本文件的要求。
7. ★技术规范书偏离表
技术规范书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包:
序号 | 比选文件条目号 | 比选文件的技术条款 | 参选文件偏离情况 | 说明 |
参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期:XX年 XX月XX日
说明:
1. 参选人应当逐条对照比选文件技术条款,就参选文件对技术条款存在的偏差与例外逐条做出说明。
2. 如参选文件对技术条款无任何偏差,参选人仅需在本偏离表中填写“无偏离”即可(未填写视为全部满足)。
3.如技术规范书点对点应答与本偏离表有不一致的,以本偏离表为准。
8. ★参选一览表
参选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ZJZB-2022-XXXX
分包(标包):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 是否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不含税参选报价 | 增值税税率 | 含税参选总价 | 备注 |
参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期:_ __ 年_ __月_ _ _日
编制要求:
1.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2.除本文件允许参选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参选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9. 要求参选人提供的其他文件
比选文件要求参选人提供的其他文件及参选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额外承诺等
第七章其他
【(版本号V#)】
本项目将按照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 (略) 理结果,请务必登录(http://**-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附件1:合同模板[ ]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 [ ]
委托方(#方): 中国电信[ ]公司
受托方(#方):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补充协议,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当在 (略) 注明“无”等字样。
六、如有必要,可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 ]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方):中国电信[ ]公司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项目联系人:[ ]
通讯地址:[ ]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受托方(#方):[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项目联系人:[ ]
通讯地址:[ ]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本合同#方委托#方就[ ]项目(“项目”)进行[ ]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方委托#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1技术服务的目标:[ ]。
1.2技术服务的内容:[ ]。
1.3技术服务的方式:[ ]。
第二条 #方应当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2.1技术服务地点:[ ]。
2.2技术服务期限:[ ]。
2.3技术服务进度:[ ]。
2.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 ]。
2.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 ]。
第三条 为保证#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方应当向#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3.1提供技术资料:[ ]。
3.2提供工作条件:[ ]。
3.3其他配合协作事项:[ ]。
3.4#方提供上述技术资料、工作条件和配合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
第四条 #方向#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4.1本合同费用总额(含税价):大写人民币[ ],¥[ ];其中价款为大写人民币[ ],¥[ ],增值税款为大写人民币[ ],¥[ ]。
本合同费用总额已包括#方就#方履行本合同所应当支付的全部报酬、所需的全部费用及税费。
除另有约定外,#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因国家税收政策导致增值税率变化的,本合同价款(不含税价)不变,增值税税款及本合同费用总额(含税价)相应变更。
4.2#方按以下第( )的方式向#方付款:
(1)一次性支付
#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并经#方验收合格,且收到#方下述全部文件后[ ]日内,#方向#方支付本合同费用总额:
①验收证书复印件一份。
②#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③#方所在地科技部门合同登记结果证明材料(不符合登记条件的,提供科技部门不予登记的证明)。
(2)分期支付
#方分期向#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费用:
首付款:在本合同签订并生效,且收到#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日内,#方向#方支付本合同费用总额的[ ]%。
验收付款:#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并经#方验收确认,且收到#方下述全部文件后[ ]日内,#方向#方支付剩余款项:
①验收证书复印件一份。
②#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③#方所在地科技部门合同登记结果证明材料(不符合登记条件的,提供科技部门不予登记的证明)。
4.3#方向#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方应当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发票开具后三十日内送达#方,送达日期以#方签收日期为准;逾期送达的,每逾期一日,#方应当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千分之三向#方支付违约金,若因逾期送达造成#方无法抵扣的,#方还应当赔偿#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
4.4如#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或不能实现税款抵扣的,#方有权拒收或退回,#方应当及时更换,如因此导致未能在第4.3条约定时限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方应当按照第4.3条约定承担逾期送达的违约责任;如无法更换的,#方有权要求#方支付发票金额[ ]%的违约金,并赔偿#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4.5本合同费用总额的所有支付由#方以[ ](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方。##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银行地址:[ ]
户名:[ ]
账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电话:[ ]
#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银行地址:[ ]
户名:[ ]
账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电话:[ ]
4.6若根据本合同约定#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扣除后仍不足以赔偿#方损失的,#方应当在接到#方通知后十五日内将不足部分以[ ](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方。
4.7 若##双方互负到期债务,且该债务均为金钱给付的,#方有权以其到期债务抵销#方之到期债务,抵销自#方通知到达#方时生效。
第五条保密
5.1 #方(“接收方”)对#方或其关联方(合称“披露方”)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传真、电话、视频、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邮递、快递、挂号信、专人递送、当面告知等方式)提供的资料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披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合称“保密信息”),无论其是否为披露方开发或拥有,接收方均负有保密义务。
5.2未经披露方书面许可,接收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信息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接收方仅可为本合同之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信息,但同时应当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5.3接收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接收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等)留存保密信息。接收方应当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十日内将载有保密信息的原件资料全部返还披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
5.4除另有约定外,接收方未经披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的签订及其内容。经披露方书面同意对外披露,仅限于披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方式且遵循书面同意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5.5接收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信息,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并对保密信息在接收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信息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
5.6如接收方应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披露信息的,接收方应当至少于实际作出披露行为前五个工作日通知披露方,说明其拟根据上述约定披露有关的保密信息,并就披露对象和披露范围、方式等作出说明,且接收方应当采取所有措施,协助披露方采取法律上的救济或其他措施以阻止该等保密信息的披露,或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保护保密信息的秘密性。若披露方未能阻止该等保密信息的披露,则接收方仅能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必要限度内披露该等保密信息。
5.7披露方不保证保密信息的精确性与合理性。
5.8如果接收方得知第三方获得任何保密信息,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披露方,并向披露方提供掌握的所有相关情况。
5.9对于接收方在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依法获得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接收方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且不得向境外提供。
5.10如接收方违反本条约定的,接收方应当赔偿因此而给披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11本保密条款自保密信息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十年内持续有效。
5.12 其他[ ]。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书面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收到书面请求后[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 ] 。
第七条 未经#方事先书面同意,#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服务工作转由第三方承担。#方若征得#方书面同意将部分工作交由第三方办理的,应当负责审核该第三方的资质,保证该第三方具备完成委托事项的资格和能力,并就该第三方的工作向#方承担全部责任。#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全部或部分权利,也不得以包括但不限于保理、质押 (略) 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
#方应当签署并履行附件一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方应当对其参与合同履行的相关作业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就该等人员的行为向#方承担全部责任。
#方应当签署附件二《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并严格遵守在该等文件中的承诺。
第八条 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8.1#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 ]。
8.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
8.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 ]。
8.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 ]。
第九条 (略) 理
9.1#方应当保证,其依本合同为#方提供技术服务过程中和/或其为#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方侵犯了其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方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9.2如果在侵权指控的审理过程中有关机关禁止#方继续使用技术服务成果的部分或全部,#方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1)使#方重新免费获得使用上述技术服务成果的权利。
(2)免费更换或改造上述技术服务成果,使#方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技术服务成果。
(3)其它使#方对技术服务成果拥有合法使用权,或其它弥补#方受损利益、实现合同目的的合理方式,且不得向#方收取任何费用。
#方采取上述措施不能免除#方就#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义务。
第十条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
为履行本合同, (略) 理相关数据和个人信息,应当遵守本条相关规定:
10.1个人信息种类:[ ]。 (略) 理个人信息和数据的期限为:[ ];处理方式为:[ ] 以及本合同约定 (略) 理方式。
10.2#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合 (略) 理个人信息和数据,不得超出 (略) 理目的、处理 (略) 理。#方应当采取措施确保个人信息 (略) 理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合同约定,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个人信息和数据的泄露、篡改、丢失。
10.3如果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或合同目的已经实现,#方应当按照#方的要求返还个人信息等数据或者予以删除(包括但不限于原始数据、备份数据、基于所提供的数据产生的衍生数据),且不得以任何方式留存履行合同过 (略) 理的任何个人信息和数据。上述个人信息和数据的返还或删除并不免除#方其他义务。未经#方同意,#方不得转委 (略) 理个人信息和数据。
10. (略) 理的个人信息和数据,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存储,且不得向境外提供。
10.5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或其他数据安全事件的情况时,#方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配合#方及相关部门进 (略) 理。
10.6#方有权对#方的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个人信息 (略) 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于#方检查发现#方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的规定或者双方 (略) 理个人信息和数据的,#方有权要求#方在一定期限内整改。如果#方未按照#方要求整改或整改未达到#方的相关要求,#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赔偿责任;由此给#方造成损失的,#方应当全额赔偿。
10.7#方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相关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的,#方应当承担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如因此给个人信息主体、#方或其他人造成任何损失的,#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10.8#方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合同项下#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若涉及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内容,#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应当首先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安全审查。
第十一条项目服务成果的权利归属
11.1双方确定,#方所完成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权和所有权,归#方所有。
11.2双方确定,#方利用#方的服务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权和所有权,归#方所有。
11.3#方有义务根据#方要求配合#方相关知识产权的登记或申请工作。
第十二条培训和指导
双方确定,#方在向#方提供服务过程中,根据#方要求,为#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
12.1技术指导和培训内容:[ ]。
12.2地点和方式:[ ]。
12.3费用及支付方式:[ ]。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双方确定,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3.2#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提供技术服务的,每逾期[ ]日,#方应当按照本合同费用总额的[ ]%向#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累计达到本合同费用总额的[ ]%时,#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方仍应当支付上述违约金、退还#方已支付款项并支付自#方付款之日起至#方退还款项之日止的利息(按照付款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略) 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计算),同时赔偿#方的相应损失。
13.3#方提供技术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方应当按照#方要求更正和修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因此造成逾期的,#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方应当退还#方已支付款项并支付自#方付款之日起至#方退还款项之日止的利息(按照付款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略) 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计算),同时赔偿#方的相应损失。
13.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中止或终止履行合同、解除合同等措施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该情形导致第三方向#方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方应当负责解决。如该情形给#方造成损失的,#方应当全额赔偿:
(1)被行政机关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 (略)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被#方(含#方上级单位)纳入违规失信合作商名单;
(4) (略) 络和信息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包括但 (略) 络和信息安全问题承担刑事责任或受 (略) 罚,被列入各级公安机关的涉通讯信息诈骗违法犯罪高危自然人或法人名单、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失信名单等;
(5)中标通知书/中选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或对应的合同签署后,发现#方存在中标无效/中选无效/成交无效或者存在应当被否决投标/否决参选/否决应答的情形;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违法失信情形,以及可能导致合同履行风险或侵害#方合法权益或声誉的违规失信情形。
13.5如#方违约,除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责任外,还应当承担#方追究#方违约责任、赔偿责任而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等)。
13.6#方违反第十一条约定,包括但不限于未经#方许可占有、使用、 (略) 分服务成果或申请、登记、注册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的,#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方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方停止侵害、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承担惩罚性赔偿。#方未经#方许可申请、登记、注册服务成果知识产权的,#方有权要求#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撤回相关申请、登记、注册手续或者将相关权利人变更为#方或#方指定的主体,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方承担;如#方未在#方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上述手续,则每逾期[ ]日,#方应当按照本合同费用总额的[ ]%向#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 双方确定,#方指定[ ]为#方项目联系人,#方指定[ ]为#方项目联系人。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方全部损失。
第十五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5.1发生不可抗力。
15.2[ ]。
第十六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6.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6.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向#方住所地有管辖 (略) 起诉。
16.3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诉讼的其它部分。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7.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本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7.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17.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7.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三十日或以上时,#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方。
第十八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 ]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8.1技术背景资料:[ ]。
18.2可行性论证报告:[ ]。
18.3技术评价报告:[ ]。
18.4技术标准和规范:[ ]。
18.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
18.6其他:[ ]。
第十九条合同生效和其他
19.1本合同纸质文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若使用电子印章的,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若#方加盖电子印章的,以加盖#方电子印章的本合同电子文档所载内容为准。
19.2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不受影响。
19.3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当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19.4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19.5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当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
19.6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等法律文件。
19.7##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当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其中:
19.7.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有关下述任一事项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信函形式作出,否则,该通知无效,不产生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效力:
(1)与本合同费用及支付事宜有关的通知;
(2)与本合同违约事宜有关的通知;
(3)与本合同终止、解除或变更事宜有关的通知;
(4)与本合同延续/续展有关的通知;
(5)[ ]。
19.7.2本合同约定的各种通知方式的送达标准如下:
(1)如采用书面信函形式,应当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 (略) 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
(2)如采用传真方式,传真到达接受方指定传真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3)如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到达接受方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4)如采用#方供 (略) 站在线提交的方式,信息表单正式创建提交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如#方供 (略) 站关闭或故障,双方应当立即使用书面信函形式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通知。
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传真机关闭或故障、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侧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传真发送时间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
19.7.3本合同双方通知地址及方式如下:
#方:中国电信[ ]公司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邮编:[ ]
电子邮箱:[ ]
#方:[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邮编:[ ]
电子邮箱:[ ]
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19.8#方保证#方和/或其所代表的制造商(如有)、软件著作权人(如有)、知识产权权利人(如有)等第三方接受不时修订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发布于“”[http://**-PORTAL/account/login.do]),#方有权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对#方和/或其代表的制造商(如有)、软件著作权人(如有)、知识产权权利人(如有)等第三方进行不良行为 (略) 理。
19.9双方同意,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文件一起阅读和解释:
(1)本合同正文;
(2)合同附件;
(3)中标/中选/成交通知书;
(4)投标文件/参选文件/应答文件;
(5)其他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合同性文件。
上述各文件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如在上述文件之间出现含糊或 (略) ,就同一事项的解释,应当以本条上述排列次序在先的文件所表述的意思为准;当同一顺序的多份文件之间发生内容冲突时,应当以文件形成时间较后的为准。对于同一类合同文件,以其最新版本为准。
本合同附件为:
附件一: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
附件二: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
附件三:廉洁协议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合同正文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无
(此页无正文)
#方:中国电信[ ]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方:[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印花税 (略) :
(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
合同登记编号:
1.申请登记人:
2.登记材料:(1)
(2)
(3)
3.合同类型:
4.合同交易额:
5.技术交易额: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附件一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
中国电信[ ]公司:
为保障安全生产,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在贵公司与本单位双方签订的《[ ]技术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履行过程中,本单位承诺如下:
一、本单位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持续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相关规定”)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资质。
二、本单位参与合同履行的相关作业人员(“作业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始终具备相关规定要求的从业资格和资质,从事特种作业的作业人员始终具备相关规定要求的从业资格和资质。。
三、贵公司有权对本单位作业现场安全进行监督,贵公司代表有权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本单位及作 (略) 代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督促作业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并确保作业现场安全,并承担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安全生产的全部责任。
四、本单位认真贯彻相关规定的各项要求,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综合治理为主的方针,做到安全作业、文明作业,定期组织作业人员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建立档案,如实记录会议和教育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确保各类设备、设施安全和人员安全。
五、在通信机房内作业,本单位应当特别重视并遵守下列要求:
(1)制定确保运行设备安全措施。
(2)设备开箱后,包装箱等易燃杂物应当立即搬离现场。
(3)作业时,不得将导线头子遗留在设备内。每天作业结束时,应当清理作业现场。
(4)作业期间确需进入通信系统, (略) 要求的手续。
(5)作业期间布放线缆,需拆除竖井、巷道防火封堵物的,布放线缆完毕后,应当立即重新封堵。
(6)设备安装完毕,应当经电力维护人员检查、测试无误后,方可接通电源。
六、作业现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安全、整洁、美观,采 (略) 设施、设备。
(2)材料堆放整齐有序, (略) 正常生产秩序和通信畅通。
(3)垃 (略) 理,不得就近乱堆乱倒。
(4)符合卫生标准。
(5)作 (略) 颁发的证明其身份的胸卡。
(6)阻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七、本单位应当遵守下列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要求:
(1)不得在作业现场溶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等易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物质。
(2)不 (略) 向下抛撒垃圾。
(3)不得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4)禁止在作业现场吸烟或使用明火,确因作业需要进行明火作业, (略) 安全保卫部门书面批准。
八、 (略) 有关各项安全生产、防火等规章制度的检查、督促。
九、本单位加强对作业人员的管理,提高服务能力,提升作业人员的作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并确保安全管理和安全工作的落实。本单位保证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 (略) 理措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作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十、本单 (略) 允许 (略) 域、场所和设备上作业,不得超范围作业。本单位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与合同约定的 (略) 部门(包括但不限于通信要害部门)。 (略) 生产机房进行作业的, (略) 相关部门办理出入通信要害部位介绍信,方可进入作业。
十一、本单位根据作业特点,制定安全生产作业方案和专项技术措施,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有关安全生产、防火等工作, (略) 相关安全部门紧密联系。
十二、本单位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相关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和作业工具,监督、教育作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并督促其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或疲劳作业。
十三、当发生安全事故时,本单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略) 和有关部门报告,配合贵公司和有关部门的事 (略) 理工作。
十四、本单位作业人员进行登高作业时,应当 (略) 作业中的相关规定,并先检查登高工具和保险装备,确保登高现场环境安全,避免发生摔伤事故。
十五、切实落实“六防”(即防爆炸、防盗抢、防火、防破坏、防诈骗、防窃密),不发生违反作业现场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发生违法犯罪案件。本单位就作 (略) 承担全部责任。如发生作业人员或他人的人身、财产事故,均由本单位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十六、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实际行动创造安全、文明的工作环境,如本单位违反本责任书所述的任何情形,本单位承担 (略) 因此受到的损失。
十七、本单位承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履行合同所雇用的全部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十八、本单位在作业过程中若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同意贵公司依据供应商不良行为相关管理制度对本单 (略) 理。
十九、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本单位承诺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二十、本单位承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合理减少从事危险作业岗位的劳务派遣、劳务分包等灵活用工方式人员,并对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证责任,做好灵活用工人员特种作业持证、安全培训、保险购买等工作。
二十一、本单位指定如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安全检查与协调等工作,并承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当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变更时,本单位提 (略) 。
(1)姓名:[ ]
(2)联系方式:[ ]
二十二、本责任书经本单位签署后,与合同同时生效。
责任人(盖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二
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
中国电信[ ]公司:
本单位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如有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的行为,本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一、本单位承诺遵守《中华人 (略) 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略) 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 (略) (略) 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略) 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非经 (略) 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 (略) 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电 (略) 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 (略) 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规定(“相关规定”)。
二、 (略) 提供产品或服务符合相关规定、政府主管 (略) 的合同/协议(“合同”)约定, (略) 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本单位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合法必要的资质条件。
三、本单位承诺按照用户真实身份信息制度(“实名制”)的要求提供身份信息、使用业务,并保证所提供信息、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四、本单位保 (略) 络(包括但不 (略) 、 (略) 、 (略) ,下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本单位 (略) 理个人信息前依法向个人信息主体(“个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并取得个人的明确同意。法律、行政法 (略) 理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或者书面同意的,本单位 (略) 理个人信息前依法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或书面同意。
六、 (略) 提供 (略) 处理个人信息的,本单位承诺已依法向个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依法取得了个人同意。本单位承诺,向贵 (略) 处理的个人信息等数据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的情况。
七、 (略) (略) 理个人信息等数据的, (略) (略) 理个人信息等数据的,本 (略) 的合 (略) 理,不得超出 (略) 理目的、处理 (略) 理上述数据,严格遵 (略) 理时限。如果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终止, (略) 认为必要的情况下, (略) 的要求对个人信息等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原始数据、备份数据、基于所提供的数据产生的衍生数据)予以返还或者删除, (略) 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留存履行合同过 (略) 理的任何上述数据。上述数据的返还或删除并不免除本单位其他义务。未经贵公司同意,本单位不得转委 (略) 理上述数据。本单位承诺 (略) (略) 理个人基于其主体权利提出的请求(包括个人信息查询、更正、删除、撤回授权同意、注销账户、获取个人信息副本等)。
八、对本单位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 (略) 和/或贵公司客户的数据和用户个人信息,本单位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向其他方提供、披露。本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和合同约定采取保密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个人信息等数据的泄露、篡改、丢失。对于本单位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接触和获得的个人信息等数据,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且不得向境外提供。
九、本单位承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 (略) 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工作, (略) 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实施个人信息和数据分类分级管理、依法落实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和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共享、监测预警机制,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略) 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人和管理机构,按政府主管部门要求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当信息安全责任人发生 (略) 。否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承担,贵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十、 (略) 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网信部门等政府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安全和侦查犯罪等活动提供协助,如实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积极 (略) (略) 络违法犯罪行为。
十一、本单位 (略) 络发 (略) 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合法。该等信息内容应当严格符合相关规定,本单位不得 (略) 络、 (略) 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有害信息,不得散发传播违法、不健康、反动等信息,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任何违反下列要求(即“九不准”及“六不许”)的信息。
“九不准”,即不准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含有以下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六不许”,即:
1、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 (略) 线方针政策的意见。
2、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
3、决不允许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
4、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5、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
6、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十二、本单位承 (略) 的产品或服 (略) 络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泄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等活动,不从事 (略) 络安全、数据安全的活动,不从事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未经 (略) 络 (略) 络资源;
2、未 (略) 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未 (略) 络中存储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制作、传播、 (略) 络病毒等恶意程序或破坏性程序;
5、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或以其 (略) 理个人信息等数据;
6、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个人信息等数据;
7、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 (略) 理活动;
8、 (略) 络安全、数据安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十三、本单位承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等数据泄露、篡改、丢失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在24小时内向有关部门 (略) 。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 (略) 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突发事件,贵公司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合同项下业务等紧急措施, (略) 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保护个人信息。
十四、本单位承诺不进行法律、法规、政府监管规定等禁止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所提供或接入的设备 (略) 许可,或 (略) (略) 络服务质量;
2、将合同履行中获得的账号、密码私自转让、转租或以非法方式提供给第三方;
3、在设备、系统、计算机软件等产品或服务中非法植入后门程序等恶意程序或破坏性程序;
4、利用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用户个人信息等数据及重要运营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用户设备;
5、未经贵公司同意擅自公开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源代码;
6、未经贵公司同意探测、发布贵公司及其关联方(“中国电信”)的网络、终端、信息系统漏洞,对中国电 (略) 络开展渗透测试;
7、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十五、本 (略) 的产品或服务已关闭与合同约定无关的端口,不存在与合同约定无关的进程。
十六 (略) 同意不得以任 (略) 的产品或服务进行任何操作。本单位承诺严格按最小化原则管理相关产品或服务的操作 (略) 同意。
十七、本单 (略) 的产品或服务在交付前完成已知病毒查杀、安全缺陷及漏洞扫描和修复,交付后对发现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十八、本单位承诺无正当理由不会中断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亦不会中断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
十九、 (略) 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略) 提供该等产品或服务所包含或调用的开源软件和第三方软件清单,以及合法获取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使用权的证明, (略) 开展软件安全检测和知识产权风险审核等工作。
二十、本单位 (略) (略) 络安全审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略) 络安全检查项、计算环境安全检查项、开发流程检查项、提供 (略) 理数据 (略) 理行为检查项等方面。
二十一、本单位承诺按 (略) 络安全审查工作需要的材料, (略) 络安全审查中作出的承诺。
二十二、本单位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将依据合同承担责任,接受有关政府主管 (略) 理(包括但不限于限期整改、公开曝光),并直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的,由本单位直接赔偿。同时,贵公司有权在不通知本单位的情况下暂停履行合同直至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责任后果全部由本单位自行承担。给贵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本单位负责消除 (略) 相应损失。
二十三、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引发的投诉、举报,由本单位负责解决并承担责任。当接到通信主管部门、“1 (略) 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中国电信#热线等各类渠道投诉、举报时,贵公司有权在不通知本单位的情况下立即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责任后果全部由本单位自行承担。给贵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本单位负责消除 (略) 相应损失。
二十四、本单位的信息安全责任人如下: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
二十五、本单位承诺要 (略) 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本单位人员(“本单位人员”)履行本《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并对本单位人员的行为承担责任。
二十六、本承诺书经本单位签署后,与合同同时生效。
承诺单位(盖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三
廉洁协议
#方: 中国电信[ ]公司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方:[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为确保##双方在签订和履行《[ ]技术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过程中廉洁自律、诚实守信,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方承诺
1.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廉政规定。
1.2严格遵守中 (略) 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1.3#方及其工作人员不收受或变相收受#方提供的礼品、礼金(礼券)、有价证券等任何形式的馈赠或无偿服务;不以任何形式向#方索要任何财物;不在#方报销应当由#方或#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参加#方安排的旅游或消费娱乐活动;不参加#方宴请;不要求、不接受#方为#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在住房、交通、婚丧嫁娶活动、工作安排或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方便;不要求、不接受#方为#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谋取利益。
1.4#方工作人员应当督促并保证其亲属不收受或变相收受#方赠送的礼品、礼金(礼券)、有价证券等任何形式的馈赠或无偿服务;不以任何形式向#方索要任何财物;不在#方报销应当由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参加#方安排的旅游或消费娱乐活动;不参加#方宴请。
1.5合同签订及履行期间不私下约见#方工作人员。
1.6除#方依据合同依法披露外,不向#方及任何其他第三方泄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
1.7#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或与#方或其工作人员串通,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二条#方承诺
2.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廉政规定。
2.2#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向#方、#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礼券)、有价证券等任何形式的馈赠或无偿服务;不报销应当由#方、#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为#方、#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安排旅游或消费娱乐活动;不宴请#方、#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不为#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在住房、交通、婚丧嫁娶活动、工作安排或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任何形式的方便;不为#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谋取利益。
2.3合同签订及履行期间不私下约见#方工作人员;不到#方工作人员家中或其他非办公场所商谈业务。
2. (略) 或任何单位、个人向#方工作人员打招呼,施加压力。
2.5除#方依据合同约定依法披露外,不向#方、#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探听或要求其泄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
2.6不以任何方式与#方工作人员串通或者贿赂#方工作人员,为#方或其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
2.7除#方及其工作人员外,#方应当督促并保证与#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实施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任一行为。
2.8 [ ]。
第三条 监督及责任
3.1##双方自觉接受监督。
3.2如发现任何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双方均可向#方监察部门举报。#方监察部门根据规定,视情节对相关人员予以相 (略) 理 (略) 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3.3#方监察部门有权对合同签订及履行全过程进行监督,有权制止、纠正违反本合同的行为。
3.4如#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方有权视情节采取终止合同、将#方纳入#方违规失信合作商名单、否决#方参加#方其他项目的投标、参选和报价等1至3年等措施。
第四条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若使用电子印章的,经双方盖章)后与合同同时生效。若#方加盖电子印章的,以加盖#方电子印章的本协议电子文档所载内容为准。
#方:中国电信[ ]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方:[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