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某物探测仪征求意见公告第一次
我单位拟对便携式某物探测仪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 (略) 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便携式某物探测仪
二、项目概况:
序号 | 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便携式某物探测仪 | 台 | 19 | 26.5 | 503.5 | 合同签订1个月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国内指定地点(北京、南京、佛山、成都、拉萨、马兰、东塔、临潼等地国内机场) |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等价格; 3.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无效。 |
三、技术参数、要求: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17日- 2024年12月23日
五、反馈渠道
1.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需求公示意见建议反馈表》(见附件)采取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书面递交我站,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站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站也不作书面回复。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如下: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略)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助理,黄助理
办公电话:010-(略)
移动电话:(略)(刘)(略)(黄)
传真:010-(略)
地址: (略) (略) (略) (略)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助理
办公电话:010-(略)
移动电话:(略)
2024年12月17日
我单位拟对便携式某物探测仪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 (略) 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便携式某物探测仪
二、项目概况:
序号 | 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便携式某物探测仪 | 台 | 19 | 26.5 | 503.5 | 合同签订1个月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国内指定地点(北京、南京、佛山、成都、拉萨、马兰、东塔、临潼等地国内机场) |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等价格; 3.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无效。 |
三、技术参数、要求: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17日- 2024年12月23日
五、反馈渠道
1.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需求公示意见建议反馈表》(见附件)采取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书面递交我站,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站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站也不作书面回复。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如下: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略)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助理,黄助理
办公电话:010-(略)
移动电话:(略)(刘)(略)(黄)
传真:010-(略)
地址: (略) (略) (略) (略)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助理
办公电话:010-(略)
移动电话:(略)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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