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土地综合整治包含2个点监理单位招标公告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包含:(1)纳雍县羊场苗族彝族乡羊场村2023年度土地综合整治项目;(2)纳雍县张家湾镇二 (略) 2023年度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已由纳雍县 (略) 以纳自然资复〔2023〕86号及纳自然资复〔2024〕7号文件批复立项实施。招标人(项目法人)为贵州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单位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纳雍县羊场苗族彝族乡羊场村、纳雍县张家湾镇二 (略) 。
2.2 建设规模:
(1)纳雍县羊场苗族彝族乡羊场村2023年度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略) 总面积2.1995公顷(折合32.99亩), (略) 建设规模为2.1995公顷(折合32.99亩),项目建成后新增耕地面积2.0294公顷(折合30.44亩),新增耕地率92.27%。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 (略) 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以及其他工程四部分。
(2)纳雍县张家湾镇二 (略) 2023年度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略) 总面积12.0460公顷(折合180.69亩), (略) 建设规模为12.0460公顷(折合180.69亩),项目建成后新增耕地面积10.1629公顷(折合152.44亩),新增耕地率84.37%。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 (略) 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以及其他工程四部分。
2.3 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保修期(施工阶段为工程正式动工之日算起至竣工交付使用,工程保修阶段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国家规定的保修年限)。
2.4 招标范围:纳雍县2023年度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含2个项目)监理。
2.5 费用支付方式:分两次支付,项目施工进度完成80%后付合同总价的60%,经竣工验收及审计后付尾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门颁发的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4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出 (略) 公章)
3.5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必须同时备齐上述资质用于资格审查,不能提供的,一律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7日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12月19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纳雍县珙桐欣苑F6栋9楼 (略) 经营部领取及报名。
5.开标
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请于2024年12月20日10时00分(具体时间)准时到贵州省纳雍县珙桐欣苑F6 (略) 十楼会议室进行开标。
6.承诺
如中标单位未严格按照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招标方将有权不给予拨付进度款,招标方有权对其进 (略) 理,更换监理单位。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 (略)
地址:贵州省纳雍县珙桐欣苑F6栋9楼
联系人:王工
电话:*
贵州 (略)
2024年12月17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本招标项目包含:(1)纳雍县羊场苗族彝族乡羊场村2023年度土地综合整治项目;(2)纳雍县张家湾镇二 (略) 2023年度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已由纳雍县 (略) 以纳自然资复〔2023〕86号及纳自然资复〔2024〕7号文件批复立项实施。招标人(项目法人)为贵州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单位进行竞争性谈判。
一、工程概况
(一)招标人:
1.名称:贵州 (略)
2.地址:贵州省纳雍县珙桐欣苑F6 (略) 9楼
3.联系人:王工
4.电话:*
(二)项目名称:纳雍县2023年度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含2个项目)
(三)建设地点:
纳雍县羊场苗族彝族乡羊场村、纳雍县张家湾镇二 (略) 。
二、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出资比例:100%。
(三)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三、招标范围、计划工期、付款期限和质量要求
(一)招标范围:纳雍县2023年度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含2个项目)监理。
(二)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保修期(施工阶段为工程正式动工之日算起至竣工交付使用,工程保修阶段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国家规定的保修年限)。
(三)费用支付方式:分两次支付,项目施工进度完成80%付合同总价的60%,经竣工验收及审计后付尾款。
(四)质量要求:符合工程相关验收规范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条件:
1.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门颁发的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4.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出 (略) 公章)
5.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必须同时备齐上述资质用于资格审查,不能提供的,一律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二)技术人员:
中标企业按照招标人要求配备相关人员到位,并满足业主单位时间节点要求。
(三)履约保证金最低限价
本次投标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17时00分。
六、招标人确认的控制价
以财政预算评审报告中的监理费作为招标控制价:(1)纳雍县羊场苗族彝族乡羊场村2023年度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监理费为1.*元;(2)纳雍县张家湾镇二 (略) 2023年度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监理费为10.*元,合计监理费11.*元。
报价方式:以招标控制价为基础,投标人根据招标要求、 (略) 场价格以及自身实际情况,自定监理费下浮率,投标报价=11.*元×(1-监理费下浮率),高于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七、招标原则
本次招标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择优选择”。
八、招标领导小组组成
参加本次招标的人员由贵州 (略) 组成5人以上的单数,组成本次招标小组。
九、竞争性谈判程序
(一)由招标方宣读本次须知。
(二)验证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料,不能提供的,一律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门颁发的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4.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出 (略) 公章)
5.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必须同时备齐上述资质用于资格审查,不能提供的,一律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当通过验证的企业数在三家及以上时,竞谈会议继续进行。
(三)中标人的确认
1.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招标范围,结合自身实力自行报价。
2.报价采用现场报价的方式:进行三轮报价方式,由招标小组人员进行现场发放报价单。报价人员填写完毕并在所有签字部位盖章或按手印后,由招标小组人员统一收回后宣读,最终报价以最后一轮报价最低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单位。
3.当有两家以上(含两家)报价相同时,由组成的领导小组与投标人竞谈,最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企业,中标价即为投标人所填写的最终报价;若以上方式不能分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招标人将再进行一轮报价来确定最终第一中标候选人。
(四)确定中标企业
由邀标领导小组根据“价廉质优”的原则确定本次竞争性谈判的中标企业。
十、其他事宜
参加本次投标的监理单位视为已知晓并认同本次招标拦标价、工期、设计内容及服务范围内容,如未严格按照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招标方将有权不给予拨付进度款,招标方有权对其进 (略) 理,更换监理单位。本次招标的结果是签订监理合同的重要依据。其他未尽事宜在订立合同时具体协商,在监理合同内具体约定,本次招标解释权归贵州 (略) 所有。
附件:报价单.doc
贵州 (略)
2024年12月17日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包含:(1)纳雍县羊场苗族彝族乡羊场村2023年度土地综合整治项目;(2)纳雍县张家湾镇二 (略) 2023年度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已由纳雍县 (略) 以纳自然资复〔2023〕86号及纳自然资复〔2024〕7号文件批复立项实施。招标人(项目法人)为贵州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单位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纳雍县羊场苗族彝族乡羊场村、纳雍县张家湾镇二 (略) 。
2.2 建设规模:
(1)纳雍县羊场苗族彝族乡羊场村2023年度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略) 总面积2.1995公顷(折合32.99亩), (略) 建设规模为2.1995公顷(折合32.99亩),项目建成后新增耕地面积2.0294公顷(折合30.44亩),新增耕地率92.27%。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 (略) 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以及其他工程四部分。
(2)纳雍县张家湾镇二 (略) 2023年度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略) 总面积12.0460公顷(折合180.69亩), (略) 建设规模为12.0460公顷(折合180.69亩),项目建成后新增耕地面积10.1629公顷(折合152.44亩),新增耕地率84.37%。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 (略) 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以及其他工程四部分。
2.3 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保修期(施工阶段为工程正式动工之日算起至竣工交付使用,工程保修阶段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国家规定的保修年限)。
2.4 招标范围:纳雍县2023年度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含2个项目)监理。
2.5 费用支付方式:分两次支付,项目施工进度完成80%后付合同总价的60%,经竣工验收及审计后付尾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门颁发的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4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出 (略) 公章)
3.5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必须同时备齐上述资质用于资格审查,不能提供的,一律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7日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12月19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纳雍县珙桐欣苑F6栋9楼 (略) 经营部领取及报名。
5.开标
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请于2024年12月20日10时00分(具体时间)准时到贵州省纳雍县珙桐欣苑F6 (略) 十楼会议室进行开标。
6.承诺
如中标单位未严格按照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招标方将有权不给予拨付进度款,招标方有权对其进 (略) 理,更换监理单位。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 (略)
地址:贵州省纳雍县珙桐欣苑F6栋9楼
联系人:王工
电话:*
贵州 (略)
2024年12月17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本招标项目包含:(1)纳雍县羊场苗族彝族乡羊场村2023年度土地综合整治项目;(2)纳雍县张家湾镇二 (略) 2023年度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已由纳雍县 (略) 以纳自然资复〔2023〕86号及纳自然资复〔2024〕7号文件批复立项实施。招标人(项目法人)为贵州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单位进行竞争性谈判。
一、工程概况
(一)招标人:
1.名称:贵州 (略)
2.地址:贵州省纳雍县珙桐欣苑F6 (略) 9楼
3.联系人:王工
4.电话:*
(二)项目名称:纳雍县2023年度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含2个项目)
(三)建设地点:
纳雍县羊场苗族彝族乡羊场村、纳雍县张家湾镇二 (略) 。
二、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出资比例:100%。
(三)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三、招标范围、计划工期、付款期限和质量要求
(一)招标范围:纳雍县2023年度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含2个项目)监理。
(二)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保修期(施工阶段为工程正式动工之日算起至竣工交付使用,工程保修阶段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国家规定的保修年限)。
(三)费用支付方式:分两次支付,项目施工进度完成80%付合同总价的60%,经竣工验收及审计后付尾款。
(四)质量要求:符合工程相关验收规范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条件:
1.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门颁发的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4.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出 (略) 公章)
5.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必须同时备齐上述资质用于资格审查,不能提供的,一律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二)技术人员:
中标企业按照招标人要求配备相关人员到位,并满足业主单位时间节点要求。
(三)履约保证金最低限价
本次投标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17时00分。
六、招标人确认的控制价
以财政预算评审报告中的监理费作为招标控制价:(1)纳雍县羊场苗族彝族乡羊场村2023年度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监理费为1.*元;(2)纳雍县张家湾镇二 (略) 2023年度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监理费为10.*元,合计监理费11.*元。
报价方式:以招标控制价为基础,投标人根据招标要求、 (略) 场价格以及自身实际情况,自定监理费下浮率,投标报价=11.*元×(1-监理费下浮率),高于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七、招标原则
本次招标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择优选择”。
八、招标领导小组组成
参加本次招标的人员由贵州 (略) 组成5人以上的单数,组成本次招标小组。
九、竞争性谈判程序
(一)由招标方宣读本次须知。
(二)验证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料,不能提供的,一律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门颁发的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4.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出 (略) 公章)
5.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必须同时备齐上述资质用于资格审查,不能提供的,一律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当通过验证的企业数在三家及以上时,竞谈会议继续进行。
(三)中标人的确认
1.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招标范围,结合自身实力自行报价。
2.报价采用现场报价的方式:进行三轮报价方式,由招标小组人员进行现场发放报价单。报价人员填写完毕并在所有签字部位盖章或按手印后,由招标小组人员统一收回后宣读,最终报价以最后一轮报价最低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单位。
3.当有两家以上(含两家)报价相同时,由组成的领导小组与投标人竞谈,最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企业,中标价即为投标人所填写的最终报价;若以上方式不能分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招标人将再进行一轮报价来确定最终第一中标候选人。
(四)确定中标企业
由邀标领导小组根据“价廉质优”的原则确定本次竞争性谈判的中标企业。
十、其他事宜
参加本次投标的监理单位视为已知晓并认同本次招标拦标价、工期、设计内容及服务范围内容,如未严格按照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招标方将有权不给予拨付进度款,招标方有权对其进 (略) 理,更换监理单位。本次招标的结果是签订监理合同的重要依据。其他未尽事宜在订立合同时具体协商,在监理合同内具体约定,本次招标解释权归贵州 (略) 所有。
附件:报价单.doc
贵州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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