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内容:本项目 (略) (略) (略) 606-1号、33号楼宇周围半径500米范围内场地, (略) 络相关配套设备,租赁面积不超过180平方米,拟租赁场地需满足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应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提供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身份证等证明文件扫描件。
2.应答人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承诺函。
3.其他:
(1)应答人是场地所有权人:提供所有权人的产权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确保场地来源合法性且非违章建筑,产权属共同所有人共有的,还需提供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2)应答人是场地租赁权人:需提供能证明应答人是租赁权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产权人同意其转租的相关材料,如产权人出具的允许转租的合同、授权书及相关文件等,且确保本项目拟租赁场地租赁权属于应答人及拟租赁期限在原租赁合同租赁期范围内。
4.应答人须出具承诺书,内容为出租场地产权清晰无纠纷说明(承诺书内容自拟);
5.应答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
(4)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
(5)应答人所投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通信故障,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6)与其他应答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截止应答日期,被中国 (略) 或 (略) (或被所应答段省份)在本品类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10)截止应答日期,被相关行政监 (略) 罚为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