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第二部分施工监理-番禺区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第二部分施工监理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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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第二部分施工监理-番禺区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第二部分施工监理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略) (略) 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第二部分)施工监理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403-*-04-01-*
投资项目名称 (略) (略) 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名称 (略) (略) 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第二部分)施工监理
标段(包)名称 (略) (略) 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第二部分)施工监理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略) (略)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80%,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20%
招标范围及规模 监理范围:1、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对包括工程质量、进度、 投资控制、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进行监控,其中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包括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理人在监理规划中提出有针对性的监理措施,并加强对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情况的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防治措施。 2、工程施工图预算(或承包商投标报价书)和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3、对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附属临时工程项目施工进行监理。
招标内容 该项目计划 (略) 大石街、大龙街、洛浦街、石楼镇、钟村街、市桥街共计29个 (略) 共用用水设施进行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埋地供水管道约30.65km,新建*明敷管道约111.50km,新建一体化二次加压泵站22座,拆除原有水表并新安装智能远传水表共6746个等配套工程。 注: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如果工程量清单与图纸内容不一致的,以图纸内容为准。
工期(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决算、备案管理、质量保修期满止。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1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注:(1)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 (略) (略) 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略) 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 (略) 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略) 〔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略) 〔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监理资质相应要求如下: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级或以上资质。 3.4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006年4月1日后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 (略) 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本企业注册。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注:(1)需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2024年10月(最近1个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为准)。 (2)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为香港专业人士,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 (略) (略) 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5 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 (略) ( (略) )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单位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 3.6 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且总监理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已签字确认。 3.7 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廉洁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8 投标人未被列入“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4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006年4月1日后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 (略) 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本企业注册。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注:(1)需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2024年10月(最近1个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为准)。 (2)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为香港专业人士,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 (略) (略) 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不作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 (略) 络地址: (略) 网站(http://**)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17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月7日 10时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月7日 10时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 (略) )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5年1月7日 10时0分 开标地点 第1开标室(番禺交易部1F )
发布公告媒介 (略) ( (略) )网站(http://**)
招标人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沙湾街 (略) 2-3号
招标人联系人 卢小姐 联系电话 020-*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石门街悦嘉二街4号二楼203室C430
招标代理联系人 余工 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 (略) (略) 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略) 企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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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第二部分)施工监理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403-*-04-01-*
投资项目名称 (略) (略) 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名称 (略) (略) 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第二部分)施工监理
标段(包)名称 (略) (略) 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第二部分)施工监理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略) (略)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80%,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20%
招标范围及规模 监理范围:1、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对包括工程质量、进度、 投资控制、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进行监控,其中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包括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理人在监理规划中提出有针对性的监理措施,并加强对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情况的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防治措施。 2、工程施工图预算(或承包商投标报价书)和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3、对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附属临时工程项目施工进行监理。
招标内容 该项目计划 (略) 大石街、大龙街、洛浦街、石楼镇、钟村街、市桥街共计29个 (略) 共用用水设施进行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埋地供水管道约30.65km,新建*明敷管道约111.50km,新建一体化二次加压泵站22座,拆除原有水表并新安装智能远传水表共6746个等配套工程。 注: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如果工程量清单与图纸内容不一致的,以图纸内容为准。
工期(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决算、备案管理、质量保修期满止。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1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注:(1)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 (略) (略) 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略) 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 (略) 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略) 〔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略) 〔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监理资质相应要求如下: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级或以上资质。 3.4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006年4月1日后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 (略) 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本企业注册。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注:(1)需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2024年10月(最近1个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为准)。 (2)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为香港专业人士,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 (略) (略) 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5 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 (略) ( (略) )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单位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 3.6 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且总监理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已签字确认。 3.7 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廉洁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8 投标人未被列入“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4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006年4月1日后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 (略) 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本企业注册。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注:(1)需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2024年10月(最近1个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为准)。 (2)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为香港专业人士,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 (略) (略) 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不作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 (略) 络地址: (略) 网站(http://**)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17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月7日 10时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月7日 10时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 (略) )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5年1月7日 10时0分 开标地点 第1开标室(番禺交易部1F )
发布公告媒介 (略) ( (略) )网站(http://**)
招标人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沙湾街 (略) 2-3号
招标人联系人 卢小姐 联系电话 020-*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石门街悦嘉二街4号二楼203室C430
招标代理联系人 余工 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 (略) (略) 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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