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争议协同治理项目行政争议一体化应用项目第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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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争议协同治理项目行政争议一体化应用项目第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展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行政争议协同治理项目(行政争议一体化应用项目)(第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行政争议协同治理项目(行政争议一体化应用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7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行政争议协同治理项目(行政争议一体化应用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单位:1

简要规格描述:提供软件开发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年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略) 线上获取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27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略) (http://**)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4.其他事项:(1)本项目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可通过“ (略) ”在线获取;供应商只有在“ (略) ”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参与本项目。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 (略) 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3号)。 (5)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 A.本项目通过“浙江 (略) (http://**)”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 (略) 的要求制作响应文件。 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浙江 (略) - (略) -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 B.供应商须申领CA,并在浙江 (略) 完成绑定方可进行响应文件的编制,CA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 (略) - (略) -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 (6)供应商无需缴纳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3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毛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 (略) (略) 商业广场6幢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洪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

质疑联系人:吴少飞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28号

传 真:/

联 系 人:黄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

*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浙江展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行政争议协同治理项目(行政争议一体化应用项目)(第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行政争议协同治理项目(行政争议一体化应用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7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行政争议协同治理项目(行政争议一体化应用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单位:1

简要规格描述:提供软件开发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年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略) 线上获取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27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略) (http://**)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4.其他事项:(1)本项目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可通过“ (略) ”在线获取;供应商只有在“ (略) ”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参与本项目。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 (略) 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3号)。 (5)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 A.本项目通过“浙江 (略) (http://**)”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 (略) 的要求制作响应文件。 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浙江 (略) - (略) -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 B.供应商须申领CA,并在浙江 (略) 完成绑定方可进行响应文件的编制,CA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 (略) - (略) -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 (6)供应商无需缴纳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3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毛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 (略) (略) 商业广场6幢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洪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

质疑联系人:吴少飞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28号

传 真:/

联 系 人:黄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

*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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