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港市新城渣土消纳区道路网二期工程I标段-城南大道、滨海路工程、II标段-临港大道霞飞路工程、III标段-东海大道、迎宾路、湖东路工程桩基检测项目招标文件的意见征询公告
关于龙港市新城渣土消纳区道路网二期工程I标段-城南大道、滨海路工程、II标段-临港大道霞飞路工程、III标段-东海大道、迎宾路、湖东路工程桩基检测项目招标文件的意见征询公告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浙江之信 (略) (略) 新城 (略) 委托, (略) 新城渣 (略) (略) (二期)工程I标段-城南大道、 (略) 工程、II标段-临港 (略) 工程、III标段-东海大道、 (略) 、 (略) 工程桩基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避免采购人的采购需求不合法或带有倾向性,现将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下载”)公布如下,以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 2、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16:00:00 2、意见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邮寄 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之信 (略) 4、联系人:陈先生 5、联系电话:# 6、联系邮箱:*@*q.com 三、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四、注意事项: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4年12月20日16:00:00前送达或邮寄至浙江之信 (略) ( (略) (略) A4栋1单元202室),同时还需将原件扫描件及WORD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q.com。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五、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之信 (略)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7-#/# 地址: (略) (略) A4幢1单元202室 |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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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简要情况说明:浙江之信 (略) (略) 新城 (略) 委托, (略) 新城渣 (略) (略) (二期)工程I标段-城南大道、 (略) 工程、II标段-临港 (略) 工程、III标段-东海大道、 (略) 、 (略) 工程桩基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避免采购人的采购需求不合法或带有倾向性,现将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下载”)公布如下,以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 2、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16:00:00 2、意见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邮寄 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之信 (略) 4、联系人:陈先生 5、联系电话:# 6、联系邮箱:*@*q.com 三、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四、注意事项: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4年12月20日16:00:00前送达或邮寄至浙江之信 (略) ( (略) (略) A4栋1单元202室),同时还需将原件扫描件及WORD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q.com。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五、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之信 (略)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7-#/# 地址: (略) (略) A4幢1单元202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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