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宾路天河路-锡龙路新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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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宾路天河路-锡龙路新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略) ( (略) - (略) )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名称)施工总承包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 (略) ( (略) - (略) )新建工程(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略) ( (略) - (略) )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梁行审投许[2024]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梁溪科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略)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略) (略) ,总体呈南北走向, (略) , (略)
2.1.2 建设规模: (略) (略) (略) ,总体呈南北走向, (略) , (略) ,全长约966米, (略) (略) ,设计速度为60km/h,道路红线宽度40米,沿线设置三舱管廊,新建1-25m预应力砼组合小箱梁桥1座、1-13m预应力砼简支梁桥1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综合管廊、管线(含管综)、照明、海绵、绿化、交通设施等工程 ,综合管廊
2.1.3 合同估算价:(略).(略)元
2.1.4 工期要求:52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2月28日,竣工日期:2026年08月06日
2.2 招标范围:图纸及清单范 (略) 、桥梁、综合管廊、管线、照明、海绵、绿化、交通设施等 ,综合管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企业近三年承担过单项合同价≥100 (略) (略) 工程。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人员变更证明资料。类似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上的金额为准,类似工程的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日期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首日计算。上述材 (略) (略) 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的信息为准。

自2022/12/17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 (略) 罚的;

自2023/12/17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4/09/17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 (略) 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 施工类评定分离(两阶段)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7日 16:00 至2024年12月23日 23:59 ;
6.2 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 (略) ”是指: (略) (略) 上招投标系统V7.0;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30日 9:30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 (略) 公共 (略) 、江苏省建设 (略)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梁溪科 (略) (业主)、 (略) (略) (略) (代建方)
代理机构:
江苏 (略)
地址:
(略) (略) 通江大道992-1号20楼
地址:
无 (略) 太湖西大道2188号9楼903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冯春蕾
联系人:
徐亮
电话:
0510-(略)
电话:
(略)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q.com
2024年12月17日

资格预审文件正文.pdf 评标办法.pdf

来源:公共资源接口用户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略) ( (略) - (略) )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名称)施工总承包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 (略) ( (略) - (略) )新建工程(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略) ( (略) - (略) )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梁行审投许[2024]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梁溪科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略)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略) (略) ,总体呈南北走向, (略) , (略)
2.1.2 建设规模: (略) (略) (略) ,总体呈南北走向, (略) , (略) ,全长约966米, (略) (略) ,设计速度为60km/h,道路红线宽度40米,沿线设置三舱管廊,新建1-25m预应力砼组合小箱梁桥1座、1-13m预应力砼简支梁桥1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综合管廊、管线(含管综)、照明、海绵、绿化、交通设施等工程 ,综合管廊
2.1.3 合同估算价:(略).(略)元
2.1.4 工期要求:52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2月28日,竣工日期:2026年08月06日
2.2 招标范围:图纸及清单范 (略) 、桥梁、综合管廊、管线、照明、海绵、绿化、交通设施等 ,综合管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企业近三年承担过单项合同价≥100 (略) (略) 工程。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人员变更证明资料。类似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上的金额为准,类似工程的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日期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首日计算。上述材 (略) (略) 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的信息为准。

自2022/12/17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 (略) 罚的;

自2023/12/17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4/09/17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 (略) 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 施工类评定分离(两阶段)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7日 16:00 至2024年12月23日 23:59 ;
6.2 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 (略) ”是指: (略) (略) 上招投标系统V7.0;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30日 9:30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 (略) 公共 (略) 、江苏省建设 (略)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梁溪科 (略) (业主)、 (略) (略) (略) (代建方)
代理机构:
江苏 (略)
地址:
(略) (略) 通江大道992-1号20楼
地址:
无 (略) 太湖西大道2188号9楼903室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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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冯春蕾
联系人:
徐亮
电话:
0510-(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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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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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om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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