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数字重庆视频汇聚系统建设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4年数字重庆视频汇聚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ZJZB-2024-(略)),采购人为 (略) 重庆分公司,采购代理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1.1.1服务地点: (略) 。
1.1.2预估采购金额:(略)元(不含税)。
1.1.3项目进度:(略)方须在签署合同之日起30个 (略) 开发,并完成部署方案、级联对接方案和资源环境确认,及所有软件安装、部署上线工作。
1.1.4保修期:项目最终验收完成之日起1年。
1.1.5质量标准:达到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规定标准。验收质量合格。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2024年数字重庆视频汇聚系统建设项目建 (略) 上; (略) 县节点,即酉阳、城口、綦江、巫溪、奉节,共计7个视频汇聚点位,需提供视频汇聚系统的软件开发、部署、调测及运维服务等工作。
1.2.2本项目标段/分包/份额划分情况:不划分。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 (略) 理结果,请重 (略) 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 (略) (http://**)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略)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3不允许联合体参加响应。
2.1.4业绩: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 (略) 软件开发/视频上云存储服务/视频监控系统集成服务类)业绩证明材料,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略)元(含税)。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A、参选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签字盖章页)。如为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和对应的有效订单,时间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
B、以上对应合同/订单业绩金额按如下方式认定:
发票扫描件及随同增值税发票开具的清单扫描件(清单扫描件如有),业绩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如发票累计金额超过对应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金额的,超过部分不予计算。
发票具体要求为:
①发票开具时间须在对应合同/订单签订时间之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
②发票或清单中须体现为本次采购的同类项目,或体现与对应合同或框架协议关联关系,否则不予认可;
③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订单双方名称( (略) )一致;
④评选委员会有权在国 (略) 全 (略) (https://inv-http://**.cn/)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C、参选人之间签订的业绩,在本项目评审中均不予认可。
D、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5项目团队: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团队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包括:
①项目负责人1人;
②团队服务成员不少于3人。
注:项目团队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扫描 (略) 出具的2024年9月1日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其中项目负责人须由响应单位缴纳社保, (略) 代缴社保,则不予认可;其 (略) 代缴社保, (略) 与供应商的代缴协议或类似证明;不提供则对应的人员不计入其内。
2.1.6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2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23日起) (略) 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23日起) (略) 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 (略) 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 (略) 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4 产品资格要求: / 。
2.4响应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 。
2.5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 。
2.6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7日17时0分至2024年12月20日17时00分。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13时30分。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响应文件开启,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组织远程响应文件开启。
(1)本次响应文件开启将使用腾讯会议视频,请各位参加人员提前下载APP或微信添加小程序。
(2)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向各潜在供应商事先登记的电子邮箱中发布会议号,潜在供应商自行按照会议号登录视频会议。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6.2 样品种类、规格、数量: / 。
7. 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 (略) 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http://**)”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略) /010-(略)
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http://**)、中国 (略) (http://**)
9. 联系、异议接收及采购监督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重庆分公司
地 址: (略) (略) (略) 189号
联 系 人:侯老师
电 话:(略)
电子邮件:houshuang.*@*hinatelecom.cn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略) 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B栋804室
联 系 人:颜安琪、郑陈
电 话:(略)、(略)
电子邮件:yananqi.*@*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略)5604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9.3采购监督方式
如在采购项目中发现违法违规的情况,请通过电话方式向采购监督部门反映,监督电话:023-(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2024 年 12 月17 日
本询比项目为2024年数字重庆视频汇聚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ZJZB-2024-(略)),采购人为 (略) 重庆分公司,采购代理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1.1.1服务地点: (略) 。
1.1.2预估采购金额:(略)元(不含税)。
1.1.3项目进度:(略)方须在签署合同之日起30个 (略) 开发,并完成部署方案、级联对接方案和资源环境确认,及所有软件安装、部署上线工作。
1.1.4保修期:项目最终验收完成之日起1年。
1.1.5质量标准:达到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规定标准。验收质量合格。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2024年数字重庆视频汇聚系统建设项目建 (略) 上; (略) 县节点,即酉阳、城口、綦江、巫溪、奉节,共计7个视频汇聚点位,需提供视频汇聚系统的软件开发、部署、调测及运维服务等工作。
1.2.2本项目标段/分包/份额划分情况:不划分。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 (略) 理结果,请重 (略) 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 (略) (http://**)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略)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3不允许联合体参加响应。
2.1.4业绩: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 (略) 软件开发/视频上云存储服务/视频监控系统集成服务类)业绩证明材料,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略)元(含税)。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A、参选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签字盖章页)。如为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和对应的有效订单,时间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
B、以上对应合同/订单业绩金额按如下方式认定:
发票扫描件及随同增值税发票开具的清单扫描件(清单扫描件如有),业绩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如发票累计金额超过对应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金额的,超过部分不予计算。
发票具体要求为:
①发票开具时间须在对应合同/订单签订时间之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
②发票或清单中须体现为本次采购的同类项目,或体现与对应合同或框架协议关联关系,否则不予认可;
③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订单双方名称( (略) )一致;
④评选委员会有权在国 (略) 全 (略) (https://inv-http://**.cn/)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C、参选人之间签订的业绩,在本项目评审中均不予认可。
D、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5项目团队: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团队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包括:
①项目负责人1人;
②团队服务成员不少于3人。
注:项目团队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扫描 (略) 出具的2024年9月1日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其中项目负责人须由响应单位缴纳社保, (略) 代缴社保,则不予认可;其 (略) 代缴社保, (略) 与供应商的代缴协议或类似证明;不提供则对应的人员不计入其内。
2.1.6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2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23日起) (略) 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23日起) (略) 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 (略) 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 (略) 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4 产品资格要求: / 。
2.4响应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 。
2.5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 。
2.6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7日17时0分至2024年12月20日17时00分。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13时30分。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响应文件开启,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组织远程响应文件开启。
(1)本次响应文件开启将使用腾讯会议视频,请各位参加人员提前下载APP或微信添加小程序。
(2)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向各潜在供应商事先登记的电子邮箱中发布会议号,潜在供应商自行按照会议号登录视频会议。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6.2 样品种类、规格、数量: / 。
7. 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 (略) 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http://**)”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略) /010-(略)
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http://**)、中国 (略) (http://**)
9. 联系、异议接收及采购监督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重庆分公司
地 址: (略) (略) (略) 189号
联 系 人:侯老师
电 话:(略)
电子邮件:houshuang.*@*hinatelecom.cn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略) 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B栋804室
联 系 人:颜安琪、郑陈
电 话:(略)、(略)
电子邮件:yananqi.*@*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略)5604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9.3采购监督方式
如在采购项目中发现违法违规的情况,请通过电话方式向采购监督部门反映,监督电话:023-(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2024 年 12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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