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区2022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结余资金实施主体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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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安州区2022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结余资金实施主体遴选公告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略) (略) 2022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结余资金进行实施主体遴选,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

重点 (略) (界牌镇科 (略) 除外)的畜禽养殖场(户)。

二、建设内容

重点支持堆粪棚(池)、粪污贮存池、污水泵、干湿分离机、运粪车、鸡粪风干机、密闭贮存发酵罐、田间贮存池(罐)、管网、吸粪车等设施设备建设。

三、建设期限

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四、申报条件

(一)全区无经营异常的养殖专业户(生猪年出栏50头及以上、肉牛年出栏10头及以上、肉羊年出栏150头及以上、肉鸡肉鸭年出栏2000只及以上、蛋鸡存栏2000只及以上)。

(二)已享受过财政补助资金的建设内容不纳入本次补助范围。

五、投资规模

项目补助资金*元。中央投资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其余为申报主体自筹资金。

六、补助比例

按照补助资金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的原则,对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单位进行补助,如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的补助资金总额超过中央资金,按比例相应扣减补助资金。最终补助比例计算方式如下:

七、项目要求

(一)项目实行“先建后补”的原则。建设内容必须是公告发布之日后建成并未享受过财政资金补助。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制度,切实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管理工作,加强审查、验收和督促指导。

1.组织队*,核实申报条件,作出是否符合申报要求的认定。如养殖圈舍面积、现有畜禽存栏数、现有养殖设施配套、粪污消纳土地面积及协议等。

2.严格核实实际需求量。畜禽养殖场(户)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计划建设内容(包括设施设备类型和规模规格、投资量以及中央投资量)。

3.各乡镇组织各自乡镇项目初验,初验合格后,乡镇以正式文 (略) 级验收,区级验收通过并由实施主体完成审计后,兑付补助资金。

(三)申报场(户)经审核通过后,公示无异,确定补助建设内容。

八、其它要求

1.实施农业项目有不诚信情况的业主不得申报该项目,已完成整改且消除影响的除外,但需出具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完成整改证明材料。

2.实施主体完成第三方造价审计后,以审定金额和申报方案金额中较低的一方为最终造价,兑付补助资金。

3.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建成的基础设施和已购置的相关设备不纳入本次补助范围内。

4.纳入本次补助范围的设备需提供购买合同、发票、合格证、购置照片,同时需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现场初验。

5.获得财政扶持资金的补助对象,必须有齐全的项目建设资料,提供规范合法的原始凭证,严禁弄虚作假。

6.项目建设期不能超过规定时间,若期限内未完成项目建设,则该项目取消,不予以验收,不予兑付补助资金。

九、申报资料

1.2022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申报表(附件1)

2.项目需求建设投资概算表(附件2)

3.《营业执照》复印件(养殖场提供)

4.法人(或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5.土地流转合同或粪污消纳协议

6.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建部分提供)

7.施工设计图纸(土建部分提供)

8.设备品牌、参数、型号(设备部分提供)

十、评审方式

区 (略) 成立评审组,对申报主体递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合格的申报主体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十一、递交申报资料截止时间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主体应及时向所在镇(乡)人民政府申报(申报表见附件1)。镇(乡)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将申报材料于2024年12月27日上午10:00时 (略) (略) 项目 (略) ,逾期视为放弃。

十二、评审时间及地点

1.评审时间:2024年12月27日上午10:00

2.评审地点: (略) (略) (略) 五楼会议室

联系人:何 ?娅 ???联系方式:*

何启牮 ???联系方式:*

附件:1.2022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申报表

2.项目需求建设投资概算表

???????????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17日

附件1:2022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申报表

附件2:项目需求投资概算表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略) (略) 2022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结余资金进行实施主体遴选,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

重点 (略) (界牌镇科 (略) 除外)的畜禽养殖场(户)。

二、建设内容

重点支持堆粪棚(池)、粪污贮存池、污水泵、干湿分离机、运粪车、鸡粪风干机、密闭贮存发酵罐、田间贮存池(罐)、管网、吸粪车等设施设备建设。

三、建设期限

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四、申报条件

(一)全区无经营异常的养殖专业户(生猪年出栏50头及以上、肉牛年出栏10头及以上、肉羊年出栏150头及以上、肉鸡肉鸭年出栏2000只及以上、蛋鸡存栏2000只及以上)。

(二)已享受过财政补助资金的建设内容不纳入本次补助范围。

五、投资规模

项目补助资金*元。中央投资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其余为申报主体自筹资金。

六、补助比例

按照补助资金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的原则,对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单位进行补助,如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的补助资金总额超过中央资金,按比例相应扣减补助资金。最终补助比例计算方式如下:

七、项目要求

(一)项目实行“先建后补”的原则。建设内容必须是公告发布之日后建成并未享受过财政资金补助。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制度,切实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管理工作,加强审查、验收和督促指导。

1.组织队*,核实申报条件,作出是否符合申报要求的认定。如养殖圈舍面积、现有畜禽存栏数、现有养殖设施配套、粪污消纳土地面积及协议等。

2.严格核实实际需求量。畜禽养殖场(户)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计划建设内容(包括设施设备类型和规模规格、投资量以及中央投资量)。

3.各乡镇组织各自乡镇项目初验,初验合格后,乡镇以正式文 (略) 级验收,区级验收通过并由实施主体完成审计后,兑付补助资金。

(三)申报场(户)经审核通过后,公示无异,确定补助建设内容。

八、其它要求

1.实施农业项目有不诚信情况的业主不得申报该项目,已完成整改且消除影响的除外,但需出具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完成整改证明材料。

2.实施主体完成第三方造价审计后,以审定金额和申报方案金额中较低的一方为最终造价,兑付补助资金。

3.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建成的基础设施和已购置的相关设备不纳入本次补助范围内。

4.纳入本次补助范围的设备需提供购买合同、发票、合格证、购置照片,同时需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现场初验。

5.获得财政扶持资金的补助对象,必须有齐全的项目建设资料,提供规范合法的原始凭证,严禁弄虚作假。

6.项目建设期不能超过规定时间,若期限内未完成项目建设,则该项目取消,不予以验收,不予兑付补助资金。

九、申报资料

1.2022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申报表(附件1)

2.项目需求建设投资概算表(附件2)

3.《营业执照》复印件(养殖场提供)

4.法人(或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5.土地流转合同或粪污消纳协议

6.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建部分提供)

7.施工设计图纸(土建部分提供)

8.设备品牌、参数、型号(设备部分提供)

十、评审方式

区 (略) 成立评审组,对申报主体递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合格的申报主体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十一、递交申报资料截止时间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主体应及时向所在镇(乡)人民政府申报(申报表见附件1)。镇(乡)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将申报材料于2024年12月27日上午10:00时 (略) (略) 项目 (略) ,逾期视为放弃。

十二、评审时间及地点

1.评审时间:2024年12月27日上午10:00

2.评审地点: (略) (略) (略) 五楼会议室

联系人:何 ?娅 ???联系方式:*

何启牮 ???联系方式:*

附件:1.2022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申报表

2.项目需求建设投资概算表

???????????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17日

附件1:2022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申报表

附件2:项目需求投资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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