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士车侧向座椅采购询价项目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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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士车侧向座椅采购询价项目二次

本招标项目“勇士车侧向座椅采购询价项目(二次)”于2024年12月03日上午09: 00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 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勇士车侧向座椅采购询价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YCJCX-W4001

三、评标结果及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一中标候选人:南京邦 (略) ,投标报价:人民币(略).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南 (略) ,投标报价:人民币(略).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南京旭宏 (略) ,投标报价:人民币(略).00元。

四、 公示有效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3个工作日。

五、 质疑渠道

如对以上评标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起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书面答复。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表示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六、 提出质疑方式

(一)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 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 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 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 提出质疑的日期;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二)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 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 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 (略) 理。

(三)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七、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科 (略)

地 址: (略) (略) 白龙江东街19号舜禹大厦10楼1008室

联系人:胡金兰(略) 黄留进(略)

电话/传真: 025-(略)

邮箱: *@*q. com

招标单位联系人:张先生 , (略)

采购管理人员:苏先生, 010-(略)

纪检监督人员:符先生, (略)



, (略) , (略) ,南京

本招标项目“勇士车侧向座椅采购询价项目(二次)”于2024年12月03日上午09: 00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 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勇士车侧向座椅采购询价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YCJCX-W4001

三、评标结果及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一中标候选人:南京邦 (略) ,投标报价:人民币(略).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南 (略) ,投标报价:人民币(略).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南京旭宏 (略) ,投标报价:人民币(略).00元。

四、 公示有效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3个工作日。

五、 质疑渠道

如对以上评标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起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书面答复。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表示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六、 提出质疑方式

(一)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 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 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 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 提出质疑的日期;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二)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 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 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 (略) 理。

(三)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七、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科 (略)

地 址: (略) (略) 白龙江东街19号舜禹大厦10楼1008室

联系人:胡金兰(略) 黄留进(略)

电话/传真: 025-(略)

邮箱: *@*q. com

招标单位联系人:张先生 , (略)

采购管理人员:苏先生, 010-(略)

纪检监督人员:符先生,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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