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二包:蔬菜含干菜、豆制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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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二包:蔬菜含干菜、豆制品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石河子 (略) 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二包:蔬菜(含干菜)、豆制品)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与2025年1月5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RY-2024-025

项目名称:新疆石河子 (略) 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二包:蔬菜(含干菜)、豆制品)

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选定一家供应商为新疆石河子 (略) 五个学生食堂进行定点配送。包括:蔬菜(含干菜)、豆制品。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兵财库[2023]29号)第八条规定,提供完整准确的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 (略) 《市 (略) 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16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兵财库[2021]7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8)《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9)新疆生产建设 (略) 《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的通知》(兵财库[2022]33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1日

方式:供应商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内容加盖公章),*@*q.com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月5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版文件(PDF格式)*@*q.com(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兵团 (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疆石河子 (略)

地址: (略) (略) 185号

联系方式:09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融越 (略)

地址: (略) (略) 78栋办公楼第三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海博

电话:#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石河子 (略) 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二包:蔬菜(含干菜)、豆制品)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与2025年1月5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RY-2024-025

项目名称:新疆石河子 (略) 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二包:蔬菜(含干菜)、豆制品)

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选定一家供应商为新疆石河子 (略) 五个学生食堂进行定点配送。包括:蔬菜(含干菜)、豆制品。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兵财库[2023]29号)第八条规定,提供完整准确的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 (略) 《市 (略) 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16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兵财库[2021]7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8)《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9)新疆生产建设 (略) 《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的通知》(兵财库[2022]33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1日

方式:供应商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内容加盖公章),*@*q.com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月5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版文件(PDF格式)*@*q.com(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兵团 (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疆石河子 (略)

地址: (略) (略) 185号

联系方式:09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融越 (略)

地址: (略) (略) 78栋办公楼第三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海博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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