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麻醉科购置相关医疗设备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青海 (略) 手术麻醉科购置相关医疗设备(第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30日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川招青海磋商(货物)2024-104L
项目名称: 青海 (略) 手术麻醉科购置相关医疗设备(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略).00
最高限价(元): (略).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若采购产品中有医疗器械的,所投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线上获取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2月30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 (略) ( (略) (略) (略) 7号庄和财富广场B座8楼208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答疑方式:评审委员会根据响应情况确定答疑时间,答疑或澄清采用在青海 (略) 上进行,供应商可在青海 (略) 上的“我的澄清”界面了解答疑时间等信息。如在青海 (略) 上未回复的答疑者,视同放弃答疑。
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略)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3.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或政府采购线上系统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或或政府采购线上系统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海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9号
联系方式:0971-(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7号庄和财富广场B座8楼2088室
联系方式:0971-(略)-80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浩、马玉婷
电 话:0971-(略)-8013
附件信息:
项目概况
青海 (略) 手术麻醉科购置相关医疗设备(第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30日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川招青海磋商(货物)2024-104L
项目名称: 青海 (略) 手术麻醉科购置相关医疗设备(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略).00
最高限价(元): (略).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若采购产品中有医疗器械的,所投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线上获取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2月30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 (略) ( (略) (略) (略) 7号庄和财富广场B座8楼208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答疑方式:评审委员会根据响应情况确定答疑时间,答疑或澄清采用在青海 (略) 上进行,供应商可在青海 (略) 上的“我的澄清”界面了解答疑时间等信息。如在青海 (略) 上未回复的答疑者,视同放弃答疑。
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略)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3.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或政府采购线上系统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或或政府采购线上系统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海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9号
联系方式:0971-(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7号庄和财富广场B座8楼2088室
联系方式:0971-(略)-80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浩、马玉婷
电 话:0971-(略)-8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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