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花镇红石桥村农村社会治安维护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桂花镇红石桥村农村社会治安维护招标公告

(略) 桂花镇红石桥村

农村社会治安维护项目

评审会发包公告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桂花镇红石桥村2025年农村社会治安维护项目拟采取评审会发包形式确定中选候选人,现面向社会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等主体参与本项目评审会发包。


一、项目概括

1.项目名称:红石桥村农村社会治安维护;

2.项目内容及规模:全年治安维护、文明劝导、巡逻、治安执勤等;

3.发包范围: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等主体均可参与;

4.实施地点:桂花镇红石桥村;

5.发包单位: (略) 桂花镇红石桥村村民委员会;

6.资金来源: (略) 发展治理保障资金;

7.控制价: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7.(略)元;

8.服务时限: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9.服务/工程质量:项目以监督委员会成员、议事会成员、村民代表、镇村干部及受益群众民主评议,满意度达80%以上为合格,低于80%为不合格。

10.付款方式:根据协议(合同)约定和项目评议结果进行报账结算。


二、发包报名

1.报名条件:在四川省范围内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批准登记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或社会企业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完备的组织管理制度;(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有独立的银行账号能够开具税务发票;(3)具有专业的工作队(略)和较好的履约能力;(4)具有开展实施社会服务项目的经验;(5)通过年检的社会机构、团体、社会企业等,参加发包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2.报名时间:凡有意向参与评审会发包的单位请于2024年12月18日(星期三)上午9:00至12月24日(星期二)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到红石桥村村民委员会报名。报名详细地址:桂花镇红石桥村党群服务中心。联系人:李波,电话:(略)。

3.报名所需提交资料:包括项目策划书、意向承接主体的登记证书或备案凭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受委托的报名人须持法人代表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三、发包保证金提交

本项目评审会发包申请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发包3%保证金人民币2250元(不接纳个人名义缴款),大写人民币:(略)仟(略)佰(略)(略)元整。

若申请人中选,发包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若评审会发包申请人未中选的,在中选人签订《红石桥村农村社会治安维护项目合同》后予以退还(不计息)。若项目申请机构未按时提交申报文件和参加评审会的(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除外)、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评审会发包保证金不予退还。

评审会发包保证金直接提交至:成都农商银行彭州桂花支行;户名: (略) 桂花镇红石桥村村民委员会;账号:(略)(略);款项来源填写为:桂花镇红石桥村2025年农村社会治安维护项目评审会发包保证金。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24日下午17:00。


四、现场踏勘及答疑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可自行前往勘踏。


五、评审会事项

1.评审会时间:2024年12月28日10:00。

2.评审会地点:桂花镇红石桥村党群服务中心。

3.评审会发包申请人现场提交的资料:经密封和加盖公章的项目申报书。

4.评审办法:评审会开始后(至少3家单位满足报名条件要求),申报主体依据抽签顺序逐一进行项目陈述,陈述内容不能脱离项目申报书范围,由参会人员(包含部分议事会成员、镇(街道)干部、“五老乡贤”、网格员代表、相关专家及其他村(居)民代表等)对项目报价、项目内容、方案可行性、项目申请机构履约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审投票(监事会成员不参与投票),得票最高且过半的单位作为中选单位;若得票最高的单位票数未过半,则取得票高的前两个单位,由参会人员(监事会成员不参与投票)再次投票,直至选出中选单位,并按得票高低顺序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


六、中选公示

本项目中选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波,(略)。

镇纪委办公室电话:028-(略)。


七、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与第一中选候选人签订项目合同。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签订合同的,将与第二中选候选人签订合同。



(略) 桂花镇红石桥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12月18日



(略) 桂花镇红石桥村

农村社会治安维护项目

评审会发包公告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桂花镇红石桥村2025年农村社会治安维护项目拟采取评审会发包形式确定中选候选人,现面向社会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等主体参与本项目评审会发包。


一、项目概括

1.项目名称:红石桥村农村社会治安维护;

2.项目内容及规模:全年治安维护、文明劝导、巡逻、治安执勤等;

3.发包范围: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等主体均可参与;

4.实施地点:桂花镇红石桥村;

5.发包单位: (略) 桂花镇红石桥村村民委员会;

6.资金来源: (略) 发展治理保障资金;

7.控制价: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7.(略)元;

8.服务时限: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9.服务/工程质量:项目以监督委员会成员、议事会成员、村民代表、镇村干部及受益群众民主评议,满意度达80%以上为合格,低于80%为不合格。

10.付款方式:根据协议(合同)约定和项目评议结果进行报账结算。


二、发包报名

1.报名条件:在四川省范围内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批准登记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或社会企业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完备的组织管理制度;(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有独立的银行账号能够开具税务发票;(3)具有专业的工作队(略)和较好的履约能力;(4)具有开展实施社会服务项目的经验;(5)通过年检的社会机构、团体、社会企业等,参加发包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2.报名时间:凡有意向参与评审会发包的单位请于2024年12月18日(星期三)上午9:00至12月24日(星期二)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到红石桥村村民委员会报名。报名详细地址:桂花镇红石桥村党群服务中心。联系人:李波,电话:(略)。

3.报名所需提交资料:包括项目策划书、意向承接主体的登记证书或备案凭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受委托的报名人须持法人代表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三、发包保证金提交

本项目评审会发包申请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发包3%保证金人民币2250元(不接纳个人名义缴款),大写人民币:(略)仟(略)佰(略)(略)元整。

若申请人中选,发包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若评审会发包申请人未中选的,在中选人签订《红石桥村农村社会治安维护项目合同》后予以退还(不计息)。若项目申请机构未按时提交申报文件和参加评审会的(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除外)、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评审会发包保证金不予退还。

评审会发包保证金直接提交至:成都农商银行彭州桂花支行;户名: (略) 桂花镇红石桥村村民委员会;账号:(略)(略);款项来源填写为:桂花镇红石桥村2025年农村社会治安维护项目评审会发包保证金。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24日下午17:00。


四、现场踏勘及答疑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可自行前往勘踏。


五、评审会事项

1.评审会时间:2024年12月28日10:00。

2.评审会地点:桂花镇红石桥村党群服务中心。

3.评审会发包申请人现场提交的资料:经密封和加盖公章的项目申报书。

4.评审办法:评审会开始后(至少3家单位满足报名条件要求),申报主体依据抽签顺序逐一进行项目陈述,陈述内容不能脱离项目申报书范围,由参会人员(包含部分议事会成员、镇(街道)干部、“五老乡贤”、网格员代表、相关专家及其他村(居)民代表等)对项目报价、项目内容、方案可行性、项目申请机构履约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审投票(监事会成员不参与投票),得票最高且过半的单位作为中选单位;若得票最高的单位票数未过半,则取得票高的前两个单位,由参会人员(监事会成员不参与投票)再次投票,直至选出中选单位,并按得票高低顺序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


六、中选公示

本项目中选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波,(略)。

镇纪委办公室电话:028-(略)。


七、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与第一中选候选人签订项目合同。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签订合同的,将与第二中选候选人签订合同。



(略) 桂花镇红石桥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12月18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