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兴村恢复农村小水源蓄水能力山塘项目第二次发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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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村恢复农村小水源蓄水能力山塘项目第二次发包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同兴村恢复农村小水源蓄水能力(山塘)项目;
(二)建设地址:同兴村邹家湾组;
(三)建设内容:邹家湾塘长67米,宽40米,清淤0.8米深,挖机清淤装运。仰止亭塘长37米,宽18米,清淤0.8米深,挖机清淤装运;
(四)工程总造价:(略)元;
(五)业主单位:同兴村村民委员会。
二、竞包人资格
(一)技术能力及资质(资格)要求:具备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经验;
(二)具备完成本工程项目的设备使用、资金等相应能力;
(三)同意工程实施方案并按实施方案签订施工合同;
(四)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或列入黑名单。
三、招投标有关事宜
(一)承包方式:本工程按包工包料包税包设计费全包的方式承包。中标者不得转包、分包,否则取消其工程项目的中标资格。
(二)质量标准:需经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
(三)中标方式:随机选择承包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要求
(一)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2日;
(二)地点:同兴村村级组织活动中心;
(三)联系人:刘艳(电话:(略));
(四)报名时需携带相关资质(资格)的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
五、发包时间
2024年12月23日10时,地点:同兴村村级组织活动中心。
六、竞包保证金0.(略)元。资格审核通过后,请有意向的竞包人将保证金如数转入村级账户内(账户名:新化县西河镇同兴村村民委会;账号:(略)86),并领取有关竞标资料。未中标者,保证金发包后3日内退还;中标者,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者自动放弃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新化县西河镇同兴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12月17日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同兴村恢复农村小水源蓄水能力(山塘)项目;
(二)建设地址:同兴村邹家湾组;
(三)建设内容:邹家湾塘长67米,宽40米,清淤0.8米深,挖机清淤装运。仰止亭塘长37米,宽18米,清淤0.8米深,挖机清淤装运;
(四)工程总造价:(略)元;
(五)业主单位:同兴村村民委员会。
二、竞包人资格
(一)技术能力及资质(资格)要求:具备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经验;
(二)具备完成本工程项目的设备使用、资金等相应能力;
(三)同意工程实施方案并按实施方案签订施工合同;
(四)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或列入黑名单。
三、招投标有关事宜
(一)承包方式:本工程按包工包料包税包设计费全包的方式承包。中标者不得转包、分包,否则取消其工程项目的中标资格。
(二)质量标准:需经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
(三)中标方式:随机选择承包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要求
(一)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2日;
(二)地点:同兴村村级组织活动中心;
(三)联系人:刘艳(电话:(略));
(四)报名时需携带相关资质(资格)的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
五、发包时间
2024年12月23日10时,地点:同兴村村级组织活动中心。
六、竞包保证金0.(略)元。资格审核通过后,请有意向的竞包人将保证金如数转入村级账户内(账户名:新化县西河镇同兴村村民委会;账号:(略)86),并领取有关竞标资料。未中标者,保证金发包后3日内退还;中标者,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者自动放弃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新化县西河镇同兴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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