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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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家具和用具/办公用品/其他办公用品

采购单位 (略) (略) (略)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7日 17:4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略) 99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30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略) (略) 99号
预算金额 ¥20.(略)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服
项目联系电话 (略)
采购单位 (略)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大港世纪大道2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2-(略)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北仓 (略) 521号增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赵服、(略)

项目概况

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略) 9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CZX-ZC-2024-353

项目名称: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略)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略)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 (略) (略) (略) 办公用品采购,详细参数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二年的交货期,若在二年内,预算执行完毕,则本项目提前结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20%的扣除。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略) 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 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 (略) 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8日 至 2024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略) 99号

方式:(1)现场发售。(2)网上报名:a.请将文件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使用对公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项目编号+文件费”,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公司名称:天津 (略)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 (略) 天津北辰支行,开户行账号:(略)(略);b.请将报名信息(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法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法人章及公章)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q.com(邮件主题为DCZX-ZC-2024-353+报名单位),然后联系项目联系人(赵服:(略))获取项目报名表;c.报名日期以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统一发送文件电子版,纸质版文件需现场领取或邮寄,如有疑问,请联系项目联系人。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报名成功不代表评审现场通过资格审查,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完整、清晰、齐全的资格证明文件。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99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9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大港世纪大道24号        

联系方式:022-(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 (略)             

地 址: (略) (略) 北仓 (略) 521号增1号            

联系方式:赵服、(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服

电 话:  (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家具和用具/办公用品/其他办公用品

采购单位 (略) (略) (略)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7日 17:4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略) 99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30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略) (略) 99号
预算金额 ¥20.(略)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服
项目联系电话 (略)
采购单位 (略)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大港世纪大道2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2-(略)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北仓 (略) 521号增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赵服、(略)

项目概况

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略) 9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CZX-ZC-2024-353

项目名称: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略)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略)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 (略) (略) (略) 办公用品采购,详细参数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二年的交货期,若在二年内,预算执行完毕,则本项目提前结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20%的扣除。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略) 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 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 (略) 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8日 至 2024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略) 99号

方式:(1)现场发售。(2)网上报名:a.请将文件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使用对公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项目编号+文件费”,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公司名称:天津 (略)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 (略) 天津北辰支行,开户行账号:(略)(略);b.请将报名信息(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法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法人章及公章)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q.com(邮件主题为DCZX-ZC-2024-353+报名单位),然后联系项目联系人(赵服:(略))获取项目报名表;c.报名日期以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统一发送文件电子版,纸质版文件需现场领取或邮寄,如有疑问,请联系项目联系人。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报名成功不代表评审现场通过资格审查,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完整、清晰、齐全的资格证明文件。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99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9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大港世纪大道24号        

联系方式:022-(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 (略)             

地 址: (略) (略) 北仓 (略) 521号增1号            

联系方式:赵服、(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服

电 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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