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辆气电混动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及电机、电控等延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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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辆气电混动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及电机、电控等延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南京 (略) 190辆气电混动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及电机、电控等延保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STCC*)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 (略) 190辆气电混动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及电机、电控等延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南京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京 (略) 190辆气电混动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及电机、电控等延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采购项目名称:南京 (略) 190辆气电混动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及电机、电控等延保服务采购项目

2.2 标段分配: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3 实施地点:南京

2.4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为190辆气电混动公交车采购动力电池更换及电机、电控等重要零部件延保服务。其中,100辆宇通ZK6125CHEVNPG4车型要求更换全套全新功率型动力电池系统及超级电容,质保五年,并对原车驱动电机、ISG 电机总成以及电控总成系统等进行3年的延保服务;90辆宇通ZK6125CHEVNPG21车型要求更换全套全新功率型动力电池系统,质保五年,并对原车驱动电机、ISG 电机总成以及电控总成系统等进行5年的延保服务(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1家投标人提供以上服务。

2.5 服务期限:更换动力电池验收证明应于2025 年5月31日之前取得,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公交车换电改造,并完成符合“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关于印发《 (略) 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交运函〔2024〕390号)”补贴政策的资料并交付给招标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次项目采购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投标人须是动力电池的生产制造商或客车车辆制造商;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即2023年度财务报表, (略) ,应提供公司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即2024年5月以来),至少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3.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2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3.2.1本次更换后的原车废旧动力电池,由中标供应商同时进 (略) 置。中标供应商对现有原车 (略) 置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回收旧电池的单位须具备专 (略) 置资质,可以为中标人也可以是中标人委托的单位。如因中标供应商违法、 (略) 置废旧电池,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环保影响等,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3.2.2投标人须承诺协助招标人向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补贴资金申请,不得因任何原因造成招标人无法申领对该项目的补贴。如导致招标人未足额申请该项目补贴的,差额部分由投标人进行赔偿(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3.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2.4除单一来源项目外,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7日18时00分至2024年12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北京时间,下同)期间, (略) 服务费后获取招标文件。

4. (略) 服务费500元,获取招标文件后,平台服务费不退。 (略) 服务费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各供应商在http://**平台免费注册(技术支持电话:400-058-0203),并在关注项目后按系统提示采用微信或 (略) 服务费(供应商可 (略) 服务费发票)。请在上述手续完成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人工送达。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7日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应密封递交,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一律不接收并予以退回。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逾期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

5.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略) (略) (略) 118号长江国际航运中心D座15楼

5.4投标文件接收人:呼禹*、赵恒*、宗超*

6. 开标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 (略) (略) (略) 118号长江国际航运中心D座15楼

6.3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

说明: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委派代表持身份证至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按时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等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南京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9号

联 系 人: 李恭平

联系方式: *

代 理 人: 江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18号长江国际航运中心D座

联 系 人: 赵恒、呼禹

电 话: *、*

南京 (略) 190辆气电混动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及电机、电控等延保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STCC*)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 (略) 190辆气电混动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及电机、电控等延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南京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京 (略) 190辆气电混动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及电机、电控等延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采购项目名称:南京 (略) 190辆气电混动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及电机、电控等延保服务采购项目

2.2 标段分配: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3 实施地点:南京

2.4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为190辆气电混动公交车采购动力电池更换及电机、电控等重要零部件延保服务。其中,100辆宇通ZK6125CHEVNPG4车型要求更换全套全新功率型动力电池系统及超级电容,质保五年,并对原车驱动电机、ISG 电机总成以及电控总成系统等进行3年的延保服务;90辆宇通ZK6125CHEVNPG21车型要求更换全套全新功率型动力电池系统,质保五年,并对原车驱动电机、ISG 电机总成以及电控总成系统等进行5年的延保服务(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1家投标人提供以上服务。

2.5 服务期限:更换动力电池验收证明应于2025 年5月31日之前取得,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公交车换电改造,并完成符合“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关于印发《 (略) 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交运函〔2024〕390号)”补贴政策的资料并交付给招标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次项目采购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投标人须是动力电池的生产制造商或客车车辆制造商;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即2023年度财务报表, (略) ,应提供公司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即2024年5月以来),至少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3.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2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3.2.1本次更换后的原车废旧动力电池,由中标供应商同时进 (略) 置。中标供应商对现有原车 (略) 置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回收旧电池的单位须具备专 (略) 置资质,可以为中标人也可以是中标人委托的单位。如因中标供应商违法、 (略) 置废旧电池,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环保影响等,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3.2.2投标人须承诺协助招标人向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补贴资金申请,不得因任何原因造成招标人无法申领对该项目的补贴。如导致招标人未足额申请该项目补贴的,差额部分由投标人进行赔偿(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3.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2.4除单一来源项目外,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7日18时00分至2024年12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北京时间,下同)期间, (略) 服务费后获取招标文件。

4. (略) 服务费500元,获取招标文件后,平台服务费不退。 (略) 服务费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各供应商在http://**平台免费注册(技术支持电话:400-058-0203),并在关注项目后按系统提示采用微信或 (略) 服务费(供应商可 (略) 服务费发票)。请在上述手续完成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人工送达。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7日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应密封递交,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一律不接收并予以退回。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逾期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

5.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略) (略) (略) 118号长江国际航运中心D座15楼

5.4投标文件接收人:呼禹*、赵恒*、宗超*

6. 开标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 (略) (略) (略) 118号长江国际航运中心D座15楼

6.3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

说明: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委派代表持身份证至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按时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等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南京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9号

联 系 人: 李恭平

联系方式: *

代 理 人: 江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18号长江国际航运中心D座

联 系 人: 赵恒、呼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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