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补工程沙洋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补工程五标段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沙洋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补工程沙洋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补工程五标段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沙洋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补工程)沙洋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补工程)五标段(JMSY-(略)QT-(略))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JMSY-(略)QT-(略)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沙洋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补工程)已由湖北省农业农村厅以鄂农发【2021】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沙洋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沙洋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沙洋县十里铺芦堰村、洋坪村、车坪村;纪山镇程新村;毛李镇双店村、桥院村;后港镇黎桥村、高店村、五里铺镇白岭村、十岭村、许场村;曾集镇雷巷村;高阳镇官桥村、(略)回桥镇马新村、瓦庙村。 建设规模:一标段毛李镇双店村、桥院村;后港镇黎桥村、高店村、五里铺镇白岭村、十岭村,建设规模(略)亩;二标段曾集镇雷巷村、高阳镇官桥村,建设规模(略)亩;三标段五里铺镇许场村,建设规模(略)亩;四标段十里铺芦堰村、洋坪村、纪山镇程新村,建设规模 (略)亩;五标段十里铺车坪村、(略)回桥镇马新村、瓦庙村,建设规模(略)亩。 其他:沙洋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补工程)分为5 (略) 。土地平整1087.29亩;塘堰清淤16口、新建 (略) 、堰塘护砌1口、疏浚沟渠1.08公里、衬砌明渠15.07公里、配套渠系建筑物 (略) ; (略) 23.02公里( (略) 15.395公里、 (略) 7.625公里)(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五标段十里铺车坪村、(略)回桥镇马新村、瓦庙村,建设规模(略)亩。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五个标段,本标段为五标段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1-24 00-00-00 合同估算价:181.(略)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 (略) 政公用工程或建筑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 (略) 工程专业(略)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施工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其他人员:配备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安全员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上述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岗位证书和2024年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5、业绩要求:近五年完成过 1 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土地整治项目、田间工程项目、农田水利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须 (略) 站中标公示截图、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6、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②在“中国执行 (略) ”(http://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http://**.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上信用状况均 (略) 站截图,截图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2)投标人有作出不拖欠劳动者工资、及时缴纳工资支付保证金的书面承诺;(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提供书面承诺); 7、其它要求:①本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建筑业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下同)(网址: http://**)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 (略) ”一服务指南一办事指南(建设工程) (略) (略) (注册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证照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18日至2025年01月09日08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登录“ (略)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 (略) ”—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 (略)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 (略) ”)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略)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略)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 (略) ”〉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量评审+定性评审进行综合评审比较,推荐定标候选人,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 (略) (略) (网址: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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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7日 | |||||||||||||||||||
备注: |
沙洋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补工程)沙洋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补工程)五标段(JMSY-(略)QT-(略))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JMSY-(略)QT-(略)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沙洋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补工程)已由湖北省农业农村厅以鄂农发【2021】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沙洋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沙洋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沙洋县十里铺芦堰村、洋坪村、车坪村;纪山镇程新村;毛李镇双店村、桥院村;后港镇黎桥村、高店村、五里铺镇白岭村、十岭村、许场村;曾集镇雷巷村;高阳镇官桥村、(略)回桥镇马新村、瓦庙村。 建设规模:一标段毛李镇双店村、桥院村;后港镇黎桥村、高店村、五里铺镇白岭村、十岭村,建设规模(略)亩;二标段曾集镇雷巷村、高阳镇官桥村,建设规模(略)亩;三标段五里铺镇许场村,建设规模(略)亩;四标段十里铺芦堰村、洋坪村、纪山镇程新村,建设规模 (略)亩;五标段十里铺车坪村、(略)回桥镇马新村、瓦庙村,建设规模(略)亩。 其他:沙洋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补工程)分为5 (略) 。土地平整1087.29亩;塘堰清淤16口、新建 (略) 、堰塘护砌1口、疏浚沟渠1.08公里、衬砌明渠15.07公里、配套渠系建筑物 (略) ; (略) 23.02公里( (略) 15.395公里、 (略) 7.625公里)(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五标段十里铺车坪村、(略)回桥镇马新村、瓦庙村,建设规模(略)亩。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五个标段,本标段为五标段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1-24 00-00-00 合同估算价:181.(略)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 (略) 政公用工程或建筑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 (略) 工程专业(略)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施工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其他人员:配备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安全员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上述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岗位证书和2024年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5、业绩要求:近五年完成过 1 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土地整治项目、田间工程项目、农田水利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须 (略) 站中标公示截图、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6、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②在“中国执行 (略) ”(http://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http://**.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上信用状况均 (略) 站截图,截图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2)投标人有作出不拖欠劳动者工资、及时缴纳工资支付保证金的书面承诺;(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提供书面承诺); 7、其它要求:①本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建筑业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下同)(网址: http://**)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 (略) ”一服务指南一办事指南(建设工程) (略) (略) (注册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证照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18日至2025年01月09日08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登录“ (略)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 (略) ”—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 (略)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 (略) ”)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略)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略)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 (略) ”〉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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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量评审+定性评审进行综合评审比较,推荐定标候选人,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 (略) (略) (网址: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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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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