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电子政务外网升级维护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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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区电子政务外网升级维护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电 (略) 升级维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 (略) 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5-01-16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5
项目名称: (略) 电 (略) 升级维护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00
采购需求:电 (略) 升级维护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全面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预算总额的40%以上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2-18至2024-12-24, 9:00-12:00-12: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 (略)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1-16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河 (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形式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2、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7-*; 3、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须通过“ (略) (全流程)公共 (略) ”在线参与开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当使用 CA 数字证书为投标文件进行加密; 4、投标单位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质疑。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河北 (略) 、河北省 (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
地址: (略) (略) (略) 19号
联系方式:0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嘉骏 (略)
地址: (略) (略) 华商大厦16层1609室
联系方式:03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317-*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略) 电 (略) 升级维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 (略) 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5-01-16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5
项目名称: (略) 电 (略) 升级维护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00
采购需求:电 (略) 升级维护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全面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预算总额的40%以上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2-18至2024-12-24, 9:00-12:00-12: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 (略)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1-16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河 (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形式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2、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7-*; 3、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须通过“ (略) (全流程)公共 (略) ”在线参与开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当使用 CA 数字证书为投标文件进行加密; 4、投标单位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质疑。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河北 (略) 、河北省 (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
地址: (略) (略) (略) 19号
联系方式:0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嘉骏 (略)
地址: (略) (略) 华商大厦16层1609室
联系方式:03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317-*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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