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青海省劳务派遣单位等级评价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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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青海省劳务派遣单位等级评价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劳务派遣行业秩序,引导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提升劳务派遣单位专业化、规范化服务水平,加强劳务派遣事中事后监管,切实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务派遣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劳务派遣发展实际,我厅研究起草了《青海省劳务派遣单位等级评价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

1.通信地址: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 (略) ( (略) (略) (略) 28号建工大厦6楼611室),并在信封上注明“《青海省劳务派遣单位等级评价暂行办法》意见建议”字样。

2.电子邮箱:*@*63.com

3.联系电话及传真:0971-*、*(传真)


附件:青海省劳务派遣单位等级评价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劳务派遣行业秩序,引导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提升劳务派遣单位专业化、规范化服务水平,加强劳务派遣事中事后监管,切实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务派遣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劳务派遣发展实际,我厅研究起草了《青海省劳务派遣单位等级评价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

1.通信地址: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 (略) ( (略) (略) (略) 28号建工大厦6楼611室),并在信封上注明“《青海省劳务派遣单位等级评价暂行办法》意见建议”字样。

2.电子邮箱:*@*63.com

3.联系电话及传真:0971-*、*(传真)


附件:青海省劳务派遣单位等级评价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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