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后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投后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招标公告


宜宾 (略)

关于采购投后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

标前询价函

致各供应商:

根据宜宾 (略) (以下简称“公司”)工作安排,拟 (略) 在管基金的对外投资项目提供投后常年法律服务,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服务内容

本次投后常年法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对公司在管基金所有已投项目涉及的股东会事项、董事会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审查项目上会材料、拟签订的协议或决议文件等,核查是否存在不利于股东权益保护的条款约定,提出应对和防范措施,并为后续项目风险防范提供建议,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

2. (略) 在管基金所有已投项目涉及的非诉类投后风险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意见,就重大投后事项协助审查项目资料、前往项目现场检查、进行谈判、拟定函件等;

3.提供投后事项相关的其他法律咨询。

二、服务地点

宜宾、项目公司所在地等。

三、服务工期

自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其中:针对投后事项所涉及的咨询服务以及法律意见,原则上一周内应提供相应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法律意见、合同修订意见等。

四、服务质量

以宜宾 (略) 验收合格为准。

五、人员要求

拟派专职工作人员不低于2名,其中至少有1名专职 (略) 投后管理部涉及事项。(具体以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准)

六、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报价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报价文件组成

1.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报价函1份(详见附件1),费用为含税价,包含开展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打印复印费等费用。

注:以上资料需加盖鲜章。

八、回函时间及地址

请于2024年12月20日17:00之前将报价文件以PDF格式保存的彩色扫描件(文件命名为“常法服务+公司名称”)发送至以下邮箱:*@*63.com。

九、其他说明

1.本次标 (略) 场调查行为,仅作为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参考依据,不作为定标依据。

2.关于本项目的具体招采信息,请各潜在投标人以届时发布的招采文件为准。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宾 (略)

联系人及电话(招采):郭勇,*

联系人及电话(业务):戚思智,*

宜宾 (略)

2024年12月17日




宜宾 (略)

关于采购投后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

标前询价函

致各供应商:

根据宜宾 (略) (以下简称“公司”)工作安排,拟 (略) 在管基金的对外投资项目提供投后常年法律服务,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服务内容

本次投后常年法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对公司在管基金所有已投项目涉及的股东会事项、董事会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审查项目上会材料、拟签订的协议或决议文件等,核查是否存在不利于股东权益保护的条款约定,提出应对和防范措施,并为后续项目风险防范提供建议,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

2. (略) 在管基金所有已投项目涉及的非诉类投后风险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意见,就重大投后事项协助审查项目资料、前往项目现场检查、进行谈判、拟定函件等;

3.提供投后事项相关的其他法律咨询。

二、服务地点

宜宾、项目公司所在地等。

三、服务工期

自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其中:针对投后事项所涉及的咨询服务以及法律意见,原则上一周内应提供相应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法律意见、合同修订意见等。

四、服务质量

以宜宾 (略) 验收合格为准。

五、人员要求

拟派专职工作人员不低于2名,其中至少有1名专职 (略) 投后管理部涉及事项。(具体以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准)

六、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报价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报价文件组成

1.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报价函1份(详见附件1),费用为含税价,包含开展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打印复印费等费用。

注:以上资料需加盖鲜章。

八、回函时间及地址

请于2024年12月20日17:00之前将报价文件以PDF格式保存的彩色扫描件(文件命名为“常法服务+公司名称”)发送至以下邮箱:*@*63.com。

九、其他说明

1.本次标 (略) 场调查行为,仅作为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参考依据,不作为定标依据。

2.关于本项目的具体招采信息,请各潜在投标人以届时发布的招采文件为准。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宾 (略)

联系人及电话(招采):郭勇,*

联系人及电话(业务):戚思智,*

宜宾 (略)

2024年12月17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