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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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交易

中国东方 (略) (略) (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以公开竞争性 (略) 单户位于 (略) 的金融不良资产(“本交易”)。本交易拟采用密封递交公开竞争性报价的方式,对我分公司持有的下述债权进行出售。
表一:债权资产(包括债权项下的担保权益,截至2024年10月31日):

单位:万元

序号

借款人名称

所在地

币种

本金

利息

担保情况

当前资产

状况

1

(略)

(略)

人民币

26,000

#

(略) 、 (略) 承担连带差额补足义务;上海 (略) 以其合法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对应出资人民币#仟万元整)为债务人按时、足额履行偿还目标债权本息提供股权质押担保;阜阳兴 (略) 为共同债务人,以其持有的位 (略) (略) (略) 北侧、 (略) 西侧、 (略) 东侧,不动产权证编号:皖(2021) (略) 不动产权第#号,面积#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

企业存续


本次公开竞争性出售交易将同时面向国内外投资者。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的描述、资产的情况、注册程序、交易时间表等详情,请阅 (略) 站http://**上的交易公开竞争性出售邀请函全文。

本 (略) 置采取公开竞价方式。欲参加本次公开竞价资产转让的交易对象(以下称“投资人”),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外注册 (略) 、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投资人不得为下列人员: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及其分支机构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与本 (略) 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和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与参与本次交 (略) 工作人员、相关债务人及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略) ,担保 (略) ,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 (略) 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上述所列之债权资产状况及实物资产状况, (略) 根据截至基准日的统计资料所作的一般性描述,可能存在计算误差,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买受方实际接收的债权资产状况及实物资产所涉金额(包括但不限于本金或利息金额,下同)与本公告所列金额不完全一致,我分公司对此等金额误差无须承担任何责任;我分公司此次系按照上述资产现状进行转让,若该等资产的有效性、 (略) 判断或裁判机构最终认定的有效性、金额等状况存在差别、误差,我分公司对此差别、误差不承担任何责任。

任何对 (略) 置项目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意见和/或异议。欢迎社会各界向我办提供债务人及担保人的资产线索和其它相关情况。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中国东方 (略) 纪检部门)
0898-#(我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0898-#(财政部 (略) )
0898-#(国家金融监 (略) (略) )
本交易的联系人:
(略) (略)
陈先生、周女士
电话: 0898-#、0898-#
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 (略) (略)
2024年12月18日

,常州

中国东方 (略) (略) (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以公开竞争性 (略) 单户位于 (略) 的金融不良资产(“本交易”)。本交易拟采用密封递交公开竞争性报价的方式,对我分公司持有的下述债权进行出售。
表一:债权资产(包括债权项下的担保权益,截至2024年10月31日):

单位:万元

序号

借款人名称

所在地

币种

本金

利息

担保情况

当前资产

状况

1

(略)

(略)

人民币

26,000

#

(略) 、 (略) 承担连带差额补足义务;上海 (略) 以其合法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对应出资人民币#仟万元整)为债务人按时、足额履行偿还目标债权本息提供股权质押担保;阜阳兴 (略) 为共同债务人,以其持有的位 (略) (略) (略) 北侧、 (略) 西侧、 (略) 东侧,不动产权证编号:皖(2021) (略) 不动产权第#号,面积#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

企业存续


本次公开竞争性出售交易将同时面向国内外投资者。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的描述、资产的情况、注册程序、交易时间表等详情,请阅 (略) 站http://**上的交易公开竞争性出售邀请函全文。

本 (略) 置采取公开竞价方式。欲参加本次公开竞价资产转让的交易对象(以下称“投资人”),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外注册 (略) 、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投资人不得为下列人员: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及其分支机构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与本 (略) 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和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与参与本次交 (略) 工作人员、相关债务人及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略) ,担保 (略) ,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 (略) 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上述所列之债权资产状况及实物资产状况, (略) 根据截至基准日的统计资料所作的一般性描述,可能存在计算误差,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买受方实际接收的债权资产状况及实物资产所涉金额(包括但不限于本金或利息金额,下同)与本公告所列金额不完全一致,我分公司对此等金额误差无须承担任何责任;我分公司此次系按照上述资产现状进行转让,若该等资产的有效性、 (略) 判断或裁判机构最终认定的有效性、金额等状况存在差别、误差,我分公司对此差别、误差不承担任何责任。

任何对 (略) 置项目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意见和/或异议。欢迎社会各界向我办提供债务人及担保人的资产线索和其它相关情况。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中国东方 (略) 纪检部门)
0898-#(我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0898-#(财政部 (略) )
0898-#(国家金融监 (略) (略) )
本交易的联系人:
(略) (略)
陈先生、周女士
电话: 0898-#、0898-#
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 (略) (略)
2024年12月18日

,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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