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区服务部食堂餐饮服务保障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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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区服务部食堂餐饮服务保障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否



(略) 机关后勤事务服务中心 (略) 服务部食堂餐饮服务保障项目 (项目编号:XHZX-ZB-2024-188)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8日 发布来源: (略) 机关后勤事务服务中心


项目概况
(略) 服务部食堂餐饮服务保障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 (略) ( (略) (略) (略) 258号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ZX-ZB-2024-188
项目名称: (略) 服务部食堂餐饮服务保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1.#元
最高限价:111.#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11 111 其他服务 (略) 服务部食堂餐饮服务保障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略) 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B.提交2024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提交2024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备查)。 (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8日到 2024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 (略) ( (略) (略) (略) 258号4楼)
方式:现 (略)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也可以将上述资料、*@*63.com通过邮寄方式获取文件,联系电话:022-#。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258号4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258号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机关后勤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旭光里12号楼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58号4楼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超、马瑛、潘竞龙
电 话:02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 (略)

2024年12月18日



(略) 机关后勤事务服务中心 (略) 服务部食堂餐饮服务保障项目 (项目编号:XHZX-ZB-2024-188)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8日 发布来源: (略) 机关后勤事务服务中心


项目概况
(略) 服务部食堂餐饮服务保障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 (略) ( (略) (略) (略) 258号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ZX-ZB-2024-188
项目名称: (略) 服务部食堂餐饮服务保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1.#元
最高限价:111.#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11 111 其他服务 (略) 服务部食堂餐饮服务保障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略) 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B.提交2024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提交2024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备查)。 (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8日到 2024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 (略) ( (略) (略) (略) 258号4楼)
方式:现 (略)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也可以将上述资料、*@*63.com通过邮寄方式获取文件,联系电话:022-#。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258号4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258号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机关后勤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旭光里12号楼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58号4楼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超、马瑛、潘竞龙
电 话:02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 (略)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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