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质检院石角分部检测设备及办公家具搬迁服务项目采购报价邀请通告
广东质检院石角分部检测设备及办公家具搬迁服务项目采购报价邀请通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
(略) 石角分部检测设备及办公家具搬迁服务。
二、采购项目预算
29.*元。
三、项目概况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我院拟将石角分部( (略) (略) 石角镇德龙大道28号金发科技产业园内)检测设备、办公设备与家具搬迁至清新分部( (略) (略) 禾 (略) 佛山禅城(清新)产业转移工业园内)。需要 (略) 石角分部将拆分后的检测设备装车,完好无损地运输到清新分部,并搬运至指定地点;将石角分部的检测设备附件,如试验盖板、门窗框架、混凝土盖板、钢梁耗材等装车运输并卸车至石角分部指定地点;将石角分部场地无需拆分或者不适宜拆分的检测设备整体搬迁至清新分部的指定位置;将石角分部的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办公文件、小型试验设备等搬迁至清新分部指定位置。报价应包含搬运、运输、运输工具投入、起重机械投入等。
四、供应商资格
1.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名要求
符合资格的报价供应商请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广东产品质量监 (略) (地址: (略) (略) 科学大道10号)报名,或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相关文件使用PDF格式)方式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相关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无需提交)。
4.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自我声明。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
传 真:020-*
联系地址: (略) (略) 科学大道10号830室
邮 编:*
(略)
2024年12月18日
一、采购项目名称
(略) 石角分部检测设备及办公家具搬迁服务。
二、采购项目预算
29.*元。
三、项目概况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我院拟将石角分部( (略) (略) 石角镇德龙大道28号金发科技产业园内)检测设备、办公设备与家具搬迁至清新分部( (略) (略) 禾 (略) 佛山禅城(清新)产业转移工业园内)。需要 (略) 石角分部将拆分后的检测设备装车,完好无损地运输到清新分部,并搬运至指定地点;将石角分部的检测设备附件,如试验盖板、门窗框架、混凝土盖板、钢梁耗材等装车运输并卸车至石角分部指定地点;将石角分部场地无需拆分或者不适宜拆分的检测设备整体搬迁至清新分部的指定位置;将石角分部的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办公文件、小型试验设备等搬迁至清新分部指定位置。报价应包含搬运、运输、运输工具投入、起重机械投入等。
四、供应商资格
1.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名要求
符合资格的报价供应商请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广东产品质量监 (略) (地址: (略) (略) 科学大道10号)报名,或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相关文件使用PDF格式)方式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相关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无需提交)。
4.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自我声明。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
传 真:020-*
联系地址: (略) (略) 科学大道10号83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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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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