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监测服务招标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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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监测服务招标公告第二次

第一篇 采购邀请书

(略) (略) (略) 招标遴选以下项目进行遴选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遴选。

一、遴选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1

(略) (略) 舆情监测服务

4.#元

1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遴选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遴选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12月18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 (略) (略) 官网(http://**)上下载本项目遴选文件、澄清等遴选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遴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遴选文件公告期限: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4日。

(三)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兴龙大道109 (略) (略) 博学馆4楼招标办公室。

(四)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4日北京时间9:30;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北京时间10:00;

(六)遴选时间:2024年12月24日北京时间10:00;

(七)遴选地点: (略) (略) 兴龙大道109 (略) (略) 博学馆招投标办公室。

七、其他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 (略) (略) 官网(http://**)下载;无论供应商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概不接收。

(五)遴选费用:无论遴选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遴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

(七)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略) (略)

联系人:黄老师/张老师

电 话:023-#

地 址: (略) (略) 兴龙大道1099号



第一篇 采购邀请书

(略) (略) (略) 招标遴选以下项目进行遴选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遴选。

一、遴选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1

(略) (略) 舆情监测服务

4.#元

1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遴选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遴选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12月18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 (略) (略) 官网(http://**)上下载本项目遴选文件、澄清等遴选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遴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遴选文件公告期限: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4日。

(三)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兴龙大道109 (略) (略) 博学馆4楼招标办公室。

(四)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4日北京时间9:30;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北京时间10:00;

(六)遴选时间:2024年12月24日北京时间10:00;

(七)遴选地点: (略) (略) 兴龙大道109 (略) (略) 博学馆招投标办公室。

七、其他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 (略) (略) 官网(http://**)下载;无论供应商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概不接收。

(五)遴选费用:无论遴选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遴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

(七)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略) (略)

联系人:黄老师/张老师

电 话:023-#

地 址: (略) (略) 兴龙大道10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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