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遴选公告
2024年12月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遴选公告
为了更好地服务患者,满足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需要, (略) 遴选中药配方颗粒一批及供应商,欢迎资质齐全、信誉良好,有生产及供应能力,且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报名。请符有意的生产企业于2024年12月23日14:30前将相关资质 (略) (略) (略) 采购办,逾期不再接收报名资料。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取得重庆药品交易所注册会员资格,提供在重庆药品交易所会员截图。
2.生产企业《营业执照》,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范围必须包含中药配方颗粒),有效的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有效的国家药品 (略) 出具的《关于增加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的通知》。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以上资料可提供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检查内容: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附件三)。
三、产品的质量要求
1.生产企业所提供产品必须确保有效期在半年及以上,不可提供过期或即将过期的产品。若未按约定提供有效期不足半年、即将过期的产品且不退换的,或提供过期产品的,医院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2.生产企业所提供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中药配方颗粒管理暂行规定》等标准
3.生产企业首次供应产品和更换批次产品时须提供相应产品的注册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的产品的运输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采购人按产品相关验收规定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产品,供应商无条件更换合格品。
四、商务要求
1.实施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1年。
2.生产企业须按要求提供各相应品牌的产品,本次成交产品报价不得超过遴选产品项目明细表中最高限价。 (略) (略) 订单采购,生产企业所提供产品价格不得高于合同约定价,且不得高于每批 (略) (略) 挂网成交加权平均价。
3.交货时间与交货地点:成交企业所配送货物必须100% (略) 计划要求。 (略) 计划发出后,成交企业原则上在48小时内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若成交 (略) 合作期间累计三次未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送达指定的地点,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
4.付款方式:成交企业提供发票后,采购人根据重庆药品交易 (略) 内控制度要求及合同约定,每月对账后按政策要求进行结算。
五、其他要求
1.成交企业应充分考虑采购人作为特殊行业在应急时的需求,须提供24小时售后服务电话,如采购人有应急需求,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产品配送。
2.成交企业提供产品须与响应文件一致,若提供产品与响应文件有差异,且未经采购人确认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取消其成交资格。
3.若中选产品有断货或停货等特殊情况时,成交企业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采购人,并备好缺货期间的货源,如未提前通知采购人导致缺货,采购人有权向中选人索赔,并可终止合同。
4.本次遴选结果,如政策因素执行价格调整或须终止项目供应服务,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遵从。
六、遴选供应商报名要求
生产企业报名表见附件四,报价不能超过清单表的最高限价,满足本遴选文件一至五要求的同产品按照低价品种数依次排序,排序前三者中选。
七、资料装订顺序
1.遴选生产企业报名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4.生产企业在重庆药品交易所会员截图
5.产品全套资质
附件:1. (略) (略) (略) 中药配方颗粒遴选清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3.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4.遴选生产企业报名表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
为了更好地服务患者,满足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需要, (略) 遴选中药配方颗粒一批及供应商,欢迎资质齐全、信誉良好,有生产及供应能力,且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报名。请符有意的生产企业于2024年12月23日14:30前将相关资质 (略) (略) (略) 采购办,逾期不再接收报名资料。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取得重庆药品交易所注册会员资格,提供在重庆药品交易所会员截图。
2.生产企业《营业执照》,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范围必须包含中药配方颗粒),有效的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有效的国家药品 (略) 出具的《关于增加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的通知》。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以上资料可提供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检查内容: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附件三)。
三、产品的质量要求
1.生产企业所提供产品必须确保有效期在半年及以上,不可提供过期或即将过期的产品。若未按约定提供有效期不足半年、即将过期的产品且不退换的,或提供过期产品的,医院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2.生产企业所提供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中药配方颗粒管理暂行规定》等标准
3.生产企业首次供应产品和更换批次产品时须提供相应产品的注册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的产品的运输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采购人按产品相关验收规定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产品,供应商无条件更换合格品。
四、商务要求
1.实施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1年。
2.生产企业须按要求提供各相应品牌的产品,本次成交产品报价不得超过遴选产品项目明细表中最高限价。 (略) (略) 订单采购,生产企业所提供产品价格不得高于合同约定价,且不得高于每批 (略) (略) 挂网成交加权平均价。
3.交货时间与交货地点:成交企业所配送货物必须100% (略) 计划要求。 (略) 计划发出后,成交企业原则上在48小时内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若成交 (略) 合作期间累计三次未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送达指定的地点,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
4.付款方式:成交企业提供发票后,采购人根据重庆药品交易 (略) 内控制度要求及合同约定,每月对账后按政策要求进行结算。
五、其他要求
1.成交企业应充分考虑采购人作为特殊行业在应急时的需求,须提供24小时售后服务电话,如采购人有应急需求,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产品配送。
2.成交企业提供产品须与响应文件一致,若提供产品与响应文件有差异,且未经采购人确认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取消其成交资格。
3.若中选产品有断货或停货等特殊情况时,成交企业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采购人,并备好缺货期间的货源,如未提前通知采购人导致缺货,采购人有权向中选人索赔,并可终止合同。
4.本次遴选结果,如政策因素执行价格调整或须终止项目供应服务,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遵从。
六、遴选供应商报名要求
生产企业报名表见附件四,报价不能超过清单表的最高限价,满足本遴选文件一至五要求的同产品按照低价品种数依次排序,排序前三者中选。
七、资料装订顺序
1.遴选生产企业报名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4.生产企业在重庆药品交易所会员截图
5.产品全套资质
附件:1. (略) (略) (略) 中药配方颗粒遴选清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3.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4.遴选生产企业报名表
(略)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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