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新区供排水一体化项目配套物联网水表集抄与营业收费系统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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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新区供排水一体化项目配套物联网水表集抄与营业收费系统征集公告

湘江新区供排水一体化项目配套物联网水表集抄与营业收费系统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8

湖南 (略) 受湖南湘新水务 (略) 的委托,对 (略) 供排水一体化项目 (略) 水表集抄与营业收费系统进行采购,现采用公开征集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 (略) 供排水一体化项目 (略) 水表集抄与营业收费系统

1.2征集单位(采购人):湖南湘新水务 (略)

1.3采购代理机构:湖南 (略)

1.4项目预算:#元。

1.5项目概况:拟采购一套 (略) 供排水一体化项目 (略) 水表集抄与营业收费系统(该系统包含 (略) 的莲花镇、雨敞坪镇、白箬铺镇等,用户数不超过#户),主要包括数据采集与传输系统、营业收费系统、 (略) 等。

1.6采购范围: (略) 供排水一体化项目 (略) 水表集抄与营业收费系统,包括建立业务模块(包含用户信息管理、水价设置、收费方式管理、水表状态查询、数据统计服务、自动停水管理等功能)、收费服务模块(包含公众号接入端口、移动端支付入口等功能)、水表及设备模块(包含智能水表管理、远程智能控制功能)、 (略) 匹配模块等,具体详见本项目清单及技术方案要求。

1.7工期:(1)系统开发时间:1个月,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试运行期:暂定1年,自项目系统的测试结果满足合同及技术文件的所有要求之次日起算。

1.8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具体以合同及技术方案要求为准。

1.9质保期:为项目系统通过验收之日起4年。

1.10公告发布媒体:《中国 (略) 》http://**;《湖南 (略) (略) 官网》http://**。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略)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2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近三年(以报名截止时间前1095天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元的水表收费系统业绩(需提供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业绩考核期限:1095天,自合同中#方签订的时间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征集工作进度安排

3.1报名阶段:有意参加本项目征集的供应商(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持本公告第二款中的资格条件资料复印件(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到湖南 (略) ( (略) (略) (略) 一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北栋5002室)报名;逾期、报名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受理。

3.2抽取原则:

(1)若征集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数量之和≥20家,则随机抽取5家单位入围进入下一阶段招采;若征集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数量之和<20家,则随机抽取3家单位入围进入下一阶段招采。进入下一阶段招采的供应商,若有放弃投标的,则从其余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随机补抽(仅允许补抽一次)。补抽一次后仍有供应商放弃投标的,则资格审查合格且未放弃投标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

(2)采购人也可选择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招采活动。

(3)若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将其列 (略) 供应商黑名单。6—12个月内不得参 (略) (略) 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情形严重、影响恶劣的,12—36个月内不得参 (略) (略) 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南湘新水务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177 (略) 大厦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73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一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北栋5002室

联 系 人:易先生、卢女士

电 话:0731-#

责编:邹彦男

来源: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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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18

湖南 (略) 受湖南湘新水务 (略) 的委托,对 (略) 供排水一体化项目 (略) 水表集抄与营业收费系统进行采购,现采用公开征集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 (略) 供排水一体化项目 (略) 水表集抄与营业收费系统

1.2征集单位(采购人):湖南湘新水务 (略)

1.3采购代理机构:湖南 (略)

1.4项目预算:#元。

1.5项目概况:拟采购一套 (略) 供排水一体化项目 (略) 水表集抄与营业收费系统(该系统包含 (略) 的莲花镇、雨敞坪镇、白箬铺镇等,用户数不超过#户),主要包括数据采集与传输系统、营业收费系统、 (略) 等。

1.6采购范围: (略) 供排水一体化项目 (略) 水表集抄与营业收费系统,包括建立业务模块(包含用户信息管理、水价设置、收费方式管理、水表状态查询、数据统计服务、自动停水管理等功能)、收费服务模块(包含公众号接入端口、移动端支付入口等功能)、水表及设备模块(包含智能水表管理、远程智能控制功能)、 (略) 匹配模块等,具体详见本项目清单及技术方案要求。

1.7工期:(1)系统开发时间:1个月,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试运行期:暂定1年,自项目系统的测试结果满足合同及技术文件的所有要求之次日起算。

1.8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具体以合同及技术方案要求为准。

1.9质保期:为项目系统通过验收之日起4年。

1.10公告发布媒体:《中国 (略) 》http://**;《湖南 (略) (略) 官网》http://**。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略)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2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近三年(以报名截止时间前1095天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元的水表收费系统业绩(需提供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业绩考核期限:1095天,自合同中#方签订的时间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征集工作进度安排

3.1报名阶段:有意参加本项目征集的供应商(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持本公告第二款中的资格条件资料复印件(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到湖南 (略) ( (略) (略) (略) 一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北栋5002室)报名;逾期、报名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受理。

3.2抽取原则:

(1)若征集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数量之和≥20家,则随机抽取5家单位入围进入下一阶段招采;若征集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数量之和<20家,则随机抽取3家单位入围进入下一阶段招采。进入下一阶段招采的供应商,若有放弃投标的,则从其余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随机补抽(仅允许补抽一次)。补抽一次后仍有供应商放弃投标的,则资格审查合格且未放弃投标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

(2)采购人也可选择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招采活动。

(3)若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将其列 (略) 供应商黑名单。6—12个月内不得参 (略) (略) 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情形严重、影响恶劣的,12—36个月内不得参 (略) (略) 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南湘新水务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177 (略) 大厦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73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一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北栋5002室

联 系 人:易先生、卢女士

电 话: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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