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周良街道王草庄村33亩鱼池经营权-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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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周良街道王草庄村33亩鱼池经营权-交易公告

项 (略) 域
(略) 域 王草庄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略) (略) 周良街道王草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略) (略) 周良街道王草庄村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略) 周良街道王草庄村33亩鱼池经营权
挂牌价格 (略)/亩/年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竞价事项 1、竞价者须在竞价之日前( (略) 上发布时间为准), (略) 收取的信息技术服务费280元交到农交所指定账户,信息技术服务费无论竞价成功与否不再退还。 2、鱼池发包底价为每亩每年1000元,每次加价10元,价高者竞价成功,竞价成功后不得反悔,若反悔,竞价押金不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另行发包。如只有一人参与竞价,可按原定底价为竞价成功。 3、竞价成功者自竞价成功起三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竞价押金(略)元,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承包期间若无违约行为,保证金(略)元于承包期满后退还。 二、竞价成功后要求 1、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享有承包经营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得非法干涉承包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破坏承包方生产设施。承包方负责对现有 (略) 及节水工程设施的使用及维护,如发生人为损坏由承包方自行修复,否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视损坏程度将从保证金中扣除。 2、在承包期内承包方的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包、转让和继承,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限,但不得改变土地的所有权性质,并负有依法利用、保护土地的义务,不得进行破坏性或者掠夺性生产经营。 3、承包经营权流转时,承包方或者受让方要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提供协助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应当提供协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得妨碍或者强迫承包方流转承包经营权,不得截留、扣缴承包方的流转收益。 4、承包方违反合同约定使用地块或者流转地块承包经营权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地块。 5、承包方因生产经营需求,需要建附着物,必须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同意,并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建设。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6、承包期间,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或街道及上级部门,需要进行架设电线或绿化等工作,承包方必须无条件允许。 7、承包方只许在承包范围内养殖水产品或种植农作物,承包范围内滋生的小树苗及杂草由承包方自行解决。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保证鱼池周边环境卫生,无垃圾、无杂草,禁止使用国家淡水养殖的违禁药品,确保水质清澈。如出现环境卫生问题,屡次不改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清理,具体费用从保证金中扣除。 8、承包方负责所承包地块不发生燎荒。如燎荒,只要每发现一个火点,从保证金中扣除2000元,以此类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承包方原因导致火灾等安全隐患,造成他人或承包方受损失的,由承包方负全部责任,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9、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负 (略) 问题,面积以发包方案面积为准,不再丈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保障养殖用水。 10、如街道收取鱼池水费,鱼池水费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缴纳;鱼池用电电源由王草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提供,线路和用电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11、承包方在承包期间负责安全生产,若发生触电、溺水等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自行负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12、承包方不得破坏高铁、高速沿线的任何相关设施,如果破坏并产生纠纷,由承包方负全部责任,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13、承包期满后,承包方应按时无条件交出鱼池和台面并清除自己所属的地上附着物,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如承包方未交出鱼池和台面,村股份经济合作 (略) 置鱼池、台面及地上附着物。 14、此次承包为风险承包,如遇国家征用承包方全部鱼池,合同自动终止;若征用承包方部分鱼池,未征用的鱼池继续适用合同条款,承包面积重新核算。承包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让出征用鱼池,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承担违约责任。承包方不按时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年承包费的5‰承担违约金。所征用的鱼池赔偿费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附着物的赔偿按所属权归属。水面损失按街道统一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归承包方所有。如果虽已征地,但未占用鱼池,可顺延至承包期满,但承包方不享受鱼池补偿。
受让方条件 面向社会人群,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转出用途 淡水养殖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略).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1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略)(略)
账户名称 天津农 (略) 开户银行 中国 (略) 天津永安支行
项 (略) 域
(略) 域 王草庄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略) (略) 周良街道王草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略) (略) 周良街道王草庄村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略) 周良街道王草庄村33亩鱼池经营权
挂牌价格 (略)/亩/年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竞价事项 1、竞价者须在竞价之日前( (略) 上发布时间为准), (略) 收取的信息技术服务费280元交到农交所指定账户,信息技术服务费无论竞价成功与否不再退还。 2、鱼池发包底价为每亩每年1000元,每次加价10元,价高者竞价成功,竞价成功后不得反悔,若反悔,竞价押金不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另行发包。如只有一人参与竞价,可按原定底价为竞价成功。 3、竞价成功者自竞价成功起三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竞价押金(略)元,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承包期间若无违约行为,保证金(略)元于承包期满后退还。 二、竞价成功后要求 1、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享有承包经营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得非法干涉承包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破坏承包方生产设施。承包方负责对现有 (略) 及节水工程设施的使用及维护,如发生人为损坏由承包方自行修复,否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视损坏程度将从保证金中扣除。 2、在承包期内承包方的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包、转让和继承,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限,但不得改变土地的所有权性质,并负有依法利用、保护土地的义务,不得进行破坏性或者掠夺性生产经营。 3、承包经营权流转时,承包方或者受让方要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提供协助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应当提供协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得妨碍或者强迫承包方流转承包经营权,不得截留、扣缴承包方的流转收益。 4、承包方违反合同约定使用地块或者流转地块承包经营权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地块。 5、承包方因生产经营需求,需要建附着物,必须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同意,并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建设。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6、承包期间,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或街道及上级部门,需要进行架设电线或绿化等工作,承包方必须无条件允许。 7、承包方只许在承包范围内养殖水产品或种植农作物,承包范围内滋生的小树苗及杂草由承包方自行解决。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保证鱼池周边环境卫生,无垃圾、无杂草,禁止使用国家淡水养殖的违禁药品,确保水质清澈。如出现环境卫生问题,屡次不改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清理,具体费用从保证金中扣除。 8、承包方负责所承包地块不发生燎荒。如燎荒,只要每发现一个火点,从保证金中扣除2000元,以此类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承包方原因导致火灾等安全隐患,造成他人或承包方受损失的,由承包方负全部责任,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9、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负 (略) 问题,面积以发包方案面积为准,不再丈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保障养殖用水。 10、如街道收取鱼池水费,鱼池水费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缴纳;鱼池用电电源由王草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提供,线路和用电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11、承包方在承包期间负责安全生产,若发生触电、溺水等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自行负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12、承包方不得破坏高铁、高速沿线的任何相关设施,如果破坏并产生纠纷,由承包方负全部责任,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13、承包期满后,承包方应按时无条件交出鱼池和台面并清除自己所属的地上附着物,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如承包方未交出鱼池和台面,村股份经济合作 (略) 置鱼池、台面及地上附着物。 14、此次承包为风险承包,如遇国家征用承包方全部鱼池,合同自动终止;若征用承包方部分鱼池,未征用的鱼池继续适用合同条款,承包面积重新核算。承包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让出征用鱼池,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承担违约责任。承包方不按时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年承包费的5‰承担违约金。所征用的鱼池赔偿费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附着物的赔偿按所属权归属。水面损失按街道统一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归承包方所有。如果虽已征地,但未占用鱼池,可顺延至承包期满,但承包方不享受鱼池补偿。
受让方条件 面向社会人群,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转出用途 淡水养殖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略).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1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略)(略)
账户名称 天津农 (略) 开户银行 中国 (略) 天津永安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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