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现金清分整点业务外包项目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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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现金清分整点业务外包项目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现金清分整点业务外包项目(第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人选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G002;

1.2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现金清分整点业务外包项目(第二标段)

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4项目招标控制价:第二标段离场清分服务实行单项限价。

1.5合同履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1.6入围家数:第二标段离场清分服务入围1家。

1.7服务内容:

第二标段离场清分服务:投标人服务体系能够覆盖工行宜春分行,具备为宜春分行提供离场清分的服务能力和达到公安部门安全标准的清分场所。满足我行现金运营中心现金清分整 (略) 理要求。

1.8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2投标人须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开标之月前12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开标之月前12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1.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 (略) 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在中国 (略) 禁入名单中;

1.4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5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中如获中标,在服务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发货或提供服务。否则,工行有权将其列入禁入名单中,取消中标资格,并作 (略) 理;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重大影响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合同、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1.7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1.9第二标段投标人需具备工行宜春分行离场清分的服务能力和达到公安部门安全标准的清分场所,满足我行现金清分整 (略) 理要求。

1.10投标人须如实报告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承诺该事项对参与本次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按标段名称分开报名:

1.现场报名: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于2024年12月19 日至2024年12月25日9:30—17:00(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材料[1、投标人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昌新智 (略) ( (略) 丰和中大道1318号南昌建设大厦702办公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2、网上报名:2024年12月25日17:00前将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购买招标文件的银行转账凭证,上传至中昌新智 (略) 的邮箱:*@*ttp://**进行报名,并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转账账号:#,账户名:中昌新智 (略) ,开户行:中 (略) 分行。注:网上报名后,需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是否报名成功,如未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造成报名不成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月8日9 时30分,地点: (略) 红 (略) 丰和中大道1318号建设大厦718开标室(中昌新智 (略) )。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江西省 (略) (www.http://**)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六、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中国 (略) 江西省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中昌新智 (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丰和中大道1318号建设大厦7楼702室

联 系 人:李志文、佐珊珊、涂莉、李钦珍、李翔

电  话:0791-#

邮 箱:*@*ttp://**

邮  编:#


中国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现金清分整点业务外包项目(第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人选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G002;

1.2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现金清分整点业务外包项目(第二标段)

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4项目招标控制价:第二标段离场清分服务实行单项限价。

1.5合同履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1.6入围家数:第二标段离场清分服务入围1家。

1.7服务内容:

第二标段离场清分服务:投标人服务体系能够覆盖工行宜春分行,具备为宜春分行提供离场清分的服务能力和达到公安部门安全标准的清分场所。满足我行现金运营中心现金清分整 (略) 理要求。

1.8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2投标人须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开标之月前12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开标之月前12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1.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 (略) 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在中国 (略) 禁入名单中;

1.4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5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中如获中标,在服务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发货或提供服务。否则,工行有权将其列入禁入名单中,取消中标资格,并作 (略) 理;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重大影响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合同、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1.7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1.9第二标段投标人需具备工行宜春分行离场清分的服务能力和达到公安部门安全标准的清分场所,满足我行现金清分整 (略) 理要求。

1.10投标人须如实报告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承诺该事项对参与本次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按标段名称分开报名:

1.现场报名: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于2024年12月19 日至2024年12月25日9:30—17:00(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材料[1、投标人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昌新智 (略) ( (略) 丰和中大道1318号南昌建设大厦702办公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2、网上报名:2024年12月25日17:00前将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购买招标文件的银行转账凭证,上传至中昌新智 (略) 的邮箱:*@*ttp://**进行报名,并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转账账号:#,账户名:中昌新智 (略) ,开户行:中 (略) 分行。注:网上报名后,需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是否报名成功,如未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造成报名不成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月8日9 时30分,地点: (略) 红 (略) 丰和中大道1318号建设大厦718开标室(中昌新智 (略) )。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江西省 (略) (www.http://**)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六、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中国 (略) 江西省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中昌新智 (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丰和中大道1318号建设大厦7楼702室

联 系 人:李志文、佐珊珊、涂莉、李钦珍、李翔

电  话: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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