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石公司202512中宅轨道配件4158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P-XJ-24-(略)
二、采购单名称:矿石公司(略)中宅轨道配件(4158)
三、报价截止时间:2024-12-21 16:48
四、报价有效期:2025-03-21
五、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六、采购执行单位:宁 (略) (略)
七、采购执行人:王建
八、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略)
九、询价类型:公开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或附件。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项目工期要求 | 地点 | 规格型号 | 备注 |
---|---|---|---|---|---|---|---|---|
1 | 中间扣板 | 800 | 块 | 13% | 7天 | 营运操作部中宅分部 | 铸铁16-18#(中宅SR) | (略) |
2 | 鱼尾板螺栓 | 250 | 个 | 13% | 7天 | 营运操作部中宅分部 | QU80轨道用,M24*150 | |
3 | 轨道橡胶垫片 | 1,000 | 块 | 13% | 7天 | 营运操作部中宅分部 | 250*140*10 |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后付款((略)方支付货款前,(略)方应首先向(略)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略)方收到(略)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核对无误后90天内以电汇、转账支票或银行承兑方式支付已实际交付货物100%货款。)
十二、其他内容:1、须提供加盖公章报价单且报价有效期为90天。未提供加盖公章报价单的作无 (略) 理。 2、(略)方验收货物合格后向(略)方支付货款。(略)方支付货款前,(略)方应首先向(略)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略)方收到(略)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核对无误后90天内以电汇、转账支票或银行承兑方式支付已实际交付货物100%货款。 3、交货地点: (略) (略) (略) 8 (略) 指定地点(含北仑分部及中宅分部等)。 4、此单仅为询价,实际采购以订单为准,对未接受的报价,不再另行通知。 5、所报价格须是人民币含税价格(增值税税率13%),具体报价须包含原材料成本、包装、运输费(送货到招标人指定的现场)、保险、装卸、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售后服务及交易服务费等所有中标人应承担的全部费用。 6、若有特殊说明的事项或所报内容与我司要求有差异,请在报价文件中注明。 7、本项目为最低总价中标,如出现多个相同的最低报价时,以报价时间在先者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产品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必须符合采购方的品牌规格等技术要求,如不符可无条件退货。若所报内容与我司要求有差异,请先与我司经办人联系,不得擅自更改品牌、型号、规格。 8、若为进口产品的,请提供报关证明或原产地证明。 9、送货时需提供送货单, (略) 所需产品详细信息。送货时需要的所有证件需自行办理。 10、注明交货期,若未注明的默认响应交货期。 11、响应供应商如在报价、履约过程中出现不良行为,对采购活动造成干扰,采购人 (略) 有关规定提出对供 (略) 置建议。 12、若有疑问,所需产品信息请与经办人员确认。
发布日期:2024-12-18
一、采购单编号:P-XJ-24-(略)
二、采购单名称:矿石公司(略)中宅轨道配件(4158)
三、报价截止时间:2024-12-21 16:48
四、报价有效期:2025-03-21
五、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六、采购执行单位:宁 (略) (略)
七、采购执行人:王建
八、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略)
九、询价类型:公开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或附件。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项目工期要求 | 地点 | 规格型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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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间扣板 | 800 | 块 | 13% | 7天 | 营运操作部中宅分部 | 铸铁16-18#(中宅SR) | (略) |
2 | 鱼尾板螺栓 | 250 | 个 | 13% | 7天 | 营运操作部中宅分部 | QU80轨道用,M24*150 | |
3 | 轨道橡胶垫片 | 1,000 | 块 | 13% | 7天 | 营运操作部中宅分部 | 250*140*10 |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后付款((略)方支付货款前,(略)方应首先向(略)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略)方收到(略)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核对无误后90天内以电汇、转账支票或银行承兑方式支付已实际交付货物100%货款。)
十二、其他内容:1、须提供加盖公章报价单且报价有效期为90天。未提供加盖公章报价单的作无 (略) 理。 2、(略)方验收货物合格后向(略)方支付货款。(略)方支付货款前,(略)方应首先向(略)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略)方收到(略)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核对无误后90天内以电汇、转账支票或银行承兑方式支付已实际交付货物100%货款。 3、交货地点: (略) (略) (略) 8 (略) 指定地点(含北仑分部及中宅分部等)。 4、此单仅为询价,实际采购以订单为准,对未接受的报价,不再另行通知。 5、所报价格须是人民币含税价格(增值税税率13%),具体报价须包含原材料成本、包装、运输费(送货到招标人指定的现场)、保险、装卸、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售后服务及交易服务费等所有中标人应承担的全部费用。 6、若有特殊说明的事项或所报内容与我司要求有差异,请在报价文件中注明。 7、本项目为最低总价中标,如出现多个相同的最低报价时,以报价时间在先者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产品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必须符合采购方的品牌规格等技术要求,如不符可无条件退货。若所报内容与我司要求有差异,请先与我司经办人联系,不得擅自更改品牌、型号、规格。 8、若为进口产品的,请提供报关证明或原产地证明。 9、送货时需提供送货单, (略) 所需产品详细信息。送货时需要的所有证件需自行办理。 10、注明交货期,若未注明的默认响应交货期。 11、响应供应商如在报价、履约过程中出现不良行为,对采购活动造成干扰,采购人 (略) 有关规定提出对供 (略) 置建议。 12、若有疑问,所需产品信息请与经办人员确认。
发布日期:202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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