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2023年度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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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2023年度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2023年度国土 (略) 体检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单位: (略) 自然资 (略)

地址: (略) 府前街95号

联系方式:0546-(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 (略) 2023年度国土 (略) 体检评估项目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3日(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自然资 (略) 网站

3.方式: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于获取磋商文件期限内, (略) 自然资 (略) 网站获取磋商文件,并完成项目报名登记工作。项目报名登记工作:①发送邮件登记,邮件名称命名为“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登记”,邮件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城乡规划编制(略)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②邮件发送完成后,电 (略) 自然资 (略) 财务审计科,联系电话:0546-(略),邮箱:*@*26.com。 注:①②均完成,视为完成报名登记;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报名登记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四、公告期限: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0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截止2024年12月27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自然资 (略) 210室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2月27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自然资 (略) 210室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许女士,0546-(略)

项目联系人:尚女士,0546-(略)


(略) 2023年度国土 (略) 体检评估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自然资 (略) (略) 2023年度国土 (略) 体检评估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信誉好、实力强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

第一章 基本情况说明

一、项目名称:

(略) 2023年度国土 (略) 体检评估项目。

本项目采购人: (略) 自然资 (略)

二、项目预算:(略)元

三、服务内容

依据自然资源部发布的《国土 (略) 体检评估规程》,按照战略定位、底线管控、规模结构、 (略) 、支撑系统、实施保障等六个方面开展评估,从规划编制、规划维护、规划实施、配套政策四个角度对评估结论提出对策建议,形成评估报告和附件图表。

四、服务要求

依据《国土 (略) 体检评估规程》,按照“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方式, (略) 发展阶段特征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效果定期进行分析和评价,成果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审查。

五、其他要求

六、服务期限

六个月。

七、对项目转包、分包要求

1、该项目不允许转包、擅自分包。

2、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进行转包、擅自分包的,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取消成交供应商实施项目资格。成交供应商除赔偿损失外,还须向采购人支付项目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八、磋商费用: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编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章 供应商条件及须提供的资信证明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法经营(业务)范围的单位,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含“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三)供应商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略)级及以上资质。

(四)供应商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由采购人组成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同时提供下列有效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三)城乡规划编制(略)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供应商符合上述要求的方可参加下一步磋商程序,资料不全的以无效响 (略) 理。

第三章 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的要求和条款

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的内容做出了明确要求,具体条款如下:

一、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磋商报价表、响应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供应商磋商报价表、响应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四、供应商响应文件、资信证明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签章;

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送达响应文件;

六、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议;

七、磋商前基础报价不得高于磋商控制价;

八、供应商承诺项目完成时间,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九、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十、供应商磋商报 (略) 场正常价格范围,不得低于企业成本报价或弄虚作假低价高报,后一次报价不得高于前一次报价;

十一、供应商所投内容不属于保密等部门禁止采购的。

响应文件未全部响应以上实质性要求和条款的应当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

第四章 答疑、磋商时间安排

一、答疑有关事项安排

2024年12月24日17时前各供应商将磋商文件中需要明确的问题以电子版Word格式 (略) 自然资 (略) 财务审计科科室邮箱(*@*26.com),采购人统一答复后分发给各供应商。各供应商收到答疑材料后一日内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26.com)。

●未按要求履行答疑确认手续的供应商视为已收到并已确认。

答疑文件也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交问题的,则视为认可本磋商文件,对本磋商文件没有任何异议。

二、磋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2月27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自然资 (略) 210室

供应商将响应文件、资信证明送达磋商现场,逾期送达的按放弃磋 (略) 理。

第五章 响应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一、供应商编写响应文件内容

1、基本概况:包括企业(单位)简介、成立时间、注册资金、企业规模、经营范围、技术人员力量情况等。

2、资格审查时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见附件2)。

4、供应商磋商报价表(见附件3)。

5、技术方案:

5.1项目整体工作方案理解;

5.2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措施和方法;

5.3项目进度安排计划;

5.4质量保证措施;

5.5售后服务方案。

6、项目人员配备表(见附件5)。

7、信誉承诺函(见附件1)。

8、业绩资料(若有)。

9、对磋商文件其它条款的答复。

本项目的响应文件必须单独编制,并在首页编制“响应文件目录”。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若有不 (略) 以正本为准。统一使用白色A4纸打印(封面及宣传、印刷彩页、图纸除外),封面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 (略) 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才有效。

二、供应商报价及说明

各 (略) 场情况自行报价,综合考虑本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各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有关取费标准,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及本企业的技术力量、管理水平、经济效益等因素, (略) 场情况,自主确定磋商报价,确定报价时应考虑直接成本和间接费用、税金、利润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供应商在自主确定磋商报价时,必须考虑由于不可预知原因发生的费用。供应商在确定磋商报价时,不得弄虚作假,以低于成本报价,骗取中标。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价款一律不予调整。

本项目磋商控制价:(略)元(大写:(略)(略)万元整)。

三、响应文件及其他密封资料的递交

(一)供应商按照本磋商文件要求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及其他密封资料一并送达磋商地点。

●响应文件须单独予以密封,密封 (略) 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密封袋上注明“响应文件”字样。密封袋以外的资料一律不予认可。

●供应商将资信证明资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装入密封袋内单独密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可不装入密封袋内,但是在审查确认“资信证明”资料时供应商应现场即时提供。密封 (略) 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密封袋上注明“资信证明”字样。密封袋以外的资料(身份证原件除外)一律不予认可,资格审查后资信证明资料退还。“资信证明”的递交同响应文件的递交。

●供应商将评审标准中所涉及的全部证件、资料原件装入密封袋内单独密封。密封袋上注明“评审资料”字样。密封 (略) 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密封袋以外的资料一律不予认可。“评审资料”的递交同响应文件的递交。

(二)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不再接收响应文件及其他密封资料。

(三)不论磋商过程和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四)响应文件、资信证明未按照以上要求密封或签章的作无效响 (略) 理。

(五)响应文件及其他密封资料的补充、修改及撤回

(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及其他密封资料后,可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人递交补充、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及其他密封资料的通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将不能补充、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及其他密封资料。

(2)供应商补充或修改响应文件及其他密封资料的内容应密封,并作为响应文件及其他密封资料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及其他密封资料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密封袋封面标明“补充”或“修改”字样,密封 (略) 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略) 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磋商前开启响应文件及其他密封资料。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及其他密封资料,采购人应当拒收。

第六章 磋商及推荐成交供应商

一、磋商总则

(一)磋商会议由采购小组主持,邀请所有供应商参加。

(二)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布检查结果。

(三)供应商应开启供应商提交的“资信证明”密封袋,由采购人会同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同时提供下列有效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供应商符合上述要求的方可参加下一步磋商程序,资料不全的以无效响 (略) 理。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

1、响应文件、资信证明未按规定密封的;

2、响应文件、资信证明的密封 (略) 无供应商公章的;

3、响应文件、资信证明的密封 (略) 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4、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

5、供应商磋商报价表无供应商公章的;

6、供应商磋商报价表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7、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未参加磋商会议的;

8、磋商前基础报价高于磋商控制价的;

9、供应商承诺项目完成时间,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10、供应商响应文件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11、经磋商小组核实认定,供应商 (略) 场正常销售价格范围,低于企业成本报价或弄虚作假低价高报的;

12、供应商的后一轮报价高于前一轮报价的;

13、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

1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5、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磋商程序

(一)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组建。本次磋商小组由3-5人组成,磋商小组在磋商时按有关工作纪律进行。

(二)磋商说明

1、磋商小组须按法律法规规定及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办法、磋商方式,公平、公正、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

2、在磋商过程中,有关涉及技术、功能和性能是否符合需求、确定“产品质量和服务基本相等的范围”等问题出现各类带有争议性或不明确性问题时,均由磋商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若磋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时,须经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独立表决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最终书面决议。书面决议须经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名确认。

磋商小组应系统评价各供应商所提供服务是否符合采购需求,切实防止潜在风险。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经磋商确定“产品质量和服务基本相等的范围”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确定的满足“产品质量和服务基本相等的范围”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确定成交供应商。 (略) 场情况,磋商小组应认真分析评价各供应商报 (略) 场正常价格范围,对于报价差异明显较大的,应对各供应商报价组成内容,分项核实比较,确定差异较大的因素。但是一经发现存在恶意低价或低价高报等弄虚作假行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及磋商文 (略) 理后才能继续进行磋商活动。

4、参加磋商会议的人员应对磋商全过程的一切相关资料及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员泄露。磋商小组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相关等部门举报。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 (略) 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说明情况。

(三)评审原则

“公平、公正、择优、效益”为本次磋商的基本原则,磋商小组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评审过程中恪守以下原则。

1、客观性原则: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和磋商情况,而不依靠响应文件及磋商情况以外的任何因素。

2、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原则和方法,对各供应商的磋商文件进行评审。

3、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保密性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

5、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成交供应商。

(四)磋商程序

1、磋商会议由采购小组成员主持会议议程。

2、现场主持人员宣布磋商会议纪律。

3、磋商小组应设负责人,磋商小组负责人由采购人代表以外的专家中推选产生。

4、讲解评审原则、评审程序、评审标准。

5、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文件中的资格等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供应商将被取消磋商资格。

6、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磋商文件要求,对响应文件中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的供应商将被取消磋商资格。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7、综合评审。

磋商小组对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两阶段评审。

第一阶段,确定“产品质量和服务基本相等的范围”的供应商。综合比较分析,认真讨论,实事求是的确定。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以上材料作为采购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将有最终报价的机会。

第二阶段为综合评分。

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标准和方法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磋商小组按照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对各供应商进行比较和评价打分,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如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仍不能确定的,由磋商小组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排序。

推荐成交候选人。按照规定程序,磋商小组应对本次项目推荐三名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并明确第一、第二、第三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的顺序,以排序第一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为拟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三、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人应当在磋商活动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成交 (略) 自然资 (略) 网站上发布。

四、资料保存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磋商结束后由采购人封存。

第七章 评定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标准

一、评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本采购项目评定方法采用百分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技术要求,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1、报价:10分

采购人在评审办法中确定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权重)为10%(即价格权值为10%)。

本项目按照低价优先法计算报价得分,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最后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供应商最后磋商报价得分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信誉承诺函:5分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信誉承诺函》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注:供应商将信誉承诺函原件装入“评审资料”密封袋中,另将其编制在响应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3、业绩:15分

供应商自2021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揽的类似项目,每个项目得3分,本项最高得15分。供应商须提供合同原件,否则不予认可。

注: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资料复印件须装入“评审资料”密封袋中,并全部编制在响应文件中,无相应复印件者,一律不予认可。

4、技术力量及方案:70分

磋商小组成员从以下内容进行打分,根据供应商技术方案内容综合考虑在相应分值内进行自主打分。每缺一项该项不得分。

(1)项目整体工作方案理解(6-9分);

(2)项目方案、技术措施和方法(8-12分);

(3)项目进度安排计划(6-8分);

(4)项目人员技术力量保证(18-22分);

(5)质量保证措施(5-10分);

(6)数据保密方案(5-9分)。

供应商技术方案最终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第八章 成交通知书及合同

一、签发成交通知书

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应当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在依照法律规定和磋商文件约 (略) 理后,采购人可以按照程序确定第二名成交供应商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二、签订合同及备案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有 (略) 理。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自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合同由采购人((略)方)、成交供应商((略)方)双方签订,签订合同后,(略)、(略)双方应严格履行各项约定。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该项目不允许转包、擅自分包。如确需分包必须得到采购人的认可。成交供应商和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进行转包或者擅自分包的,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除赔偿损失外,还须支付项目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报请相关部门 (略) 。

(三)成交供应商所报项目组主要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和减少。

(四)如果本项目质量最终达不到国家质量标准,成交供应商除赔偿采购人一切经济损失外,还应向采购人支付10%的违约金。

(五)本项目资金支付办法:资金支付办法根据合同约定,资金支付根据财政资金到位情况拨付。

(六)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交付的资料及文件: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七)成交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改确定的项目内容、服务要求,如果更改,必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并签署补充合同后,方可更改。

(八)成交供应商逾期完成项目服务的,每日按项目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超过约定时间后三十日内仍不能提供合格资料或服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成交供应商按项目合同价款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九)项目合同在采购人住所地签定,因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 (略) 管辖。

第九章 采购人及供应商责任、义务

一、采购人责任及义务

(一)采购人应密切配合、组织好磋商活动。

(二)采购人对供应商应一视同仁,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面宣布成交结果无效。

(三)采购人应当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二、供应商责任及义务

(一)供应商编写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一律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认真填写,字迹要清楚,项目报价等主要条款不得出现前后不一致的现象。

(二)供应商响应文件要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三)供应商响应文件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要求的时间、地点及时送达。

(四)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的一切费用自理。

(五)供应商在成交后不得将项目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也不得将项目肢解以后擅自分包。供应商成交后项目实际主要技术人员必须与磋商时所报项目主要技术人员相符。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项目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六)供应商一旦前来参加磋商活动,就表示认可并遵循本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并对自己在磋商活动中的行为负责,不得进行阻挠其他人参加磋商活动、操纵或恶意串通以及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其磋商资格。

第十章 其他内容

1、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构对供应商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等概不负责。

2、采购人不解释供应商成交或未成交原因。

3、本采购磋商文件由采购人解释。

附件:附件1-5.docx




(略) 2023年度国土 (略) 体检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单位: (略) 自然资 (略)

地址: (略) 府前街95号

联系方式:0546-(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 (略) 2023年度国土 (略) 体检评估项目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3日(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自然资 (略) 网站

3.方式: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于获取磋商文件期限内, (略) 自然资 (略) 网站获取磋商文件,并完成项目报名登记工作。项目报名登记工作:①发送邮件登记,邮件名称命名为“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登记”,邮件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城乡规划编制(略)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②邮件发送完成后,电 (略) 自然资 (略) 财务审计科,联系电话:0546-(略),邮箱:*@*26.com。 注:①②均完成,视为完成报名登记;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报名登记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四、公告期限: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0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截止2024年12月27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自然资 (略) 210室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2月27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自然资 (略) 210室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许女士,0546-(略)

项目联系人:尚女士,0546-(略)


(略) 2023年度国土 (略) 体检评估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自然资 (略) (略) 2023年度国土 (略) 体检评估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信誉好、实力强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

第一章 基本情况说明

一、项目名称:

(略) 2023年度国土 (略) 体检评估项目。

本项目采购人: (略) 自然资 (略)

二、项目预算:(略)元

三、服务内容

依据自然资源部发布的《国土 (略) 体检评估规程》,按照战略定位、底线管控、规模结构、 (略) 、支撑系统、实施保障等六个方面开展评估,从规划编制、规划维护、规划实施、配套政策四个角度对评估结论提出对策建议,形成评估报告和附件图表。

四、服务要求

依据《国土 (略) 体检评估规程》,按照“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方式, (略) 发展阶段特征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效果定期进行分析和评价,成果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审查。

五、其他要求

六、服务期限

六个月。

七、对项目转包、分包要求

1、该项目不允许转包、擅自分包。

2、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进行转包、擅自分包的,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取消成交供应商实施项目资格。成交供应商除赔偿损失外,还须向采购人支付项目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八、磋商费用: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编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章 供应商条件及须提供的资信证明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法经营(业务)范围的单位,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含“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三)供应商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略)级及以上资质。

(四)供应商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由采购人组成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同时提供下列有效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三)城乡规划编制(略)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供应商符合上述要求的方可参加下一步磋商程序,资料不全的以无效响 (略) 理。

第三章 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的要求和条款

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的内容做出了明确要求,具体条款如下:

一、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磋商报价表、响应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供应商磋商报价表、响应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四、供应商响应文件、资信证明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签章;

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送达响应文件;

六、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议;

七、磋商前基础报价不得高于磋商控制价;

八、供应商承诺项目完成时间,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九、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十、供应商磋商报 (略) 场正常价格范围,不得低于企业成本报价或弄虚作假低价高报,后一次报价不得高于前一次报价;

十一、供应商所投内容不属于保密等部门禁止采购的。

响应文件未全部响应以上实质性要求和条款的应当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

第四章 答疑、磋商时间安排

一、答疑有关事项安排

2024年12月24日17时前各供应商将磋商文件中需要明确的问题以电子版Word格式 (略) 自然资 (略) 财务审计科科室邮箱(*@*26.com),采购人统一答复后分发给各供应商。各供应商收到答疑材料后一日内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26.com)。

●未按要求履行答疑确认手续的供应商视为已收到并已确认。

答疑文件也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交问题的,则视为认可本磋商文件,对本磋商文件没有任何异议。

二、磋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2月27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自然资 (略) 210室

供应商将响应文件、资信证明送达磋商现场,逾期送达的按放弃磋 (略) 理。

第五章 响应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一、供应商编写响应文件内容

1、基本概况:包括企业(单位)简介、成立时间、注册资金、企业规模、经营范围、技术人员力量情况等。

2、资格审查时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见附件2)。

4、供应商磋商报价表(见附件3)。

5、技术方案:

5.1项目整体工作方案理解;

5.2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措施和方法;

5.3项目进度安排计划;

5.4质量保证措施;

5.5售后服务方案。

6、项目人员配备表(见附件5)。

7、信誉承诺函(见附件1)。

8、业绩资料(若有)。

9、对磋商文件其它条款的答复。

本项目的响应文件必须单独编制,并在首页编制“响应文件目录”。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若有不 (略) 以正本为准。统一使用白色A4纸打印(封面及宣传、印刷彩页、图纸除外),封面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 (略) 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才有效。

二、供应商报价及说明

各 (略) 场情况自行报价,综合考虑本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各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有关取费标准,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及本企业的技术力量、管理水平、经济效益等因素, (略) 场情况,自主确定磋商报价,确定报价时应考虑直接成本和间接费用、税金、利润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供应商在自主确定磋商报价时,必须考虑由于不可预知原因发生的费用。供应商在确定磋商报价时,不得弄虚作假,以低于成本报价,骗取中标。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价款一律不予调整。

本项目磋商控制价:(略)元(大写:(略)(略)万元整)。

三、响应文件及其他密封资料的递交

(一)供应商按照本磋商文件要求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及其他密封资料一并送达磋商地点。

●响应文件须单独予以密封,密封 (略) 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密封袋上注明“响应文件”字样。密封袋以外的资料一律不予认可。

●供应商将资信证明资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装入密封袋内单独密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可不装入密封袋内,但是在审查确认“资信证明”资料时供应商应现场即时提供。密封 (略) 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密封袋上注明“资信证明”字样。密封袋以外的资料(身份证原件除外)一律不予认可,资格审查后资信证明资料退还。“资信证明”的递交同响应文件的递交。

●供应商将评审标准中所涉及的全部证件、资料原件装入密封袋内单独密封。密封袋上注明“评审资料”字样。密封 (略) 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密封袋以外的资料一律不予认可。“评审资料”的递交同响应文件的递交。

(二)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不再接收响应文件及其他密封资料。

(三)不论磋商过程和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四)响应文件、资信证明未按照以上要求密封或签章的作无效响 (略) 理。

(五)响应文件及其他密封资料的补充、修改及撤回

(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及其他密封资料后,可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人递交补充、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及其他密封资料的通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将不能补充、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及其他密封资料。

(2)供应商补充或修改响应文件及其他密封资料的内容应密封,并作为响应文件及其他密封资料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及其他密封资料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密封袋封面标明“补充”或“修改”字样,密封 (略) 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略) 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磋商前开启响应文件及其他密封资料。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及其他密封资料,采购人应当拒收。

第六章 磋商及推荐成交供应商

一、磋商总则

(一)磋商会议由采购小组主持,邀请所有供应商参加。

(二)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布检查结果。

(三)供应商应开启供应商提交的“资信证明”密封袋,由采购人会同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同时提供下列有效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供应商符合上述要求的方可参加下一步磋商程序,资料不全的以无效响 (略) 理。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

1、响应文件、资信证明未按规定密封的;

2、响应文件、资信证明的密封 (略) 无供应商公章的;

3、响应文件、资信证明的密封 (略) 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4、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

5、供应商磋商报价表无供应商公章的;

6、供应商磋商报价表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7、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未参加磋商会议的;

8、磋商前基础报价高于磋商控制价的;

9、供应商承诺项目完成时间,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10、供应商响应文件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11、经磋商小组核实认定,供应商 (略) 场正常销售价格范围,低于企业成本报价或弄虚作假低价高报的;

12、供应商的后一轮报价高于前一轮报价的;

13、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

1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5、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磋商程序

(一)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组建。本次磋商小组由3-5人组成,磋商小组在磋商时按有关工作纪律进行。

(二)磋商说明

1、磋商小组须按法律法规规定及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办法、磋商方式,公平、公正、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

2、在磋商过程中,有关涉及技术、功能和性能是否符合需求、确定“产品质量和服务基本相等的范围”等问题出现各类带有争议性或不明确性问题时,均由磋商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若磋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时,须经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独立表决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最终书面决议。书面决议须经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名确认。

磋商小组应系统评价各供应商所提供服务是否符合采购需求,切实防止潜在风险。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经磋商确定“产品质量和服务基本相等的范围”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确定的满足“产品质量和服务基本相等的范围”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确定成交供应商。 (略) 场情况,磋商小组应认真分析评价各供应商报 (略) 场正常价格范围,对于报价差异明显较大的,应对各供应商报价组成内容,分项核实比较,确定差异较大的因素。但是一经发现存在恶意低价或低价高报等弄虚作假行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及磋商文 (略) 理后才能继续进行磋商活动。

4、参加磋商会议的人员应对磋商全过程的一切相关资料及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员泄露。磋商小组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相关等部门举报。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 (略) 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说明情况。

(三)评审原则

“公平、公正、择优、效益”为本次磋商的基本原则,磋商小组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评审过程中恪守以下原则。

1、客观性原则: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和磋商情况,而不依靠响应文件及磋商情况以外的任何因素。

2、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原则和方法,对各供应商的磋商文件进行评审。

3、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保密性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

5、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成交供应商。

(四)磋商程序

1、磋商会议由采购小组成员主持会议议程。

2、现场主持人员宣布磋商会议纪律。

3、磋商小组应设负责人,磋商小组负责人由采购人代表以外的专家中推选产生。

4、讲解评审原则、评审程序、评审标准。

5、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文件中的资格等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供应商将被取消磋商资格。

6、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磋商文件要求,对响应文件中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的供应商将被取消磋商资格。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7、综合评审。

磋商小组对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两阶段评审。

第一阶段,确定“产品质量和服务基本相等的范围”的供应商。综合比较分析,认真讨论,实事求是的确定。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以上材料作为采购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将有最终报价的机会。

第二阶段为综合评分。

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标准和方法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磋商小组按照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对各供应商进行比较和评价打分,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如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仍不能确定的,由磋商小组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排序。

推荐成交候选人。按照规定程序,磋商小组应对本次项目推荐三名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并明确第一、第二、第三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的顺序,以排序第一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为拟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三、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人应当在磋商活动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成交 (略) 自然资 (略) 网站上发布。

四、资料保存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磋商结束后由采购人封存。

第七章 评定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标准

一、评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本采购项目评定方法采用百分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技术要求,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1、报价:10分

采购人在评审办法中确定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权重)为10%(即价格权值为10%)。

本项目按照低价优先法计算报价得分,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最后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供应商最后磋商报价得分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信誉承诺函:5分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信誉承诺函》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注:供应商将信誉承诺函原件装入“评审资料”密封袋中,另将其编制在响应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3、业绩:15分

供应商自2021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揽的类似项目,每个项目得3分,本项最高得15分。供应商须提供合同原件,否则不予认可。

注: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资料复印件须装入“评审资料”密封袋中,并全部编制在响应文件中,无相应复印件者,一律不予认可。

4、技术力量及方案:70分

磋商小组成员从以下内容进行打分,根据供应商技术方案内容综合考虑在相应分值内进行自主打分。每缺一项该项不得分。

(1)项目整体工作方案理解(6-9分);

(2)项目方案、技术措施和方法(8-12分);

(3)项目进度安排计划(6-8分);

(4)项目人员技术力量保证(18-22分);

(5)质量保证措施(5-10分);

(6)数据保密方案(5-9分)。

供应商技术方案最终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第八章 成交通知书及合同

一、签发成交通知书

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应当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在依照法律规定和磋商文件约 (略) 理后,采购人可以按照程序确定第二名成交供应商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二、签订合同及备案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有 (略) 理。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自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合同由采购人((略)方)、成交供应商((略)方)双方签订,签订合同后,(略)、(略)双方应严格履行各项约定。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该项目不允许转包、擅自分包。如确需分包必须得到采购人的认可。成交供应商和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进行转包或者擅自分包的,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除赔偿损失外,还须支付项目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报请相关部门 (略) 。

(三)成交供应商所报项目组主要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和减少。

(四)如果本项目质量最终达不到国家质量标准,成交供应商除赔偿采购人一切经济损失外,还应向采购人支付10%的违约金。

(五)本项目资金支付办法:资金支付办法根据合同约定,资金支付根据财政资金到位情况拨付。

(六)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交付的资料及文件: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七)成交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改确定的项目内容、服务要求,如果更改,必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并签署补充合同后,方可更改。

(八)成交供应商逾期完成项目服务的,每日按项目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超过约定时间后三十日内仍不能提供合格资料或服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成交供应商按项目合同价款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九)项目合同在采购人住所地签定,因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 (略) 管辖。

第九章 采购人及供应商责任、义务

一、采购人责任及义务

(一)采购人应密切配合、组织好磋商活动。

(二)采购人对供应商应一视同仁,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面宣布成交结果无效。

(三)采购人应当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二、供应商责任及义务

(一)供应商编写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一律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认真填写,字迹要清楚,项目报价等主要条款不得出现前后不一致的现象。

(二)供应商响应文件要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三)供应商响应文件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要求的时间、地点及时送达。

(四)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的一切费用自理。

(五)供应商在成交后不得将项目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也不得将项目肢解以后擅自分包。供应商成交后项目实际主要技术人员必须与磋商时所报项目主要技术人员相符。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项目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六)供应商一旦前来参加磋商活动,就表示认可并遵循本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并对自己在磋商活动中的行为负责,不得进行阻挠其他人参加磋商活动、操纵或恶意串通以及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其磋商资格。

第十章 其他内容

1、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构对供应商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等概不负责。

2、采购人不解释供应商成交或未成交原因。

3、本采购磋商文件由采购人解释。

附件:附件1-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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