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做好2024年度工业经济政策兑现技术改造两化融合、智能制造部分项目申报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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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做好2024年度工业经济政策兑现技术改造两化融合、智能制造部分项目申报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 (略) )、 (略) 开发建设中心、磐安经 (略) ,有关企业:

一、工业经济政策兑现技术改造部分项目申报有关要求

2024年度工业经济政策兑现申报工作即将开始,其中技术改造、智能制造、两化融合补助项目实 (略) 上同步申报,因相关项目审核周期长,企业申报准备资料多,考虑到政策兑现时效要求,现提前开展技术改造、智能制造、两化融合等项目企业纸质资料报送工作。其中技术改造(智能制造)项目设备投资(除税金额)额应在*元以上,开票时间在2023年10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内。(注意:1.发票开票时间应在项目备案建设期内;2.上年度已申报技改补助的设备发票不得重复提交;3.项目总投资*元以上项目原则上应纳入工业技改投资统计)。

请各有关企业按照项目申报要求,提供项目奖补申请表(见附件1)、设备(软件)发票复印件、发票汇总清单(应填写发票名称、时间、金额等基本信息并注明设备申报属性,如智能制造、节能环保安全设备等)、项目备案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二份。于1月10日前报送至属地乡镇(街道)、 (略) 块审核。

各乡镇(街道)、 (略) 块应做好企业纸质资料填报指导工作, (略) 开放后(另行通知),指导企业 (略) 上申报。相关企业纸质资料于1月15日前完成属地审核并报送 (略) 技术科。联系电话: (略) 技术科*。

二、“两化融合”重点项目验收申报有关要求

申请验收认定对象为已纳入2023年及202 (略) “两化融合”重点项目名单的企业,且项目实施期未过期(见附件2)。两化融合项目软性投入部分按3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软性最高补助额不超过*元。硬件投入总额并入技改项目,按照25%给予补助(不含生产性设备)。为加强“两化融合”项目验收管理和后续资金奖补。请有关企业按照要 (略) “两化”融合项目验收报告(磐安县)(见附件3)在12月23日前将申报资料电子版(纸质版在现场验收时提供)报送 (略) 技术科。

三、智能制造(市级两化融合、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部分项目申报有关要求

单台符合工业机器人的设备可直接申请智能制造补贴比例(25%),其他技术改造项目申请智能制造奖补比 (略) 级以上数字化车间项目验收。 (略) 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项目验收将同技改项目智能制造部分验收同步开展。请本年 (略) 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验收的企业填写附件4、附件5。在12月23日前将申报资料电子版(纸质版在现场验收时提供)报送 (略) 技术科。

附件:1.磐安县2024年度设备投入、技术改造奖励申请表

2.2023年、20 (略) “两化融合”重点项目名单

3. (略) “两化”融合项目验收报告(磐安县)

4.20 (略) 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评定基本信息表

5.20 (略) 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申报书

磐安县 (略)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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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街 (略) )、 (略) 开发建设中心、磐安经 (略) ,有关企业:

一、工业经济政策兑现技术改造部分项目申报有关要求

2024年度工业经济政策兑现申报工作即将开始,其中技术改造、智能制造、两化融合补助项目实 (略) 上同步申报,因相关项目审核周期长,企业申报准备资料多,考虑到政策兑现时效要求,现提前开展技术改造、智能制造、两化融合等项目企业纸质资料报送工作。其中技术改造(智能制造)项目设备投资(除税金额)额应在*元以上,开票时间在2023年10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内。(注意:1.发票开票时间应在项目备案建设期内;2.上年度已申报技改补助的设备发票不得重复提交;3.项目总投资*元以上项目原则上应纳入工业技改投资统计)。

请各有关企业按照项目申报要求,提供项目奖补申请表(见附件1)、设备(软件)发票复印件、发票汇总清单(应填写发票名称、时间、金额等基本信息并注明设备申报属性,如智能制造、节能环保安全设备等)、项目备案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二份。于1月10日前报送至属地乡镇(街道)、 (略) 块审核。

各乡镇(街道)、 (略) 块应做好企业纸质资料填报指导工作, (略) 开放后(另行通知),指导企业 (略) 上申报。相关企业纸质资料于1月15日前完成属地审核并报送 (略) 技术科。联系电话: (略) 技术科*。

二、“两化融合”重点项目验收申报有关要求

申请验收认定对象为已纳入2023年及202 (略) “两化融合”重点项目名单的企业,且项目实施期未过期(见附件2)。两化融合项目软性投入部分按3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软性最高补助额不超过*元。硬件投入总额并入技改项目,按照25%给予补助(不含生产性设备)。为加强“两化融合”项目验收管理和后续资金奖补。请有关企业按照要 (略) “两化”融合项目验收报告(磐安县)(见附件3)在12月23日前将申报资料电子版(纸质版在现场验收时提供)报送 (略) 技术科。

三、智能制造(市级两化融合、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部分项目申报有关要求

单台符合工业机器人的设备可直接申请智能制造补贴比例(25%),其他技术改造项目申请智能制造奖补比 (略) 级以上数字化车间项目验收。 (略) 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项目验收将同技改项目智能制造部分验收同步开展。请本年 (略) 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验收的企业填写附件4、附件5。在12月23日前将申报资料电子版(纸质版在现场验收时提供)报送 (略) 技术科。

附件:1.磐安县2024年度设备投入、技术改造奖励申请表

2.2023年、20 (略) “两化融合”重点项目名单

3. (略) “两化”融合项目验收报告(磐安县)

4.20 (略) 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评定基本信息表

5.20 (略) 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申报书

磐安县 (略)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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