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河北中华文化学院党建文化墙设计与制作项目比选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河北中华文化学院党建文化墙设计与制作项目比选公告

  河北省 (略) (河北 (略) )拟对党建文化墙设计与制作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河北省 (略) (河北 (略) )党建文化墙设计与制作项目

  二、项目编号:YC-D(略)

  三、采购人名称:河北省 (略) (河北 (略) )

  四、采购人联系方式:吴老师 0311-(略)

  五、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六、项目简要说明:

  1.本项目主要内容为依照机关党建工作宣传展示需求,结合所提供的文字和图片资料,对2号教学楼5楼走廊设计、制作和安装墙面展板,展板材质主要为PVC、亚克力等,具体面积尺寸以现场踏勘为准,现场踏勘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上午9:00;

  2.工期:60日历天(自接收采购人通知之日起60日内,完成党建文化墙的设计、制作与安装工作)。

  七、服务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相关管理机构注册并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专业能力较强的设计团队;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的查询结果为准)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比选;(提供承诺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比选方式:采取报价、业绩、服务方案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最终选择一家服务商为成交单位。

  九、服务商递交的参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参选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

  3.根据自身服务能力拟制的设计服务方案;

  4.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内与机关事业单位合作的协议合同、服务方案、设计案例等);

  5.报价明细表。

  十、服务商递交资料: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至2024年12月23日10:00前,按规定要求将参加比选的相关资料(需装订)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后送达指定地点,逾期不再收取比选资料,递交文件数量为4份(每份均须盖章,密封在一个文件袋内)。

  十一、递交地点: (略) (略) 煤机街65-1号河北省 (略) 1号楼408室

  十二、咨询电话:0311-(略)

  十三、比选文件获取:现场发放,发放时间:9:00-17:00(工作日),发放地点:河北省 (略) 1号楼408室。

  十四、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 (略) (略) 站(//www.http://**)

  河北省 (略) (河北 (略) )拟对党建文化墙设计与制作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河北省 (略) (河北 (略) )党建文化墙设计与制作项目

  二、项目编号:YC-D(略)

  三、采购人名称:河北省 (略) (河北 (略) )

  四、采购人联系方式:吴老师 0311-(略)

  五、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六、项目简要说明:

  1.本项目主要内容为依照机关党建工作宣传展示需求,结合所提供的文字和图片资料,对2号教学楼5楼走廊设计、制作和安装墙面展板,展板材质主要为PVC、亚克力等,具体面积尺寸以现场踏勘为准,现场踏勘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上午9:00;

  2.工期:60日历天(自接收采购人通知之日起60日内,完成党建文化墙的设计、制作与安装工作)。

  七、服务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相关管理机构注册并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专业能力较强的设计团队;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的查询结果为准)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比选;(提供承诺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比选方式:采取报价、业绩、服务方案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最终选择一家服务商为成交单位。

  九、服务商递交的参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参选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

  3.根据自身服务能力拟制的设计服务方案;

  4.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内与机关事业单位合作的协议合同、服务方案、设计案例等);

  5.报价明细表。

  十、服务商递交资料: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至2024年12月23日10:00前,按规定要求将参加比选的相关资料(需装订)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后送达指定地点,逾期不再收取比选资料,递交文件数量为4份(每份均须盖章,密封在一个文件袋内)。

  十一、递交地点: (略) (略) 煤机街65-1号河北省 (略) 1号楼408室

  十二、咨询电话:0311-(略)

  十三、比选文件获取:现场发放,发放时间:9:00-17:00(工作日),发放地点:河北省 (略) 1号楼408室。

  十四、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 (略) (略) 站(//www.http://**)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