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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受某单位委托,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拟组织对舵承及舵杆附件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名称:舵承及舵杆附件

2.项目编号:ZC24K*

3.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人民币,万元)

交付周期

交付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保证期:详见技术要求书。

★本项目公布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对应全部采购内容,如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对中标项目进行分包;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以提供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同等效力有效证明材料为准);

4.1.2 投标人经营状态正常,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符合所投产品类别经营许可登记范围,须遵守国家、JD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4.1.3 投标人须能够为招标人提供所需的物资、工程和服务,具有国家、JD和相关部门颁发的质量、安全、环保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许可证和质量认证等相关资质;(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4.1.4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以提供的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算之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缴税(完税)证明为准,无需依法缴税的提供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提供的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算之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为准,无需缴费的提供证明材料);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提供企业财务制度为准),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倒推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元以上,加权平均净资产权重近一年占50%、近二年占30%、近三年占20%(以提供的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算之前三年内的完整审计报告为准,审计报告中须明确体现企业年净资产,JD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4.1.5 投标人具备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以提供的自有生产场地产权证书,或生产场地租赁证明与产权方产权证书为准)、设施设备(以提供的设施设备购置发票或生产场地设备设施照片为准),投标人应至少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能力(以提供的包含全部投标内容的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证书为准);

4.1.6 投标人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倒推计算)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不在JD、 (略) 或地方省级以上政府采 (略) 罚期内;未被JD采购监督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4.1.7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严重失信及经营异常企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未在“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20 (略) 站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截图应当体现截图日期,截图以随文件发放的示例图为准,如投标人为JD等依法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执行 (略) ”中不予查询的单位,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4.1.8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质量保证能力、合同履约情况、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水平(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4.1.9 投标人须具备按时交货能力以及对合同交货期临时变更的适应能力(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4.1.10 投标人须满足 (略) 关于供应商或供应链管理的最新规定,并在 (略) (略) 成功注册,申请渠道:http://**(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及带有投标人名称的注册审核通过界面的截图为准,截图须体现注册审查通过,如未在 (略) 供应商名录内, (略) 协助)

4.1.11 投标人须符合JP承制国家、JD有关法律法规、保密资质、质量管理资质及WQZB承制资质要求;(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4.1.12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独立性要求

4.2.1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投标人须承诺如有投标人之间存在上述关系的,自动放弃本次投标;(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4.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项目实施能力要求

4.3.1 投标人须取得WQZB科研生产单位三级或以上保密资格证书。①WQZB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②J内单位无须提供保密资格证书;③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暂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的,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

4.3.2 投标人须通过国标、国J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须包含本项目全部响应内容。①取得相应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须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②正在办理且已完成审查尚未颁发证书的,须提供主管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及审查报告、结论等材料;③已通过续审、扩项等审查工作尚未颁发证书的,须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及主管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及审查报告、结论等材料;④新申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已通过现场审查和复审,尚未颁发证书的,须提供主管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及审查报告、结论等材料;

4.3.3 投标人须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承制范围须包含标的产品;

注:对于国J标质量体系认证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的具体管理要求如下:①已办理“两证合一”的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②未办理“两证合一”的,须提供《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WQZB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③正在办理“两证合一”且已完成审查尚未颁发证书的,须提供《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WQZB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主管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报告》等材料;④已通过续审、扩项等审查工作尚未颁发证书的,须提供原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及主管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及审查报告、结论等材料;⑤新申请承制资格、已通过现场审查和复审,尚未颁发证书的,需提供主管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及审查报告、结论等材料;⑥投标单位具有证书但证书范围不包含本项目全部招标内容的,须承诺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扩项,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与其签订合同(以对应本要求的证明材料及承诺为准);

4.3.4 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开具J检证书能力的证明材料(以对应本项目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为准);

4.3.5 投标人须承诺成交后按照GJB9001C标准制定《质量保证大纲》、管理程序及用于工艺过程控制的质量计划,签订《质量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由招标人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执行;(以厂家承诺为准)

4.3.6 投标人须承诺供货时能够提供招标人认为本项目有必要提供的检验试验、检测报告(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4.4 其他要求:

4.4.1 须从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4.2 中标人在未获批准的情况下, (略) 于J方明确的失信惩戒期内的单位(含存在重大、严重失信行为单位自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等人等控股或者管理的其他单位)、处于 (略) 供应链黑名单惩戒期内的单位、处于招标人黑名单惩戒期内的单位,以及无生产或供货资质的单位分包或采购。(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说明:

(1)根据国家或军队规定,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述条款证明材料的,应提供相应的国家或军队规定及加盖公章的说明函,并保证其真实性。

(2)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近三年内”是指从投标截止日起算的前三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相关材料。

5.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6.1 本项目发布媒体为全军武器装备 (略) 。

6.2 发售时间

所有符合以上条件并愿意参加此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2月19日起至2024年12月25日止,每个工作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与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联系购买招标文件。

6.3 发售地点

(略) (略) 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02A/ (略) (略) 百年港湾1号楼一单元2601(请提前电话联系*)。

6.4 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购买,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在获取招标文件前,自行核查是否符合“4.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并按报名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将“4.投标人资格要求”全部证明文件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资质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全将导致废标。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6.4.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4.2 购买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购买人为授权代表的,提供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4.3 保密承诺书;

6.4.4 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4.5 具备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

6.4.6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严重失信及经营异常企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未在“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

6.4.7 在 (略) (略) 成功注册且审查通过的截图;

6.4.8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具体要求详见本章4.投标人资格要求如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具备保密资格,则无需提供)

6.4.9 国标、国J标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6.4.10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承制范围须包含标的产品。(具体要求详见本章4.投标人资格要求,如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具备装备承制资格,则无需提供);

6.4.11 投标人具备开具J检证书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对应本项目的承诺;

6.4.12 承诺书(加盖公章),投标报名时所有的承诺文件均由投标人自拟,该文件均仅用于投标报名。投标时请按招标文件中提供格式文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书须包含“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承诺的全部内容)。

购买招标文件现场审核企业递交资料,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7.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7.1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延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招标代理机构自2025年1月20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开始接收投标文件。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略) 600号大连长城饭店16层C厅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5年1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8.2 开标地点: (略) (略) (略) 600号大连长城饭店16层C厅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 (略) (略) 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02A

邮编:*

联系人:陈苗、王月寒

联系电话:010-*、*、*

电子信箱:*@*ntcidc.com

标书款专用账户(此账号仅用于交纳标书款):

公司名称: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号:0200 0496 0920 1718 509

请投标人在汇款前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请投标人在汇款前确认是否符合“4.投标人资格要求”。

10.特别告知

本项目仅接受线上缴纳投标保证金,现将有关注意事项特别告知如下:如投标人未注册,先登录 (略) http://** (略) 址进行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注册成功后,将“单位名称+注册预留姓名+注册预留电话”于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给招标代理机构。

(略) 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潜在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 (略) 操作问题,可拨打“ (略) ”统一服务热线:010-*,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3点30分到17点。





,辽宁,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大连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受某单位委托,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拟组织对舵承及舵杆附件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名称:舵承及舵杆附件

2.项目编号:ZC24K*

3.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人民币,万元)

交付周期

交付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保证期:详见技术要求书。

★本项目公布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对应全部采购内容,如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对中标项目进行分包;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以提供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同等效力有效证明材料为准);

4.1.2 投标人经营状态正常,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符合所投产品类别经营许可登记范围,须遵守国家、JD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4.1.3 投标人须能够为招标人提供所需的物资、工程和服务,具有国家、JD和相关部门颁发的质量、安全、环保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许可证和质量认证等相关资质;(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4.1.4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以提供的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算之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缴税(完税)证明为准,无需依法缴税的提供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提供的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算之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为准,无需缴费的提供证明材料);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提供企业财务制度为准),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倒推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元以上,加权平均净资产权重近一年占50%、近二年占30%、近三年占20%(以提供的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算之前三年内的完整审计报告为准,审计报告中须明确体现企业年净资产,JD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4.1.5 投标人具备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以提供的自有生产场地产权证书,或生产场地租赁证明与产权方产权证书为准)、设施设备(以提供的设施设备购置发票或生产场地设备设施照片为准),投标人应至少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能力(以提供的包含全部投标内容的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证书为准);

4.1.6 投标人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倒推计算)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不在JD、 (略) 或地方省级以上政府采 (略) 罚期内;未被JD采购监督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4.1.7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严重失信及经营异常企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未在“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20 (略) 站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截图应当体现截图日期,截图以随文件发放的示例图为准,如投标人为JD等依法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执行 (略) ”中不予查询的单位,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4.1.8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质量保证能力、合同履约情况、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水平(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4.1.9 投标人须具备按时交货能力以及对合同交货期临时变更的适应能力(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4.1.10 投标人须满足 (略) 关于供应商或供应链管理的最新规定,并在 (略) (略) 成功注册,申请渠道:http://**(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及带有投标人名称的注册审核通过界面的截图为准,截图须体现注册审查通过,如未在 (略) 供应商名录内, (略) 协助)

4.1.11 投标人须符合JP承制国家、JD有关法律法规、保密资质、质量管理资质及WQZB承制资质要求;(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4.1.12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独立性要求

4.2.1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投标人须承诺如有投标人之间存在上述关系的,自动放弃本次投标;(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4.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项目实施能力要求

4.3.1 投标人须取得WQZB科研生产单位三级或以上保密资格证书。①WQZB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②J内单位无须提供保密资格证书;③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暂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的,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

4.3.2 投标人须通过国标、国J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须包含本项目全部响应内容。①取得相应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须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②正在办理且已完成审查尚未颁发证书的,须提供主管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及审查报告、结论等材料;③已通过续审、扩项等审查工作尚未颁发证书的,须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及主管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及审查报告、结论等材料;④新申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已通过现场审查和复审,尚未颁发证书的,须提供主管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及审查报告、结论等材料;

4.3.3 投标人须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承制范围须包含标的产品;

注:对于国J标质量体系认证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的具体管理要求如下:①已办理“两证合一”的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②未办理“两证合一”的,须提供《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WQZB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③正在办理“两证合一”且已完成审查尚未颁发证书的,须提供《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WQZB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主管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报告》等材料;④已通过续审、扩项等审查工作尚未颁发证书的,须提供原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及主管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及审查报告、结论等材料;⑤新申请承制资格、已通过现场审查和复审,尚未颁发证书的,需提供主管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及审查报告、结论等材料;⑥投标单位具有证书但证书范围不包含本项目全部招标内容的,须承诺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扩项,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与其签订合同(以对应本要求的证明材料及承诺为准);

4.3.4 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开具J检证书能力的证明材料(以对应本项目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为准);

4.3.5 投标人须承诺成交后按照GJB9001C标准制定《质量保证大纲》、管理程序及用于工艺过程控制的质量计划,签订《质量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由招标人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执行;(以厂家承诺为准)

4.3.6 投标人须承诺供货时能够提供招标人认为本项目有必要提供的检验试验、检测报告(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4.4 其他要求:

4.4.1 须从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4.2 中标人在未获批准的情况下, (略) 于J方明确的失信惩戒期内的单位(含存在重大、严重失信行为单位自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等人等控股或者管理的其他单位)、处于 (略) 供应链黑名单惩戒期内的单位、处于招标人黑名单惩戒期内的单位,以及无生产或供货资质的单位分包或采购。(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说明:

(1)根据国家或军队规定,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述条款证明材料的,应提供相应的国家或军队规定及加盖公章的说明函,并保证其真实性。

(2)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近三年内”是指从投标截止日起算的前三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相关材料。

5.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6.1 本项目发布媒体为全军武器装备 (略) 。

6.2 发售时间

所有符合以上条件并愿意参加此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2月19日起至2024年12月25日止,每个工作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与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联系购买招标文件。

6.3 发售地点

(略) (略) 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02A/ (略) (略) 百年港湾1号楼一单元2601(请提前电话联系*)。

6.4 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购买,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在获取招标文件前,自行核查是否符合“4.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并按报名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将“4.投标人资格要求”全部证明文件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资质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全将导致废标。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6.4.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4.2 购买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购买人为授权代表的,提供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4.3 保密承诺书;

6.4.4 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4.5 具备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

6.4.6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严重失信及经营异常企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未在“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

6.4.7 在 (略) (略) 成功注册且审查通过的截图;

6.4.8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具体要求详见本章4.投标人资格要求如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具备保密资格,则无需提供)

6.4.9 国标、国J标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6.4.10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承制范围须包含标的产品。(具体要求详见本章4.投标人资格要求,如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具备装备承制资格,则无需提供);

6.4.11 投标人具备开具J检证书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对应本项目的承诺;

6.4.12 承诺书(加盖公章),投标报名时所有的承诺文件均由投标人自拟,该文件均仅用于投标报名。投标时请按招标文件中提供格式文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书须包含“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承诺的全部内容)。

购买招标文件现场审核企业递交资料,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7.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7.1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延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招标代理机构自2025年1月20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开始接收投标文件。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略) 600号大连长城饭店16层C厅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5年1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8.2 开标地点: (略) (略) (略) 600号大连长城饭店16层C厅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 (略) (略) 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02A

邮编:*

联系人:陈苗、王月寒

联系电话:010-*、*、*

电子信箱:*@*ntcidc.com

标书款专用账户(此账号仅用于交纳标书款):

公司名称: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号:0200 0496 0920 1718 509

请投标人在汇款前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请投标人在汇款前确认是否符合“4.投标人资格要求”。

10.特别告知

本项目仅接受线上缴纳投标保证金,现将有关注意事项特别告知如下:如投标人未注册,先登录 (略) http://** (略) 址进行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注册成功后,将“单位名称+注册预留姓名+注册预留电话”于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给招标代理机构。

(略) 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潜在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 (略) 操作问题,可拨打“ (略) ”统一服务热线:010-*,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3点30分到17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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