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湖新区双桥港河道拓宽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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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南湖新区双桥港河道拓宽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双桥港河道拓宽工程 已由南行审投〔2024〕152号(项目代码:2404-(略)-89-01-(略))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嘉兴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 (略) 南张桥港与双桥港河 (略) 。

2.2工程规模: (略) 双桥港河道拓宽工程涉及双桥港1条河道,将南张桥港与双桥港河 (略) 东南角的水域进行拓宽, (略) 的东北侧新开挖水域沟通双桥港与南张桥港。双桥港拓宽河道共开挖土方(略)m3,其中双桥港北侧开挖土方(略)m3,双桥港南侧开挖土方(略)m3。拓宽河道沿线6m范围内撒播草籽,共计约6176m2。项目总投资为565.(略)元。

2.3标段划分:设1个施工标段。

2.4招标范围:本项目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方式建设 (略) 双桥港河道拓宽工程,包括河道拓宽(新开河道)工程、撒播草籽、施工临时工程、其他项目等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设计范围内所有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相关的协调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含必要的勘察、测量)、各类专项设计(如有)、报批后修改部分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设计等内容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竣工图等;

(2)材料设备采购范围: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等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内的保修、缺陷修复等;

(3)工程施工范围: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主要包含建筑工程、绿化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的施工,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缺陷修复等;

(4)总承包管理服务:包括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的组织协调及其他与EPC总承包有关联的所有内外协调、协助项目报批报建等前后期手续的办理;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协助工程相关验收及备案、移交、回访等,对本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负责本工程其他由建设单位另行委托的管理协调工作等。

2.5总工期:总工期控制在90日历天内(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控制在15日历天内)。

2.6质量目标:①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规范及规程的规定;②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1)设计综合(略)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略)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略)级及以上资质;(2)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 (略) 于“合格”状态,投标人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时间以核查发布时间为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已在“浙江 (略) (略) ”公示本企业的相关信息【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的复印件】;

3.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www.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3投标人自2021年7月1日以来承接过水利工程类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项目工程总承包(含EPC)业绩。【证明材料:(1)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可;(2)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 (略) 页打印件。[上述(1)、(2)项须同时提供]】;

3.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明材料:须提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相应证书复印件】,且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5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明材料:须提供拟派的设计负责人的相应证书复印件】;

3.6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注:如使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文件的规定。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7.1联合体双方应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双方拟承担的工作、权利、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3.7.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投标。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各单位只能承担各自资质类别及等级范围内的工程。

3.7.3联合体家数(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人单位拟派;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联合体双方盖章外,其余部分可仅盖联合体牵头人章。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7月1日( (略) 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 (略) 查询为准);

3.9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未被项目 (略) (略) 场限制投标(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为准),且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10外省企业:设计企业提供进浙备案证明(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提供 (略) 页打印件(在“浙江省勘 (略) 信息系统”信息公开);施工企业提供进浙备案证明(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提供 (略) 页打印件(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公开)。

上述所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的复印件须附入资信标中;违反上述规定的,按资格审查 (略) 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 (略) 上下载方式 (略) (略)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http://**,下同)。

4.2招标 (略) 址:潜在投标 (略) (略) 网站“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http://**)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 (略) 上下载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月17日9时00分止。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请以电子文档形式于2025年1月1日17时00分前 (略) (略) 网站“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17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含电子文档)采用直接送达方式, (略) (略) 二楼或三楼规定开标室( (略) (略) 350号,蒋水港桥西侧)。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2025年1月17日9时00分整(投标人不必派代表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5.4开标地点: (略) (略) 开标室( (略) (略) 350号,市行政中心西侧)。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略) 网站(http://**)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嘉兴 (略)

地 址: (略) (略) 东栅 (略) 791号启红大厦A幢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573-(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地 址: (略) (略) 309号紫御大厦910室

联系人:姜加平、缪秋剑

电话/传真:0573-(略)

2024年12月18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双桥港河道拓宽工程 已由南行审投〔2024〕152号(项目代码:2404-(略)-89-01-(略))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嘉兴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 (略) 南张桥港与双桥港河 (略) 。

2.2工程规模: (略) 双桥港河道拓宽工程涉及双桥港1条河道,将南张桥港与双桥港河 (略) 东南角的水域进行拓宽, (略) 的东北侧新开挖水域沟通双桥港与南张桥港。双桥港拓宽河道共开挖土方(略)m3,其中双桥港北侧开挖土方(略)m3,双桥港南侧开挖土方(略)m3。拓宽河道沿线6m范围内撒播草籽,共计约6176m2。项目总投资为565.(略)元。

2.3标段划分:设1个施工标段。

2.4招标范围:本项目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方式建设 (略) 双桥港河道拓宽工程,包括河道拓宽(新开河道)工程、撒播草籽、施工临时工程、其他项目等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设计范围内所有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相关的协调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含必要的勘察、测量)、各类专项设计(如有)、报批后修改部分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设计等内容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竣工图等;

(2)材料设备采购范围: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等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内的保修、缺陷修复等;

(3)工程施工范围: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主要包含建筑工程、绿化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的施工,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缺陷修复等;

(4)总承包管理服务:包括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的组织协调及其他与EPC总承包有关联的所有内外协调、协助项目报批报建等前后期手续的办理;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协助工程相关验收及备案、移交、回访等,对本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负责本工程其他由建设单位另行委托的管理协调工作等。

2.5总工期:总工期控制在90日历天内(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控制在15日历天内)。

2.6质量目标:①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规范及规程的规定;②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1)设计综合(略)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略)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略)级及以上资质;(2)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 (略) 于“合格”状态,投标人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时间以核查发布时间为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已在“浙江 (略) (略) ”公示本企业的相关信息【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的复印件】;

3.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www.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3投标人自2021年7月1日以来承接过水利工程类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项目工程总承包(含EPC)业绩。【证明材料:(1)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可;(2)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 (略) 页打印件。[上述(1)、(2)项须同时提供]】;

3.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明材料:须提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相应证书复印件】,且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5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明材料:须提供拟派的设计负责人的相应证书复印件】;

3.6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注:如使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文件的规定。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7.1联合体双方应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双方拟承担的工作、权利、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3.7.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投标。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各单位只能承担各自资质类别及等级范围内的工程。

3.7.3联合体家数(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人单位拟派;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联合体双方盖章外,其余部分可仅盖联合体牵头人章。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7月1日( (略) 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 (略) 查询为准);

3.9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未被项目 (略) (略) 场限制投标(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为准),且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10外省企业:设计企业提供进浙备案证明(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提供 (略) 页打印件(在“浙江省勘 (略) 信息系统”信息公开);施工企业提供进浙备案证明(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提供 (略) 页打印件(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公开)。

上述所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的复印件须附入资信标中;违反上述规定的,按资格审查 (略) 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 (略) 上下载方式 (略) (略)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http://**,下同)。

4.2招标 (略) 址:潜在投标 (略) (略) 网站“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http://**)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 (略) 上下载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月17日9时00分止。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请以电子文档形式于2025年1月1日17时00分前 (略) (略) 网站“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17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含电子文档)采用直接送达方式, (略) (略) 二楼或三楼规定开标室( (略) (略) 350号,蒋水港桥西侧)。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2025年1月17日9时00分整(投标人不必派代表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5.4开标地点: (略) (略) 开标室( (略) (略) 350号,市行政中心西侧)。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略) 网站(http://**)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嘉兴 (略)

地 址: (略) (略) 东栅 (略) 791号启红大厦A幢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573-(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地 址: (略) (略) 309号紫御大厦910室

联系人:姜加平、缪秋剑

电话/传真:0573-(略)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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