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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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招标公告


受辽宁益海 (略) (以下简称“买方会员”)委托,2024年12月20日在国家粮食和 (略) 粮食交易协调 (略) 的各省(区、市)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组织开展玉米竞价采购交易,请交易会员通过国家粮食交 (略) (http://**.cn)“用户中心”, (略) ,在专场列表中选择“益海嘉里竞价采购交易专场”参与交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重点提示内容详见加粗字体部分):

一、交易安排

(一)交易内容

交易时间

2024年12月20日(星期五)14:00

交易方式

(略) 远程

委托单位

辽宁益海 (略)

产地

东北

交易品种及年限

2024年东北玉米

粮食数量

3000吨

联系人

常全平

联系电话

*

附加说明:

1、质量标准:具体质量要求、可扣重/扣价接收具体条款和拒收条款详见交易清单;

2、采购粮食为交易清单要求产地的2024年产新玉米,价格类型为净粮汽车到约定仓库车板价,计量以粮食交货地买方净粮称为准,卸车由买方负责;

3、交易成交后,到库玉米的质量指标经检验达到交易清单所列的拒收标准,买方有权拒收;

4、起报价: 请密切关注交易前一日公告附件交易清单更新的价格信息。

(二)交易资格

国内具有粮食经营资格的企业均可参加本次竞价交易会。 (略) 会员须在年审有效期内,非会员企业可提前与所在地省级国家粮食交易中心联系办理入会。

(三)交易方式

对委托标的依次按交易节进行交易,每交易节1-3个标的,每个交易节预设交易时间90秒。每笔交易从起拍价格(底价)开始报价,按每吨5元或5元的整数倍的梯度向下递减报价。报价后,在30秒内如无其他会员以更低的价格应价,则该应价会员为该标的实际成交方,该应价为标的成交价。

二、交易须知

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须提前 (略) 况、入库条件,自主确定是否参与交易,并承担交易后相 (略) 场风险。买方会员应如实告知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实际收货地点 (略) 状况及车辆载重要求等情况。

三、保证金及手续费

本次交易不收取交易手续费和交易保证金。

买卖双方须在竞价交易开始前,根据拟交易粮食数量,预交履约保证金, (略) 场价格波动追加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200元/吨,成交后至履约完成前按照基准价格,即大连商品交易所玉米期货合约2505(基准价为对应合约当日收盘价,该合约到期后,以同品种下一个主力合约为准,依此类推),相较于成交日每上涨50元,卖方对合同未履约部分追加履约保证金50元/吨;每下跌50元,买方对合同未履约部分追加履约保证金50元/吨。若基准价格与当地现货价格出现明显背离, (略) 可参考委托方所在地代表性加工企业的价格,要求买方会员或卖方会员追加履约保证金。在买方会员无违约行为的前提下,买方会员预交的履约保证金可转作最后一笔货款,如有剩余在合同履行 (略) 退回;在卖方会员无违约行为的前提下,卖方会员预交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 (略) 退回。

本次交易活动由买卖双方 (略) (略) 场化交易,参与交易的 (略) 场价格波动情况,理性参与竞价交易,至少提前1-2个工作日(16点前)向国家粮食和 (略) 粮食交易协调中心汇入保证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0P),确保有足额的保证金进行交易。成交后保证金按照《民法典》定金 (略) 理,双方按签订的《粮食竞价交易购销合同》承担相关风险,买方应提前做好资金筹措,及时汇入货款, (略) 明确用于具体合同的结算。汇款时务必使 (略) 注册时关联的绑定账户,否则资金不能实时到账。汇款后应及时 (略) 客户端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如遇问题,请致电国家粮食和 (略) 粮食交易协调中心或注册地省级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收款单位名称:国家粮食和 (略) 粮食交易协调中心

1、开户银行:中国 (略) 北京西直门支行

账号:*01

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

3、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号:**

4、开户银行: (略) 北京宣武门支行

账号:*88

四、合同签订

竞价采购交易达成后,成交的买卖双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系统线上签订电子交易合同,否则视为拒签约方违约,按照交易细则第二十二条违约责任执行。

五、交割与结算

(一)合同履约期为自合同生效日起至交货截止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卖方会员须提前与买方会员沟通确定交货时间和交货计划,在履约期结束前将全部货物一次性或分批次送至买方会员收货地点。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交割期的,需与交易对方协商,经对方同意后延期交割,延期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二)根据交货计划,买方会员应于交货时间前3个工作日一次性或分批次将相应粮款 (略) 指定银行账户, (略) 申请开具《入库通知单》,卖方会员根据《入库通知单》交货。

(三)买卖双方对已交货粮食验收无误后,线上签订《验收确认单》,用以明确结算数量、质量和价格, (略) 依据《验收确认单》在卖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2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粮食货款划入卖方会员指定银行账户。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贸易粮交易细则》《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及相关规定执行。

(略) 咨询电话:010-*/*(交易)、010-*(财务)

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2024年12月18日



受辽宁益海 (略) (以下简称“买方会员”)委托,2024年12月20日在国家粮食和 (略) 粮食交易协调 (略) 的各省(区、市)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组织开展玉米竞价采购交易,请交易会员通过国家粮食交 (略) (http://**.cn)“用户中心”, (略) ,在专场列表中选择“益海嘉里竞价采购交易专场”参与交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重点提示内容详见加粗字体部分):

一、交易安排

(一)交易内容

交易时间

2024年12月20日(星期五)14:00

交易方式

(略) 远程

委托单位

辽宁益海 (略)

产地

东北

交易品种及年限

2024年东北玉米

粮食数量

3000吨

联系人

常全平

联系电话

*

附加说明:

1、质量标准:具体质量要求、可扣重/扣价接收具体条款和拒收条款详见交易清单;

2、采购粮食为交易清单要求产地的2024年产新玉米,价格类型为净粮汽车到约定仓库车板价,计量以粮食交货地买方净粮称为准,卸车由买方负责;

3、交易成交后,到库玉米的质量指标经检验达到交易清单所列的拒收标准,买方有权拒收;

4、起报价: 请密切关注交易前一日公告附件交易清单更新的价格信息。

(二)交易资格

国内具有粮食经营资格的企业均可参加本次竞价交易会。 (略) 会员须在年审有效期内,非会员企业可提前与所在地省级国家粮食交易中心联系办理入会。

(三)交易方式

对委托标的依次按交易节进行交易,每交易节1-3个标的,每个交易节预设交易时间90秒。每笔交易从起拍价格(底价)开始报价,按每吨5元或5元的整数倍的梯度向下递减报价。报价后,在30秒内如无其他会员以更低的价格应价,则该应价会员为该标的实际成交方,该应价为标的成交价。

二、交易须知

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须提前 (略) 况、入库条件,自主确定是否参与交易,并承担交易后相 (略) 场风险。买方会员应如实告知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实际收货地点 (略) 状况及车辆载重要求等情况。

三、保证金及手续费

本次交易不收取交易手续费和交易保证金。

买卖双方须在竞价交易开始前,根据拟交易粮食数量,预交履约保证金, (略) 场价格波动追加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200元/吨,成交后至履约完成前按照基准价格,即大连商品交易所玉米期货合约2505(基准价为对应合约当日收盘价,该合约到期后,以同品种下一个主力合约为准,依此类推),相较于成交日每上涨50元,卖方对合同未履约部分追加履约保证金50元/吨;每下跌50元,买方对合同未履约部分追加履约保证金50元/吨。若基准价格与当地现货价格出现明显背离, (略) 可参考委托方所在地代表性加工企业的价格,要求买方会员或卖方会员追加履约保证金。在买方会员无违约行为的前提下,买方会员预交的履约保证金可转作最后一笔货款,如有剩余在合同履行 (略) 退回;在卖方会员无违约行为的前提下,卖方会员预交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 (略) 退回。

本次交易活动由买卖双方 (略) (略) 场化交易,参与交易的 (略) 场价格波动情况,理性参与竞价交易,至少提前1-2个工作日(16点前)向国家粮食和 (略) 粮食交易协调中心汇入保证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0P),确保有足额的保证金进行交易。成交后保证金按照《民法典》定金 (略) 理,双方按签订的《粮食竞价交易购销合同》承担相关风险,买方应提前做好资金筹措,及时汇入货款, (略) 明确用于具体合同的结算。汇款时务必使 (略) 注册时关联的绑定账户,否则资金不能实时到账。汇款后应及时 (略) 客户端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如遇问题,请致电国家粮食和 (略) 粮食交易协调中心或注册地省级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收款单位名称:国家粮食和 (略) 粮食交易协调中心

1、开户银行:中国 (略) 北京西直门支行

账号:*01

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

3、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号:**

4、开户银行: (略) 北京宣武门支行

账号:*88

四、合同签订

竞价采购交易达成后,成交的买卖双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系统线上签订电子交易合同,否则视为拒签约方违约,按照交易细则第二十二条违约责任执行。

五、交割与结算

(一)合同履约期为自合同生效日起至交货截止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卖方会员须提前与买方会员沟通确定交货时间和交货计划,在履约期结束前将全部货物一次性或分批次送至买方会员收货地点。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交割期的,需与交易对方协商,经对方同意后延期交割,延期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二)根据交货计划,买方会员应于交货时间前3个工作日一次性或分批次将相应粮款 (略) 指定银行账户, (略) 申请开具《入库通知单》,卖方会员根据《入库通知单》交货。

(三)买卖双方对已交货粮食验收无误后,线上签订《验收确认单》,用以明确结算数量、质量和价格, (略) 依据《验收确认单》在卖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2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粮食货款划入卖方会员指定银行账户。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贸易粮交易细则》《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及相关规定执行。

(略) 咨询电话:010-*/*(交易)、010-*(财务)

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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