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数字传输专线租赁比选公告
报名起止日期 | 2024年12月18日 17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23日 17时00分 |
---|---|
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电话 | * |
项目编号 | ZJ2024BJ* |
---|---|
项目名称 | 数字传输专线租赁 |
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
项目 (略) | |
项目业主 | (略) 管理综合 (略) 执法保障中心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17.*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略) (略) (略) 39号燕京大厦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25日 17时00分 |
交易方式 | 比选 |
服务时限 | 2025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 |
资质(资格)要求 | 1.参与报名的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未受到 (略) 罚。 2.具有电信业务经营相关资质。 3.承担过与本项目类似的通信专线租赁工作,具备丰富的政府部门通信保障经验,能全面满足监控探头视频数据正常传输需要。 |
金额说明 | 项目金额不超过17.*元。 |
公告说明 | 1.报名单位需提供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及营业执照和资质证明扫描件(提供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和盖章页扫描件即可)等相关材料的盖章扫描件。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任何一项的虚假信息,供应商将失去比选资格。 2.报名单位需提供自2022年(含)之后与本项目类似的工作经验证明(提供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和盖章页扫描件即可)。 3.本项目以综合服务比选方式确定供应商,供应商应按“分项报价表(格式)”填写所报服务的单价和总价,比选报价最高不得超过17.*元。报价不作为确定服务合作的唯一条件。 4.采购方拒绝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供应商响应文件。 5.比选文件需突出重点、精简节约,务求高效符和比选文件要求,有效控制比选文件页数。 6.采购方将于采购比选结束后依程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收到成交结果之日起按采购方要求时限与采购方完成合同签订工作。如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采购方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可按综合排名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进行采购。 |
有无回避情况 | 1.不同服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2.服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服务单位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 4.存在其他影响公平竞争、应当回避情形的。 |
项目内容 |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供相关通信专线租赁服务。详见公告附件。 |
项目编号 | ZJ2024BJ* | 项目名称 | 数字传输专线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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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项目 (略) | (略) | |
项目业主 | (略) 管理综合 (略) 执法保障中心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17.*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略) (略) (略) 39号燕京大厦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25日 17时00分 | ||
交易方式 | 比选 | ||
服务时限 | 2025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 | ||
资质(资格)要求 | 1.参与报名的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未受到 (略) 罚。 2.具有电信业务经营相关资质。 3.承担过与本项目类似的通信专线租赁工作,具备丰富的政府部门通信保障经验,能全面满足监控探头视频数据正常传输需要。 | ||
金额说明 | 项目金额不超过17.*元。 | ||
公告说明 | 1.报名单位需提供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及营业执照和资质证明扫描件(提供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和盖章页扫描件即可)等相关材料的盖章扫描件。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任何一项的虚假信息,供应商将失去比选资格。 2.报名单位需提供自2022年(含)之后与本项目类似的工作经验证明(提供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和盖章页扫描件即可)。 3.本项目以综合服务比选方式确定供应商,供应商应按“分项报价表(格式)”填写所报服务的单价和总价,比选报价最高不得超过17.*元。报价不作为确定服务合作的唯一条件。 4.采购方拒绝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供应商响应文件。 5.比选文件需突出重点、精简节约,务求高效符和比选文件要求,有效控制比选文件页数。 6.采购方将于采购比选结束后依程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收到成交结果之日起按采购方要求时限与采购方完成合同签订工作。如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采购方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可按综合排名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进行采购。 | ||
有无回避情况 | 1.不同服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2.服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服务单位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 4.存在其他影响公平竞争、应当回避情形的。 | ||
项目内容 |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供相关通信专线租赁服务。详见公告附件。 |
联系人 | 张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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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联系电话 | * |
公司名称 | |
地址 | |
公司电话 | |
个人电话 | |
邮件 |
联系人 | 张先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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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 公司名称 | |
地址 | 公司电话 | ||
个人电话 | 邮件 |
报名起止日期 | 2024年12月18日 17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23日 17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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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电话 | * |
项目编号 | ZJ2024B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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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数字传输专线租赁 |
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
项目 (略) | |
项目业主 | (略) 管理综合 (略) 执法保障中心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17.*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略) (略) (略) 39号燕京大厦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25日 17时00分 |
交易方式 | 比选 |
服务时限 | 2025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 |
资质(资格)要求 | 1.参与报名的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未受到 (略) 罚。 2.具有电信业务经营相关资质。 3.承担过与本项目类似的通信专线租赁工作,具备丰富的政府部门通信保障经验,能全面满足监控探头视频数据正常传输需要。 |
金额说明 | 项目金额不超过17.*元。 |
公告说明 | 1.报名单位需提供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及营业执照和资质证明扫描件(提供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和盖章页扫描件即可)等相关材料的盖章扫描件。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任何一项的虚假信息,供应商将失去比选资格。 2.报名单位需提供自2022年(含)之后与本项目类似的工作经验证明(提供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和盖章页扫描件即可)。 3.本项目以综合服务比选方式确定供应商,供应商应按“分项报价表(格式)”填写所报服务的单价和总价,比选报价最高不得超过17.*元。报价不作为确定服务合作的唯一条件。 4.采购方拒绝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供应商响应文件。 5.比选文件需突出重点、精简节约,务求高效符和比选文件要求,有效控制比选文件页数。 6.采购方将于采购比选结束后依程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收到成交结果之日起按采购方要求时限与采购方完成合同签订工作。如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采购方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可按综合排名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进行采购。 |
有无回避情况 | 1.不同服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2.服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服务单位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 4.存在其他影响公平竞争、应当回避情形的。 |
项目内容 |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供相关通信专线租赁服务。详见公告附件。 |
项目编号 | ZJ2024BJ* | 项目名称 | 数字传输专线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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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项目 (略) | (略) | |
项目业主 | (略) 管理综合 (略) 执法保障中心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17.*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略) (略) (略) 39号燕京大厦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25日 17时00分 | ||
交易方式 | 比选 | ||
服务时限 | 2025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 | ||
资质(资格)要求 | 1.参与报名的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未受到 (略) 罚。 2.具有电信业务经营相关资质。 3.承担过与本项目类似的通信专线租赁工作,具备丰富的政府部门通信保障经验,能全面满足监控探头视频数据正常传输需要。 | ||
金额说明 | 项目金额不超过17.*元。 | ||
公告说明 | 1.报名单位需提供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及营业执照和资质证明扫描件(提供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和盖章页扫描件即可)等相关材料的盖章扫描件。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任何一项的虚假信息,供应商将失去比选资格。 2.报名单位需提供自2022年(含)之后与本项目类似的工作经验证明(提供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和盖章页扫描件即可)。 3.本项目以综合服务比选方式确定供应商,供应商应按“分项报价表(格式)”填写所报服务的单价和总价,比选报价最高不得超过17.*元。报价不作为确定服务合作的唯一条件。 4.采购方拒绝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供应商响应文件。 5.比选文件需突出重点、精简节约,务求高效符和比选文件要求,有效控制比选文件页数。 6.采购方将于采购比选结束后依程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收到成交结果之日起按采购方要求时限与采购方完成合同签订工作。如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采购方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可按综合排名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进行采购。 | ||
有无回避情况 | 1.不同服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2.服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服务单位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 4.存在其他影响公平竞争、应当回避情形的。 | ||
项目内容 |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供相关通信专线租赁服务。详见公告附件。 |
联系人 | 张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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