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公务车配件供应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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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公务车配件供应服务招标公告


营口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公务车配件供应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 (略) 发布时间:2024-12-18

项目概况

(略) 公共设施维护中心公务车配件供应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公共设施维护中心公务车配件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


★一、服务要求:

1.应保证采购人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并在不超过承诺的配送期限内(由双方商定)完成配送工作。

2.建立车辆维修档案,为采购人车辆定期保养的提供建议,增加免费检测调整制动系统、油路、电路的内容,确保车辆良好状况;并承担相关责任。

3.配件储存充足,进货渠道规范,确保配件质量,不得擅自调整配件销售价格;

4.设立投诉制度,在服务过程中当配件价格超出投 (略) 场价格时,要认真听取采购单位意见,并及时做出修正。

★二、服务标准

1、所有供应产品均需符合汽车制造商配套产品的质量标准,符合产品制造商的出厂标准,并能提供制造厂的配套证书、合格证等有关文件。同时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必须具备采购产品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售后服务及质量担保条件等。

2、由于采购产品质量的原因造成,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重大或倾向性质量问题,有责任对相应的采购产品迅速采取退、换货 (略) 理。并根据合同中所规定的相应条款执行。

3、由于包装不善引起的产品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供方承担;包装费应在产品总价中包括,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交货:实际交货时间,以最后一批货物到达指定到货地点为准;供货方安排运输,运输费由供方承担。交货地点: 中标后,中标方应将产品送达中标后签订的合同中所规定的地点。 交货期: 按照中标后签订的合同中所规定的执行。

4、货物运达到货地点后,需方负责清点接货,如因包装不当造成产品质量下降或破损、缺件等,供方承担质量责任,如运输部门造成的破损、缺件等事故,由供方为主出 (略) 理,需方协助解决; 货物全部到达现场后,供方应按需方安排的时间派人到现场进行开箱检验,如供方不能按时到达现场,又无函电通知时,需方有权开箱检验,并对缺件、质量损坏、做出记录,供方应认可 (略) 理。

5.价格与支付:合同价格,应按中标方的投标价格(单价和总价)执行, (略) 场价格变动,则应 (略) 场价两者中低的执行;货物的支付条件由投标厂商提供。

6、在产品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如因需方使用不当和保管不善造成的问题,供方应配合解决,但费用由需方负担。

7、索赔: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生由于制造、工艺或材料缺陷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5日内给予答复,如果供方对需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

8、要求使用正规厂家配件,要求油料和各种附属材料为正规企业生产,能够出具产品合格证。开具正规发票。


1.★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服务完成后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服务表现及服务质量,在保证财政预算,不改变合同其它条款前提下,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可以续签,最多续签两次,每次续约一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履约地点: (略) (略) 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按每季度实际发生的维修服务数量及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价格进行结算(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4.★验收标准:按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第6条、其他国家有关标准及采购文件执行。★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相关要求执行。★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验收报告★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质量保证期:至少(1)年
6.★质量保证期内如配件发生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项目工程师提供免费换新服务。★现场支持: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热线支持:7*24小时客户服务独立电话专线
7.★ (略) 络:要求供应商提供热线、邮件、网络、上门等服务方式的咨询解答和技术支持服务,特殊情况下要求技术人员上门协助解决。
8.★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保修期内配件发现问题,由成交供应商免费进行更换全新配件。
9.★培训人员现场培训(操作、维护等):根据采购人需要,安排专业工程师及培训老师进行现场操作培训及培训,培训时间及培训方式由采购人进行确定。
10.★其他:成交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要注意自身与他人的安全,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注:1.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服务完成后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服务表现及服务质量,在保证财政预算,不改变合同其它条款前提下,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可以续签,最多续签两次,每次续约一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8日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2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 (略) ,备份文件 (略) 营商环境建设中心( (略) (略) )三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 (略) 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报价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 (略) 理。 二次报价时限15分钟,若供应商未进行二次报价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价,系统将自动认定该供应商为退出报价,同时,该供应商也将失去继续参与后续流程的资格。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电脑并下载好对应驱动并携带好电子CA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 (略) 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 (略) 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电子文件递交辽宁 (略) 、备份文件递交到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 (略) ,备份文件 (略) 营商环境建设中心( (略) (略) )三楼开标室。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共设 (略) ( (略) 公共设施维护中心)
地 址: (略) (略) 跃进 (略) 1号
联系方式:04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略) 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联系方式:#-357
邮箱地址:*@*q.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 (略)
账号:#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博、张冬妮、潘婷婷、徐曼
电 话:#-357


营口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公务车配件供应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 (略) 发布时间:2024-12-18

项目概况

(略) 公共设施维护中心公务车配件供应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公共设施维护中心公务车配件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


★一、服务要求:

1.应保证采购人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并在不超过承诺的配送期限内(由双方商定)完成配送工作。

2.建立车辆维修档案,为采购人车辆定期保养的提供建议,增加免费检测调整制动系统、油路、电路的内容,确保车辆良好状况;并承担相关责任。

3.配件储存充足,进货渠道规范,确保配件质量,不得擅自调整配件销售价格;

4.设立投诉制度,在服务过程中当配件价格超出投 (略) 场价格时,要认真听取采购单位意见,并及时做出修正。

★二、服务标准

1、所有供应产品均需符合汽车制造商配套产品的质量标准,符合产品制造商的出厂标准,并能提供制造厂的配套证书、合格证等有关文件。同时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必须具备采购产品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售后服务及质量担保条件等。

2、由于采购产品质量的原因造成,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重大或倾向性质量问题,有责任对相应的采购产品迅速采取退、换货 (略) 理。并根据合同中所规定的相应条款执行。

3、由于包装不善引起的产品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供方承担;包装费应在产品总价中包括,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交货:实际交货时间,以最后一批货物到达指定到货地点为准;供货方安排运输,运输费由供方承担。交货地点: 中标后,中标方应将产品送达中标后签订的合同中所规定的地点。 交货期: 按照中标后签订的合同中所规定的执行。

4、货物运达到货地点后,需方负责清点接货,如因包装不当造成产品质量下降或破损、缺件等,供方承担质量责任,如运输部门造成的破损、缺件等事故,由供方为主出 (略) 理,需方协助解决; 货物全部到达现场后,供方应按需方安排的时间派人到现场进行开箱检验,如供方不能按时到达现场,又无函电通知时,需方有权开箱检验,并对缺件、质量损坏、做出记录,供方应认可 (略) 理。

5.价格与支付:合同价格,应按中标方的投标价格(单价和总价)执行, (略) 场价格变动,则应 (略) 场价两者中低的执行;货物的支付条件由投标厂商提供。

6、在产品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如因需方使用不当和保管不善造成的问题,供方应配合解决,但费用由需方负担。

7、索赔: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生由于制造、工艺或材料缺陷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5日内给予答复,如果供方对需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

8、要求使用正规厂家配件,要求油料和各种附属材料为正规企业生产,能够出具产品合格证。开具正规发票。


1.★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服务完成后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服务表现及服务质量,在保证财政预算,不改变合同其它条款前提下,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可以续签,最多续签两次,每次续约一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履约地点: (略) (略) 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按每季度实际发生的维修服务数量及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价格进行结算(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4.★验收标准:按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第6条、其他国家有关标准及采购文件执行。★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相关要求执行。★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验收报告★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质量保证期:至少(1)年
6.★质量保证期内如配件发生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项目工程师提供免费换新服务。★现场支持: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热线支持:7*24小时客户服务独立电话专线
7.★ (略) 络:要求供应商提供热线、邮件、网络、上门等服务方式的咨询解答和技术支持服务,特殊情况下要求技术人员上门协助解决。
8.★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保修期内配件发现问题,由成交供应商免费进行更换全新配件。
9.★培训人员现场培训(操作、维护等):根据采购人需要,安排专业工程师及培训老师进行现场操作培训及培训,培训时间及培训方式由采购人进行确定。
10.★其他:成交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要注意自身与他人的安全,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注:1.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服务完成后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服务表现及服务质量,在保证财政预算,不改变合同其它条款前提下,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可以续签,最多续签两次,每次续约一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8日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2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 (略) ,备份文件 (略) 营商环境建设中心( (略) (略) )三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 (略) 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报价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 (略) 理。 二次报价时限15分钟,若供应商未进行二次报价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价,系统将自动认定该供应商为退出报价,同时,该供应商也将失去继续参与后续流程的资格。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电脑并下载好对应驱动并携带好电子CA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 (略) 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 (略) 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电子文件递交辽宁 (略) 、备份文件递交到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 (略) ,备份文件 (略) 营商环境建设中心( (略) (略) )三楼开标室。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共设 (略) ( (略) 公共设施维护中心)
地 址: (略) (略) 跃进 (略) 1号
联系方式:04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略) 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联系方式:#-357
邮箱地址:*@*q.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 (略)
账号:#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博、张冬妮、潘婷婷、徐曼
电 话:#-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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