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气液态医用氧气、瓶装氧气方案征集公告
兴 (略) 氧气(液态医用氧气、瓶装氧气)方案征集公告
为进 (略) 招标采购工作的管理,提高采购质量,规范招标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略) 的采购需求,拟对医用液氧、瓶装氧气(10L、40L)采购方案进行征集公告,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提交方案。
一、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提供的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供应商具备满足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
4、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
5、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
6、供应商或委托的运输单位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
7、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
8、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1、液态医用氧气:
1.1、1年约*立方米(去年用量为外送175L罐装液氧1080罐,自制氧气部分*立方米)。
1.2、液态医用氧气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的质量要求,纯度不低于99.5%,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制造商的《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准证明材料。液态氧有效期≥1年。
1.3、验收标准:按照YY/T0187-94《医用中心供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其中系统每小时泄漏率按不大于0.2%验收,验收合格方交付使用。按YY/T0186-94《医用中心吸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或者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其中系统每小时增压率按不大于1%验收,验收合格方交付使用。
1.4、医院已建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医用液氧罐,现要求对原有储罐进行升级改造或新建,需有设计施工能力的企业进行现场考察,对原有储罐的选址进行评估,在存储、运送等条件能够满足后续需要的,通过加装流量计对供应使用量进行准确计量。对评估后需要新建、改建的,投标人需提供设计方案,并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通过主管部门的验收。
2、瓶装氧气:10L约100瓶(去年用量:约93瓶);40L约100瓶(去年用量:约99瓶);
三、供应商须提交一下材料:(加盖公司鲜章,按目录顺序,一式三份,现场提交)
1、封面页(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2、供应商满足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及授权书;
2.2供应商具备满足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相关证明材料
2.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
2.4.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
2.5.供应商或委托的运输单位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
2.6.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
3、液态医用氧气储罐升级改造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针对如何选址、加装流量计、提供改造及布置方案,达到符合验收标准等提供详细的方案)
4、瓶装氧气配送方案;
5、投标报价【液态医用氧气储罐升级改造报价、瓶装氧气报价(10L、40L)、液态医用氧气报价(按每立方米报价)】
四、现场提交纸质材料的时间及地点: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材料提交截止地点:兴 (略) 行政办 (略) 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名 称:兴 (略)
地 址:广西壮 (略) (略) 兴安县桂善街78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 *
兴 (略)
2024年12月18日
兴 (略) 氧气(液态医用氧气、瓶装氧气)方案征集公告
为进 (略) 招标采购工作的管理,提高采购质量,规范招标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略) 的采购需求,拟对医用液氧、瓶装氧气(10L、40L)采购方案进行征集公告,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提交方案。
一、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提供的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供应商具备满足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
4、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
5、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
6、供应商或委托的运输单位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
7、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
8、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1、液态医用氧气:
1.1、1年约*立方米(去年用量为外送175L罐装液氧1080罐,自制氧气部分*立方米)。
1.2、液态医用氧气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的质量要求,纯度不低于99.5%,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制造商的《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准证明材料。液态氧有效期≥1年。
1.3、验收标准:按照YY/T0187-94《医用中心供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其中系统每小时泄漏率按不大于0.2%验收,验收合格方交付使用。按YY/T0186-94《医用中心吸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或者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其中系统每小时增压率按不大于1%验收,验收合格方交付使用。
1.4、医院已建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医用液氧罐,现要求对原有储罐进行升级改造或新建,需有设计施工能力的企业进行现场考察,对原有储罐的选址进行评估,在存储、运送等条件能够满足后续需要的,通过加装流量计对供应使用量进行准确计量。对评估后需要新建、改建的,投标人需提供设计方案,并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通过主管部门的验收。
2、瓶装氧气:10L约100瓶(去年用量:约93瓶);40L约100瓶(去年用量:约99瓶);
三、供应商须提交一下材料:(加盖公司鲜章,按目录顺序,一式三份,现场提交)
1、封面页(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2、供应商满足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及授权书;
2.2供应商具备满足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相关证明材料
2.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
2.4.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
2.5.供应商或委托的运输单位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
2.6.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
3、液态医用氧气储罐升级改造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针对如何选址、加装流量计、提供改造及布置方案,达到符合验收标准等提供详细的方案)
4、瓶装氧气配送方案;
5、投标报价【液态医用氧气储罐升级改造报价、瓶装氧气报价(10L、40L)、液态医用氧气报价(按每立方米报价)】
四、现场提交纸质材料的时间及地点: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材料提交截止地点:兴 (略) 行政办 (略) 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名 称:兴 (略)
地 址:广西壮 (略) (略) 兴安县桂善街78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 *
兴 (略)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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