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形象及主题产品设计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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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形象及主题产品设计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IP形象及主题产品设计
品目

货物/家具和用具/用具/其他用具

采购单位 福建恒源光电技术
(略) 域 福建省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8日 22:15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略) (略) 107号中美大厦24层 (略)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3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15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锦芬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福建恒源光电技术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戴经理/#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107号中美大厦24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林锦芬/ 0591-#、#
附件:
附件1 竞争性谈判公告.doc

项目概况

IP形象及主题产品设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107号中美大厦24层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4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C-FS-J-2024-413

项目名称:IP形象及主题产品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数量

交付时间

1

1

IP形象及主题产品设计

1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式完毕交付使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式完毕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1凡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3.1.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或承诺函;3.1.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或承诺函;3.1.4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承诺函;3.1.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1.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1.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3.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注1:(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报价担保函;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7)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截止后,谈判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报价人的信用记录。注: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16中“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的规定。注2: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上述资格标准中3.1.1-3.1.6的相关材料。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9日 至 2024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107号中美大厦24层 (略)

方式:(1)未在规定时间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供应商将失去谈判资格。 (2)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含电子版),售后不退。(3)报价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并登记,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107号中美大厦24层 (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4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107号中美大厦24层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1.1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1.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1.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方式;

(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办公室;

(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591-#、#;

(4)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 (略) (略) 107号中美大厦24层 (略) 。

2.2投诉

2.2.1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规定,“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媒体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 (略) 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 (略) (http://**)

4、获取谈判文件、谈判保证金、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 (略)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账 号:3500 1610 0070 5253 0977

5、项目经理:经办人(林锦芬、郑莹莹、张林丽/0591-#)、负责人(陈伟、李水清、吴晓君、黄丽婷/0591-#)。

6、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第1点为中国 (略) 的固定表述,本项目的资格要求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为准。

7、本公告采购人全称详见公告附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恒源光电技术     

地址: (略) (略) (略) 6号        

联系方式:戴经理/#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林锦芬/ 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锦芬

电 话:  059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IP形象及主题产品设计
品目

货物/家具和用具/用具/其他用具

采购单位 福建恒源光电技术
(略) 域 福建省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8日 22:15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略) (略) 107号中美大厦24层 (略)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3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15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锦芬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福建恒源光电技术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戴经理/#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107号中美大厦24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林锦芬/ 0591-#、#
附件:
附件1 竞争性谈判公告.doc

项目概况

IP形象及主题产品设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107号中美大厦24层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4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C-FS-J-2024-413

项目名称:IP形象及主题产品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数量

交付时间

1

1

IP形象及主题产品设计

1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式完毕交付使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式完毕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1凡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3.1.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或承诺函;3.1.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或承诺函;3.1.4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承诺函;3.1.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1.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1.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3.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注1:(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报价担保函;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7)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截止后,谈判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报价人的信用记录。注: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16中“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的规定。注2: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上述资格标准中3.1.1-3.1.6的相关材料。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9日 至 2024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107号中美大厦24层 (略)

方式:(1)未在规定时间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供应商将失去谈判资格。 (2)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含电子版),售后不退。(3)报价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并登记,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107号中美大厦24层 (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4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107号中美大厦24层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1.1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1.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1.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方式;

(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办公室;

(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591-#、#;

(4)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 (略) (略) 107号中美大厦24层 (略) 。

2.2投诉

2.2.1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规定,“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媒体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 (略) 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 (略) (http://**)

4、获取谈判文件、谈判保证金、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 (略)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账 号:3500 1610 0070 5253 0977

5、项目经理:经办人(林锦芬、郑莹莹、张林丽/0591-#)、负责人(陈伟、李水清、吴晓君、黄丽婷/0591-#)。

6、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第1点为中国 (略) 的固定表述,本项目的资格要求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为准。

7、本公告采购人全称详见公告附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恒源光电技术     

地址: (略) (略) (略) 6号        

联系方式:戴经理/#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林锦芬/ 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锦芬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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