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压计等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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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压计等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SJ-1-2024-180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4-*

3、项目名称:南 (略) 眼压计等设备采购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53(万元)

6、最高限价:153(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采购项目为南 (略) 眼压计等设备采购。包括所有产品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验收合格后质保期2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是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不享受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如为所投设备医疗器械制造商或代理商,供应商须具备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6.2供应商所投设备属于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食品药品 (略) 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3供应商所投设备如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制造商的专项授权书;供应商为国内总代理的,须提供其为国内总代理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 (略) 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

3、方式:

(1) (略) 注册账户登*后,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包段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办理汇聚 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112-9919,*,请提前获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7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 (略) 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点击已报名的项目-文件递交,将响应文件加 (略) 上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5%。 2、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为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3%—5%、1%—2%的规定执行。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 3、本项目将在“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平台上采用电子评标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持汇聚CA登录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可咨询客服热线:400-112-9919, 02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 (略)

地址:南漳县城关镇水镜大道351号

联系方式: 张超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号新凯大厦902-907

联系方式: 李帆、杨锦、万盼、宋从斌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帆、杨锦、万盼、宋从斌

电话:*

招标公告文件_*.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SJ-1-2024-180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4-*

3、项目名称:南 (略) 眼压计等设备采购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53(万元)

6、最高限价:153(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采购项目为南 (略) 眼压计等设备采购。包括所有产品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验收合格后质保期2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是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不享受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如为所投设备医疗器械制造商或代理商,供应商须具备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6.2供应商所投设备属于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食品药品 (略) 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3供应商所投设备如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制造商的专项授权书;供应商为国内总代理的,须提供其为国内总代理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 (略) 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

3、方式:

(1) (略) 注册账户登*后,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包段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办理汇聚 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112-9919,*,请提前获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7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 (略) 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点击已报名的项目-文件递交,将响应文件加 (略) 上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5%。 2、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为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3%—5%、1%—2%的规定执行。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 3、本项目将在“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平台上采用电子评标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持汇聚CA登录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可咨询客服热线:400-112-9919, 02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 (略)

地址:南漳县城关镇水镜大道351号

联系方式: 张超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号新凯大厦902-907

联系方式: 李帆、杨锦、万盼、宋从斌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帆、杨锦、万盼、宋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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