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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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略) (略) 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略) (略) 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比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 (略) (略) 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略) 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基本概况: (略) (略) 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2.3项目地点: (略) 。

2.4服务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为一个标段。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应具备国家司法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并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处于合法有效存续期间,通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年检;

3.2参选人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需提供承诺函);

3.3参选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 “中国 (略)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项目;

3. (略) 于被责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别参选或者未划分包别的同一项目参选;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通过邮件报名,并发送以下资料电子文档到我司邮箱(*@*63.com)获取相关文件,报名时请在邮件标题里写明单位名称、所投项目名称,邮件内容需备注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微信号,联系人必须为参加微信视频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4.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需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委托代理人报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需包含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4.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3参选人须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略) ”网站查询截图。

以上所有资料扫描件均需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纸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同寄出。

5.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下午15时00分, (略) (略) ( (略) (略) (略) 271号)。

5.2开标方式采用不见面微信视频会议方式。

5.3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邮寄方式,比选响应文件应包含纸质版及电子版(U盘)。邮寄地址: (略) (略) (略) 2 (略) (略) ,收件人:吴女士,电话:#。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比选响应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 (略) (略) 官网及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71号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0734-#

(略) (略) 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略) (略) 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比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 (略) (略) 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略) 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基本概况: (略) (略) 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2.3项目地点: (略) 。

2.4服务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为一个标段。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应具备国家司法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并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处于合法有效存续期间,通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年检;

3.2参选人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需提供承诺函);

3.3参选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 “中国 (略)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项目;

3. (略) 于被责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别参选或者未划分包别的同一项目参选;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通过邮件报名,并发送以下资料电子文档到我司邮箱(*@*63.com)获取相关文件,报名时请在邮件标题里写明单位名称、所投项目名称,邮件内容需备注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微信号,联系人必须为参加微信视频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4.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需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委托代理人报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需包含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4.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3参选人须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略) ”网站查询截图。

以上所有资料扫描件均需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纸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同寄出。

5.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下午15时00分, (略) (略) ( (略) (略) (略) 271号)。

5.2开标方式采用不见面微信视频会议方式。

5.3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邮寄方式,比选响应文件应包含纸质版及电子版(U盘)。邮寄地址: (略) (略) (略) 2 (略) (略) ,收件人:吴女士,电话:#。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比选响应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 (略) (略) 官网及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71号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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