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2024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濉溪县2024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濉溪县2024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电子招标投标、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濉溪县2024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农业专项2024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皖发改投资〔2024〕391号)
1.4 招标人:濉溪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1.5 项目法人:濉溪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1.6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 (略)
1.7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8 项目出资比例:100%
1.9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濉溪县2024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皖F(略)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皖F(略)
2.5 建设地点:濉溪县
2.6 建设规模:工程主要包含:百善 (略) 项目工程、百善镇项目工程、孙疃镇项目工程、五沟镇项目工程、临涣镇项目工程等11个乡镇,建设面积涉及共(略)亩农田。施工内容主要为: (略) 包含固定首部控制系统、田间阀控系统、管网(含管件)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等;其他乡镇包括移动式首部工程、管网(含管件)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等。具体规格及数量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2.7 合同估算价: (略).98元
2.8 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2.9 招标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投标人财务要求: / ;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3.1.4 投标人信誉要求: / ;
3.1.5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注:(1)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派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 (略) 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依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6月13日发布的“关于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在招标投标中使用问题的答复”相关内容,投标人提供的安徽省新版二级建造师证书须是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并由二级建造师本人在证书上个 (略) 手写本人签名,或在新版二级建造师证书后附其本人知情承诺(视为个 (略) 的手写本人签名),格式自拟。未手写个人签名或未提供二级建造师本人知情承诺的,个人签名或知情承诺签字与签名图片笔迹不一致,此证书无效。其他省份按各省相关规定执行。
(3)注册执业资格如有最新要求的,按照最新要求执行。
3.1.6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 ;
3.1.7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3.1.8 其他要求: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提交:①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②使用 (略) 成交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 (略) (略) 、省电子证照库管理系统等接口获取政务数据。
(2)同一证明材料使用两种方式重复提供时,以传统影印件为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40 %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70 %。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果投标人本身就属于中小企业,视同已符合本款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8 日17时30分至2025年1 月9 日9时00分。
4.2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略)。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略)。
4.3 招标文件价格: 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月9 日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投标人应 (略) 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 (略) 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5年 1月9日9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略) 三楼开标二室【濉溪 (略) 建 (略) 三楼】。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略) 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 (略) 、 (略) 发布。
10.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 标 人:濉溪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濉溪 (略) 124号
联 系 人:杨主任
电 话:(略)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 (略)
地 址: (略) 濉溪县御溪美景22栋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略)
10.3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濉溪 (略) 建 (略) 十一楼
电 话:0561-(略)
11.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11.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11.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 (略) 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11.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第10.1款和第10.2款。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略) 络速度 (略) 防止在系 (略) 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 (略) 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 其他事项:
12.2.1本 (略) 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 (略) (略) 网站”交易服务――资料 (略) 下载“ (略) 操作手册”“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安徽省互联互通版)”等相关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 (略) 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电话联系:新点技术热线0512-(略))。
12.2.2投标人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企业主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 (略) (略) ,联系电话:400-880-4959。
12.2.3本项目招标的补遗、答疑等内 (略) (略) 网站发布,请投标人及时主动关注,因未及时关注而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2.4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13.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
13.1投标保证金金额:(略)元
13.2投标保证金形式:
第一类:√银行转账√银行汇款√网银
第二类:√纸质银行保函
第三类:√电子保函(银行、保险、担保等)
13.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1)如采用第一类形式:
①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户名、账号、开户行:
户名: (略)
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濉溪支行
账号:(略)(略)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足额转入招标公告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由于投标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负。
(2)如采用第二类形式:
①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
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按格式承诺真实有效。同时将纸质银行保函复印件(或影印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
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纸质银行保函无效。
④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纸质银行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一致,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将报监管部 (略) 理。
(3)如采用第三类形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略) (略) 交易系统对接的电子保函,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注:采用第二类或第三类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保险、担保等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濉溪县2024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电子招标投标、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濉溪县2024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农业专项2024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皖发改投资〔2024〕391号)
1.4 招标人:濉溪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1.5 项目法人:濉溪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1.6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 (略)
1.7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8 项目出资比例:100%
1.9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濉溪县2024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皖F(略)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皖F(略)
2.5 建设地点:濉溪县
2.6 建设规模:工程主要包含:百善 (略) 项目工程、百善镇项目工程、孙疃镇项目工程、五沟镇项目工程、临涣镇项目工程等11个乡镇,建设面积涉及共(略)亩农田。施工内容主要为: (略) 包含固定首部控制系统、田间阀控系统、管网(含管件)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等;其他乡镇包括移动式首部工程、管网(含管件)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等。具体规格及数量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2.7 合同估算价: (略).98元
2.8 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2.9 招标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投标人财务要求: / ;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3.1.4 投标人信誉要求: / ;
3.1.5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注:(1)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派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 (略) 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依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6月13日发布的“关于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在招标投标中使用问题的答复”相关内容,投标人提供的安徽省新版二级建造师证书须是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并由二级建造师本人在证书上个 (略) 手写本人签名,或在新版二级建造师证书后附其本人知情承诺(视为个 (略) 的手写本人签名),格式自拟。未手写个人签名或未提供二级建造师本人知情承诺的,个人签名或知情承诺签字与签名图片笔迹不一致,此证书无效。其他省份按各省相关规定执行。
(3)注册执业资格如有最新要求的,按照最新要求执行。
3.1.6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 ;
3.1.7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3.1.8 其他要求: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提交:①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②使用 (略) 成交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 (略) (略) 、省电子证照库管理系统等接口获取政务数据。
(2)同一证明材料使用两种方式重复提供时,以传统影印件为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40 %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70 %。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果投标人本身就属于中小企业,视同已符合本款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8 日17时30分至2025年1 月9 日9时00分。
4.2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略)。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略)。
4.3 招标文件价格: 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月9 日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投标人应 (略) 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 (略) 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5年 1月9日9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略) 三楼开标二室【濉溪 (略) 建 (略) 三楼】。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略) 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 (略) 、 (略) 发布。
10.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 标 人:濉溪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濉溪 (略) 124号
联 系 人:杨主任
电 话:(略)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 (略)
地 址: (略) 濉溪县御溪美景22栋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略)
10.3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濉溪 (略) 建 (略) 十一楼
电 话:0561-(略)
11.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11.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11.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 (略) 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11.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第10.1款和第10.2款。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略) 络速度 (略) 防止在系 (略) 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 (略) 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 其他事项:
12.2.1本 (略) 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 (略) (略) 网站”交易服务――资料 (略) 下载“ (略) 操作手册”“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安徽省互联互通版)”等相关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 (略) 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电话联系:新点技术热线0512-(略))。
12.2.2投标人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企业主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 (略) (略) ,联系电话:400-880-4959。
12.2.3本项目招标的补遗、答疑等内 (略) (略) 网站发布,请投标人及时主动关注,因未及时关注而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2.4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13.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
13.1投标保证金金额:(略)元
13.2投标保证金形式:
第一类:√银行转账√银行汇款√网银
第二类:√纸质银行保函
第三类:√电子保函(银行、保险、担保等)
13.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1)如采用第一类形式:
①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户名、账号、开户行:
户名: (略)
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濉溪支行
账号:(略)(略)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足额转入招标公告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由于投标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负。
(2)如采用第二类形式:
①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
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按格式承诺真实有效。同时将纸质银行保函复印件(或影印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
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纸质银行保函无效。
④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纸质银行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一致,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将报监管部 (略) 理。
(3)如采用第三类形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略) (略) 交易系统对接的电子保函,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注:采用第二类或第三类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保险、担保等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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