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电建装备公司湖北南漳抽水蓄能电站施工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建设及运行维护项目变压器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中国 (略)
湖北南漳抽水蓄能电站施工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建设及运行维护项目变压器采购
询比采购文件
采 购 人:中 (略)
武汉 (略)
采购机构:中 (略) 供应链中心
二○四年十二月
中国·(武汉)
项目编号:POWERCHINA-0407-(略)
一、采购条件受中 (略) 武汉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 (略) 供应链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变压器材料,计划使用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1、项目概况:本项目包含110kV施工变电站建设及运行维护、35k (略) 建设及运行维护、35k (略) 建设及运行维护、11 (略)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内容包括征地红线外用地手续办理及协调、土建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用电手续报批及办理、调试、试运行、验收、移交、系统运行维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及评审等工作
2、采购范围:
序号 | 产品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110kV电力变压器 | SSZ□-(略)/110 三相三绕组油浸式、自冷有载调压变压器 | 1 | 台 | 二级能效 | ||
2 | 110kV中性点成套装置 | 额定电压:126kV | 1 | 套 | |||
3 | 35kV电力变压器 | SZ□-3150/35 三相双绕组油浸式、自冷有载调压变压器 | 1 | 台 | 二级能效 |
3、质保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起2年
4、交货时间:2025年2月15日,具体以(略)方通知为准
5、交货地点: (略) 南漳县板桥镇王家坪乡
6、质量要求:满足图纸及技术条款
7、附件文件:附件一、报价清单;附件二、图纸;附件三、技术条款
8、付款方式及节点:电汇或银行承兑,承兑接收比例需50%以上。设备进场验收后付至70%;项目带电投入运行后付至90%,剩余10%质保金,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无任何质量问题2年后支付,每次付款前(略)方需要按合同约定提供增值税专票。
9、品牌要求:江 (略) 、成都西电 (略) 、 (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职业健康证书如有),出具产品检验报告。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提供近5年内的类似招标产品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2月27日11: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 (略) (http://**,以下简称“ (略) ”)获取采购文件。
2、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
购买采购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目购买采购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30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 (略) 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 (略) 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办理方式1)直接下载“中招易采”APP自助办理数字证书,客服电话:(略);方式2)请登(略)http://**联系客服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响应文件递交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各 (略) 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通知所有的供应商。
4、合格 (略) (略) 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 (略) 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 (略) (http://**) (略) (http://**)和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采 购 人:中 (略) 武汉 (略)
地 址: (略) (略) 阳 (略) 长盛工业园 109 省道西
邮 编:(略)
联 系 人:万女士
电 话:(略)
采购机构:中 (略) 供应链中心
地 址: (略) (略) (略) 瑞丰国际大厦 23 楼
邮 编:(略)
联 系 人:龙先生
电 话:027-(略)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电 话:027-(略)
电子邮箱:*@*q.com
九、纪检监督机构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 (略) 纪委办公室(027-(略))提出投诉
2024年12月18日
1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采购人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 |
1.1.3 | 采购机构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 |
1.1.4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 |
1.1.5 | 项目地点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 |
1.3.1 | 采购范围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 |
1.3.2 | 交货时间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 |
1.3.3 | 交货地点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 |
1.3.4 | 质量要求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 |
1.4.1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 |
1.9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 □组织,踏勘现场集合时间点击查看>>*年**月**日**时**分,集合地点点击查看>>点击查看>>*,踏勘联系人及电话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
1.10 | 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预备会召开时间点击查看>>*年**月**日**时**分,地点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
2.2.1 | 供应商提出澄清的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27日9时00分前 |
2.2.2 | 采购人澄清答复的截止时间 | |
2.3.1 | 对采购文件修改的截止时间 | |
3.2.3 | 报价要求 | 1、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物资供货到现场需按采购人要求卸货到指定位置,包含期间的转运吊装费用、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13 %。 |
3.3.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天 |
3.4.1 | 响应保证金 | 无 |
3.5.2 | 财务情况表 | 提供近3年各年度的会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审计报告等。 |
3.5.3 | 业绩情况表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 |
3.5.5 | 诉讼及仲裁情况 | 近3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3年。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响应文件封面盖单位章,响应文件内容按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字并盖单位章。 |
6.3 | 评审方法 | 详见第三章 |
7.4.1 | 履约担保 | 采购人与成交人协商签订书面合同时约定 |
10 | 是否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 ?全流程□半流程 |
1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1. (略) 管理制度,本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1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交货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交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1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包含对生产厂家的资质要求,对供应商的业绩要求包含对响应材料的业绩要求。
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或标段中递交响应文件,否则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
(9)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8)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询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询比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不组织踏勘现场。
1.9.2不组织踏勘现场
供应商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安全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召开预备会。
1.11.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2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产品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采购文件作出响应。
1.11.3响应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采购文件2.1.1采购文件包括:
(1)询比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及附件;
(5)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6)需求一览表;
(7)技术规范;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者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略) (http://**)向采购人提出,要求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采购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略) (http://**)公布。
2.2.3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1采购人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2.3.2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修改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5天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3.响应文件3.1.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响应保证金
(4)资格审查资料
(5)报价表
(6)商务偏差表
(7)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8)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1)技术偏差表
(2)交货计划表
(3)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4)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5)技术参数对比表(选择使用)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2.1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总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为准,修正总报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修改响应函中的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
无。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响应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供应商及其生产厂家(适用于代理商参加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响应设备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1)供应商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产品取得证书”或“检验报告”应提供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鉴定报告复印件。国家规定需要生产许可产品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5.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与的,本章第3.5.1项至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不允许递交备选方案。
3.7.1响应文件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进行编写。
3.7.2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交货期、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上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递交4.1.1供应商应当按照采 (略) 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有附表。
4.1.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供应商通过下载采 (略) 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 (略) 收到通知后,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启采购人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略) 公开开启,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启:
(1)供 (略) 对已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公布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2)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启记录上签字确认
(3)开启结束。
供应商对开启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现场提出来,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记录在案。
6.评审6.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
6.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投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略) 罚 (略) 罚的;
(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3.2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按管理制度确定成交人。
根据定标结果,在中国 (略) (略) (网址:http://**)上公示三天。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7.3.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7.3.2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询比和不再询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重新询比: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家的;
(2)经评审小组评审否决所有响应文件的。
重新询比后,供应商仍少于3家或者经评审小组评审后所有响应文件被否决的。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供应商为2家时,经批准可以转为竞争性谈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供应商只有1家时,经批准可以转为单一来源谈判。
9.纪律和监督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相关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或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5日内向公告/邀请函所公布的纪检监督机构提出投诉。投诉采用书面形式,投诉内容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关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投诉人是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是否采用电子响应文件(A)半流程:供应商按照本章节3.7的要求编制纸质版响应文件,并按照本章节4的要求进行密封、标识、递交、修改与撤回。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纸质响应文件准时参加开启会议,现场开启并签字确认开启结果。
(B)全流程: (略) (http://**)办理数字证书、下载安装投标管家、CA证书插件等投标工具,远程在线编制、加密、上传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
1
(略) 采购工作, (略) 有关采购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当预计供应商数量多,清标工作量大且报价除低价及较低价外无成交可能,可以按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排序。)
1、当各包件供应商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各包件供应商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的,按照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审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二、评审原则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审组织及服务
1、为做好评审工作,成立评审小组和工作小组。
2、评审小组
2.1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审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评审小组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
2.3评审小组组建后报中 (略) 招标采购机构备案。
2.4评审工作由评审小组负责。
3、工作小组
3.1由采购人代表组成工作小组,在评审期间为评审小组服务。
3.2接受评审小组指派进行基础数据摘录汇总、对比等工作。
四、评审程序及内容
1、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1.1供应商资格审查---供应商的财务、技术、生产、业绩等方面是否满足供应商资格的全部要求。
1.2算术错误修正
1.2.1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2)若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总报价。
1.2.2评审小组按以上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3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响应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响应保证金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
(3)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采购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的;
(10)纠正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总价经修正后累计偏差超过20%的;
(12)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1.4供应商不能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重大偏差。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 (略) 不构成重大偏差。
2、响应文件澄清
2.1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及报价水平等,评审小组认为需要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2.2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澄清问题由评审小组组长确认后发出。
2.3供应商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4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5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和供应商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3、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3.1评审小组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3.2经评审的报价
3.2.1经评审的报价计算公式
经评审的报价=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修正
3.2.2遗漏修正
审核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报价组成中此部份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
3.3评审及排序
根据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经评审的报价相等时,按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按并列推荐。
五、评审报告
1、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审小组起草,评审小组全体成员应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评审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审标报告中阐明。
2、评审小组在评审报告中根据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的前一至三名为成交候选人。
3、评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启记录表
(2)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资格审查、算术错误检查、符合性审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否决的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3)详细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经评审的报价计算,汇总排序;
(4)推荐成交候选人;
(5)成交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若成交候选人的报价中有重复计算时,重复计算情况作叙述。
1
合同编号:
采 购 合 同(标准版)
签订日 期:【 】年 【 】月【 】日
签订地 点: 【 】
点击查看>>**采购合同
采购方((略)方):点击查看>>*有限公司
供货方((略)方):点击查看>>*有限公司
鉴于(略)方有意向(略)方采购点击查看>>**(以下简称:货物),用于点击查看>>*项目的建设,且(略)方同意向(略)方供应上述货物,(略)(略)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之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订立本合同。
1、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含税总价(元) | 质量及品牌要求 | 交货期 | 备注 |
1 | |||||||||
含税合计 | ¥: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 | ||||||||
备注:1. |
① 、 / ;
② 、 / ;
2、(略)方应当按照(略)方提供的图纸和明细加工货物,并依据图纸及数量结算;有设计变更的,以(略)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3、 本合同下的供货范围包括所有合同货物、出厂单据、必要包装、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4、(略)方保证其供应的合同货物是全新的、安全的、全套而不漏项的、质量优良的。合同货物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应符合本合同的约定。
5、(略)方应提供与货物安装、使用、维护相关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
6、如果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合同约定的货物材料、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技术服务有任何漏项、短缺,而该漏项、短缺部分确是(略)方供货范围中应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对货物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略)方均应负责将遗漏、短缺的部分补上,发生的费用由(略)方承担。
7、(略)方提供的货物应当是符合(略)方需求、全新的产品。
1、本合同含税价格为人民币:¥ (大写金额: 元整),其中不含税价 元,税率13%,税额 元。本合同执行中,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合同税率与国家保持一致,不含税价格不进行调整,只调整合同总金额。
本合同总价格包含(略)方将合同货物运抵(略)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及(略)方指定的收货人,并履行完其他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货物价款、运输费、卸货费、保险费、包装、标记、售后服务、技术培训及(略)方提供保护措施的费用,以及(略)方应支付的所有税费等),(略)方已充分考量本合同商业风险,合同价格在本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略)方不再另行向(略)方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略)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符合法律规定与(略)方的财务要求,且不得开具多个税率的发票,(略)方未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略)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略)方延迟付款违约。
2、本合同的付款程序、方式:
2.1 付款方式
①
货物质保期为 年,质保金期限为验收合格后 年,质保金期限满后且未发现质量及售后服务瑕疵,(略)方将 %质保金无息返退(略)方;质保期内,如发现货物质量及售后服务瑕疵,(略)方须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进行售后修复、处理,费用由(略)方承担,并从质保金中扣抵,扣抵后如有余额,也将于质保期满后无息返退(略)方。
2.2(略)(略)双方认可现金、电汇、银行承兑汇票(注意:注意约定清楚承兑期限)等多种结算方式。
3、(略)方若变更本合同的收款单位、收款账号,应及时通知(略)方并向(略)方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略)方有权从到期应向(略)方支付的价款中扣除(略)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其他费用。
1、由(略)方交货到(略)方指定地点,交货地点: 。
2、交货时间: 年 月 日前全部到货
3、(略)方应将货物运至(略)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由(略)方指定的收货人签收,收货人核对并确认货物数量型号等基本信息后,在(略)方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名及注明“核对无误”和盖章,经(略)方收货人签字及盖章的送货单视为(略)方收货凭证,送货单由(略)方留存一联。未签名、注明且盖章的,视为未收取相关货物。(略)方也不承担相应仓储费用。
4、如(略)方需变更交货时间,应及时通知(略)方。
5、(略)方迟延交货达 日及以上的,(略)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费用概由(略)方承担。(略)方如需提前交货,需征得(略)方书面同意。
6、(略)方应按(略)方的要求将货物安装、使用、维修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说明书、合格证书、质量检验证明书等)、随机配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与货物一并提交(略)方指定的收货人,否则视同迟 (略) 理。
7、货物的实际交货日期以符合合同要求的全部物件送达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准。货物所有权自交付之日起转移给(略)方。
8、在合同货物备妥发出前 小时内(含本数),(略)方应以传真或函件等方式将发货通知单、交运日期以及货物的名称、型号、数量、外形尺寸、重量及注意事项等通知(略)方。
9、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货物由(略)方采用 □汽车、 □火车、 □多式联运 方式送达交货地,所需费用由(略)方承担。
10、(略)方负责办理发运合同货物所需要的运输手续及合同货物交付前的运输,合同货物运抵并卸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数量、质量和安全方面的风险(包括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责任由(略)方承担。(略)方应负责尽快自费对丢失、短缺的合同货物补充供货,修理和更换损坏的合同货物,并承担由于补充和修理或更换损坏的合同货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11、包装及标识:货物的包装及标识应当符合国家主管机关最新的规定及(略)方的要求,并能满足保证货物安全的要求,即满足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防震动、防冲撞等包装要求。并且,必须 / 包装,每捆/箱重量限于 / 吨,以便安全运抵交货地,包装及标识费用由(略)方承担。
(略)方应将合同货物资料与合同货物分离并单独包装,防止受潮、受损。
12、包装物的回收: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
(1)包装物免回收;
(2)由(略)方进行回收,且由(略)方承担一切费用。
1、 当(略)方要求(略)方提供现场服务时,(略)方技术人员应在接到(略)方通知后24小时内(含本数)给予答复,并在48小时内(含本数)到达现场。另有约定时除外。
2、(略)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提供技术服务时应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自觉做好安全保护措施(如进入施工现场需佩戴安全帽等),接受现场的监督管理;若(略)方技术人员违反现场安全规章制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略)方和(略)方人员、(略)方和(略)方人员、任何第三方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害、 (略) 罚等)概由(略)方承担。
(略)方派出的技术人员,应当胜任现场技术服务工作。否则(略)方可以随时提出书面材料要求(略)方更换,(略)方应当于收到(略)方更换人员的书面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
1、 (略) (略) 外抽检。(略)方有权对合同货物(包括原材料)进行抽检,(略)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抽检所需的资料和必要条件。
(略)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抽检,第三方检验机构应具备合格的检验资质。
2、(略)方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抽检的,(略)方应在进行第三方抽检一周前将抽检计划传真给第三方、(略)方。
3、公司内抽检分为(略)方自行实施、(略)方见证(略)方实施和(略)方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实施等方式。(略)方应根据(略)方的要求,提供合格的试验设备、配合人员和其他必要条件,并承担相关费用(本合同第五条第5项约定由(略)方承担费用的情形除外)。
(略)方见证(略)方实施抽检的,(略)方应提前 天通知(略)方生产进度,邀请(略)方现场见证,抽检结束后,由各方共同签署工厂抽检报告。
4、公司外抽检是货物到达现场后,(略)方根据现场情况,认为有必要进行时,包括(略)方自行实施和(略)方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实施两种方式。
5、(略)方自行实施厂外抽检或(略)方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实施抽检的,如抽检的货物符合合同要求,所有检测等相关费用由(略)方承担;如抽检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略)方将按照合同约定或国家相关规定,扩大抽检范围,视检测结果,作修理、重新生产、终止 (略) 理,同时所有检测等相关费用由(略)方承担。
6、货物到达交货地点,由(略)、(略)双方派专人到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对货物的包装、外观、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和技术工艺、配件、技术资料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非因(略)方责任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的情况,(略)方应在(略)方书面要求时限内予以修理、更换,或补齐短缺部件,并承担全部费用,且交货期限不予顺延。
7、在对到达交货地点的货物进行现场检验时,如发现合同货物非因(略)方责任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各方应做好并签署检验记录,各执一份,作为向(略)方提出索赔的有效依据;如果由于(略)方原因,导致合同货物有任何损坏、缺陷或者短少,(略)方在接到(略)方通知后,应尽快修理、更换或补齐相应的部件,费用由(略)方承担。
8、如各方代表对共同检验中的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商检,该商检结果为最终检验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9、货物在抽检及现场验收阶段未发现问题或(略)方已按本合同约定予以修理、更换、补齐短缺部件,均不减轻或免除(略)方按本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所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和违约责任。
10、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由于(略)方原因需要进行的检查、试验、再试验、修理或更换,(略)方应承担进行上述工作所需的费用。(略)方应做好安排以便进行上述工作。
11、上述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抽检、验收均以(略)方出具书面验收合格证明为验收合格的唯一依据,(略)方未出具书面验收合格证明的,视为未验收合格。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抽检、验收仅作外观与初步确认,不视为(略)方对产品质量的最终确认。
第六条 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1、(略)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相关约定及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制造和检验,且应严格遵循(略)方相关产品质量标准进行质量管控。所选用的材料及零部件均应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所有货物及其构件均须完全满足本合同之约定,并经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
2、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 个月,厂家需提供售后质保承诺书,自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双方终验收合格投入正常运行之日起算。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长于前述质量保证期的,适用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3、如果由于第三方原因未能及时完成货物验收、投运的,则质保期由(略)、(略)双方另行约定。
4、(略)方保证其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操作情况下,运行安全、可靠。
5、质保期内,发现货物存在质量缺陷,需要修理、更换主要部件,从 (略) 停运的,质保期自(略)方消除该缺陷后重新计算,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略)方承担;质保期内,货物的其他部件存在质量缺陷,但不影响货物整体的正常运行,或对货物整体正常运行影响不大的,该部件的质保期自维修或更换后正常运行之日起重新计算。
6、质保期内,发现货物存在并非(略)方过错引发的质量、性能问题,需要进行检查、试验、修理、更换时,(略)方应及时完成前述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7、质保期的终止不能视为(略)方对货物中存在可能引起货物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责任的解除。潜在缺陷是指在质保期结束后5年内,货物在正常工况下按要求操作和维护时出现的,由双方或第三方权威部门认定为潜在性缺陷的货物,而非正常的老化、磨损的货物,(略)方应免费予以修理或更换,并承担(略)方或任何第三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8、在从货物运至交货地点之日起至质量保证期结束之日的期间,如发现(略)方提供的货物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略)方有权选择且(略)方必须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修理: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进行修理,以使其符合合同要求。质保期内货物出现故障的,除易损件或人为违章操作外,由(略)方负责维修、更换零部件,费用由(略)方承担。(略)方应在接到(略)方投诉电话后的24小时内作出答复,如电话沟通解决不了的,(略)方应派专业维修人员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除非(略)方同意,修理工作应于合理期限内完成。如(略)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维修责任,(略)方可自行或委托他人维修,所支出的费用由(略)方承担。
更换:(略)方以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替换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合同货物,费用由(略)方承担。除非(略)方同意,更换应在 个工作日以内完成。
退货:将有缺陷的货物退还(略)方,(略)方负责将被退还的货物运出安装现场。此种情况下,(略)方应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并承担(略)方支出的安装、拆卸、运输、保险及购买替代品所发生的额外支出等费用。由此造成(略)方损失的,还须赔偿损失。
削价:对有缺陷的货物 (略) 理,(略)方将有缺陷货物原合同价与削价后价格之间的差额退还(略)方。
赔偿损失:除已有的约定外,(略)方应赔偿(略)方因采取上述措施所发生的损失。(略)方选择以上任何补救措施均不减轻或免除(略)方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内容转让给第三方。
2、未经(略)方同意,(略)方不得将本合同供货范围中的采购事项对外分包。
3、(略)方应对所有分包货物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略)方对分包商的确认与否并不免除(略)方根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任何责任,也不增加(略)方的责任。
1、(略)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双方约定的,(略)方有权要求(略)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1)(略)方违反合同约定迟延交货的,每迟延一日应向(略)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 5 ‰的迟延交货违约金。
(2)经验收,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不能满足本合同的约定时,应按本合同第六条第8项 (略) 理。
(3)(略)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修理、更换、补缺等义务的,每迟延一日应向(略)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 5 ‰的违约金。
(4)如因(略)方货物质量、性能问题或其他违约行为给(略)方造成损失,且(略)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后,仍不能弥补该损失的,还应足额赔偿(略)方的损失。
(5)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略)方有权终止合同,(略)方则须退还(略)方已支付的全部合同价款,并向(略)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①(略)方明确表示无法供货;
②(略)方无故迟延交货逾期10日及以上的;
③(略)方擅自转包或者分包;
④(略)方出现本合同第八条所列违约行为,经(略)方通知后在限定时间内仍不能消除的。
(6)(略)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不符合双方约定,导致(略)方受到第三方或国家有关机关追究的,概由(略)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民事和行政责任(包括 (略) 理善后发生的一切费用)。
2、当(略)方丧失履行本合同能力或资不抵债时,(略)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终止本合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略)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3、若(略)方逾期付款,应当按照本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向(略)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除此之外,(略)方不得向(略)方主张其他任何权益。
4、合同因一方违约而解除的,违约一方支付违约金后仍不能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应补充赔偿守约方的余下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以下情形视为不可抗力事件:包括因战争、动乱、瘟疫或其他非(略)方、(略)方责任造成的空中飞行物体坠落、爆炸、火灾以及当地气象、地震部门规定的恶劣自然灾害情况。
2、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略)(略)双方应当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均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减轻不可抗力造成的后果,不可抗力造成的后果消失,合同可以继续履行的,合同期限自动顺延,双方均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1、未经(略)方书面同意,(略)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本合同的任何条款,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的内容。
2、(略)方应对(略)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或项目信息采取积极措施严守保密义务,不得用于非本合同目的的场合;并只向己方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人员公开;除非取得对方的书面同意文件,否则不得向任何其它的第三方泄露。
3、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保密条款均有效,直到透露方书面声明放弃保密要求,或者这些保密资料的内容已从其他渠道进入公众领域使保密成为没有必要时失去效力。
4、(略)方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应及时销毁,不得外泄。(略)方不得将(略)方提供的模具(如有)或样品作为样板进行展示。
5、(略)方违反保密义务,应当赔偿由此给(略)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如(略)方损失金额无法界定,则(略)方赔偿金额应不低于本合同累计订单金额的【100】%,如本合同金额较低的,则最低赔偿数额不少于人民币【10】万元。
第十一条 知识产权条款
1、知识产权权属。本合同提及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知识产权的权属属于(略)方所有。
2、许可使用范围。(略)方向(略)方采购的产品适用于(略)方的生产、加工;(略)方如针对本次采购的产品进行了进一步的技术改进,则改进后的成果属于(略)方所有,(略)方拥有改进后的成果申请知识产权的权利,该创新成果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略)方所有,在(略)方发放许可时,(略)方享有优先许可的权利。
3、保密。针对本次采购过程,涉及的采购的产品型号、供货价格等信息,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无关的第三方。
4、侵权责任。(略)方保证,(略)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合同产品、设备或合同产品、设备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因(略)方提供的合同产品、设备存在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而受到侵权索赔时,(略)方应向第三方 (略) 理答复,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的和经济上的责任。给(略)方造成损失的,(略)方还应赔偿(略)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武汉国际仲裁中心),按申请仲裁时该会(中心)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 (略) 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通知与送达
(略)方:点击查看>>*有限公司
地址: (略) (略) 阳福大道 (略) 交叉口西南240米中 (略) (东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略)方:点击查看>>*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1、本合同中约定的通知,以传真、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送达的,一经发出即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投邮三日后即视为送达。
2、任何一方变更上述任何联系方式,必须在变更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向上述通讯地址、传真、电子邮箱,邮寄、发送文件、通知等,均视为合法有效的邮寄、发送。
3、(略)方特别承诺:
(1)司法机关(包括但不 (略) )可以通过短信或电子邮件等现代通讯方式或邮寄方式向合同双方送达法律文书(包括诉讼文书);
(2)(略)方保证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或邮寄地址系准确、有效的,司法机关以专用条款约定的地址发出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律文书或其他通知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3)(略)方同意司法机关可采取以上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送达法律文书,司法机关采取多种方式送达法律文书的,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
(4)(略)方确认的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各个司法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等。
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确须对合同条款做出补充、修改的,由双方协商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本合同。
3、本合同一式 2 份,双方各执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特别约定是对合同其他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特别约定为准。
(以下无正文)
(略)方 | (略)方 | ||
单位名称(章): | 点击查看>>*有限公司 | 单位名称(章): | 点击查看>>*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
邮寄地址: | 邮寄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手机号: | 手机号: | ||
签订日期: | 2024年 月 日 | 签订日期: | 2024年 月 日 |
开票/汇款信息 | |||
税 号: | 税 号: | ||
地 址: | 地 址: | ||
电 话: | 电 话: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帐 号: | 帐 号: |
附件:保廉合同
保廉合同
合同编号:【 】 | |
采 购 方:【点击查看>>*有限公司】 | |
供 货 方:【点击查看>>*有限公司】 |
为确保双方能够勤政廉洁地履行【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物资采购合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1 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1.2 本着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自觉按合同办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以及个人合法权益。
1.3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经常开展廉政教育,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监督工作。
1.4 加强相互监督,对违反合同(协议)行为及时提醒并予以纠正,对违法违纪行为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二条 采购方义务
2.1 采购方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供货方提供的礼金、有价证券(卡)和物品;不得在供货方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2.2 采购方工作人员不得借本人及家庭婚丧嫁娶、住房装修、子女就学等时机,索取或接受供货方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劳务、财务帮助。
2.3 采购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安排亲友、子女到供货方单位工作或分包工程。
2.4 采购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供货方提供的宴请、高消费娱乐活动及国内外观光旅游活动。
2.5 采购方工作人员不得为供货方多算业务量、多结业务款,不按合同(协议)规定规格、质量等要求进行验收和监督管理,并从中收受回扣,谋取私利。
2.6 采购方工作人员不得因供货方拒绝合同外的不合理要求,而故意刁难供货方。
2.7 采购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计量、结算、支付等职权,故意刁难供货方以谋取私利。
第三条 供货方责任
3.1 供货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方工作人员赠送现金、礼品或有价证券(卡)。
3.2 供货方工作人员不得为采购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采购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3 供货方工作人员不得邀请和资助采购方工作人员及家属外出旅游、参观、学习。
3.4 供货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黄、赌、贿等各种手段拉拢腐蚀采购方工作人员。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采购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保廉合同规定的行为,情节轻微的,由采购方上级纪检组织监察部门给予诫勉谈话;情节较重并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党 (略) 分 (略) 罚,并建议调离原岗位,不再从事相关工作;给供货方造成损失的,采购方单位赔偿供货方单位直接经济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4.2供货方单位或个人有违反保廉合同约定的行为,情节轻微的,供货方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略)元;情节较重并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供货方赔偿采购方直接经济损失,并取消供货方在采购方的经济业务投标或承揽经济业务的资格。
第五条 双方约定如下事项:
5.1 本保廉合同由【**】监督,举报电话:【点击查看>>】;由【**】负责本合同的验收。
5.2 双方其他约定:在履约过程中,国家及地方相关部门发布的廉政规定、办法均须严格执行。
第六条 本保廉合同作【点击查看>>*】物资采购合同的一部分,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第七条 本保廉合同份数【点击查看>>】物资采购合同一致。
采购方(盖章): | 供货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授权代表签字: | 授权代表签字: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POWERCHINA-填写立项后自动生成编号
中国 (略)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采购项目
响应文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必须填写,并以询比采购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为准)
项目 | 资格要求 | 供应商须填写简单的内容 | 证明文件所在页码 |
生产厂家资格信息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 ||
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 |||
代理商 资格信息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 ||
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 |||
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近点击查看>>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点击查看>>*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点击查看>>*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
注: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只需填写生产厂家资格信息;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填写代理商资格信息和所代理的生产厂家资格信息
目录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一、响应函
二、授权委托书
三、响应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报价表
六、商务偏差表
七、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差表
二、供货计划表
三、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四、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五、技术参数对比表(选择使用)
致: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总报价,税率是 %,响应材料品牌为 ,材料交货地点为 ,按合同约定履行所有义务。
2、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4、随同本响应函提交响应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5、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7、我方承诺准备和参加询比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全部自理,不因项目终止而向采购人索赔。
供 商 应 :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我方)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响应文件、签订 (略) 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自委托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结束止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1、供应商基本情况及证书复印件
基本情况
供应商名称 | ||||||||||||
制造商/代理商 | (略)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成立或 注册时间 | 注册资金 | |||||||||||
主要负责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
制造企业 基本情况 | 名称 | 地址 | ||||||||||
年生产 能力 | 职工人数 | |||||||||||
需外购的 主要零部件 | 名称 | 生产厂家及地址 | ||||||||||
名称 | 生产厂家及地址 | |||||||||||
…… | …… | |||||||||||
需外购的 易损件 | 名称 | 生产厂家及地址 | ||||||||||
名称 | 生产厂家及地址 | |||||||||||
…… | …… | |||||||||||
近3年资产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近3年负债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近3年 营业收入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近3年利润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近3年 净利润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经营范围: | ||||||||||||
代理商 基本情况 (制造企业参加询比的无须填写) | 年销售能力 | 职工人数 | ||||||||||
近3年资产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近3年负债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近3年 营业收入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近3年利润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近3年 净利润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经营范围: | ||||||||||||
注:本表可增加并扩展。
附: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产品检验证书复印件
4、代理商参与的还须提供的以下资料:
4.1制造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2制造企业的管理体系认证书复印件
4.3制造企业的唯一授权书(格式后附)
5、供应商银行信誉证明文件
6、供应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
7、允许联合体参与的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格式后附)
制造企业的唯一授权书(格式)
致: 发包人
我方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 (略) )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企业,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 (国 (略) )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供应商地址)的 (供应商名称)作为我方的唯一授权代理人参加下列活动:
(1)代表我方参加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的询比,按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 (材料名称)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响应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响应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 (供应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 (供应商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 (供应商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出具授权书的制造企业名称(加盖公章):
正式授权签字的代表 姓名、职务:
2、近年财务状况表
具体年份要求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正文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符合资格条件的业绩汇总表
3.1制造企业(制造企业参与时填写)
序号 | 规格型号 | 合同数量 | 合同金额 | 执行年份及情况 | ||
1 | ||||||
2 | ||||||
3 | ||||||
…… | ||||||
序号 | 名称 | 项目业主 | 规格型号 | 合同数量 | 合同金额 | 执行年份及情况 |
1 | ||||||
2 | ||||||
3 | ||||||
…… | ||||||
注:1、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2、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报 价 单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合计 | |||||||
货期及付款方式(必填): | |||||||
备注:报价包含货物制造、包装、运输、装卸、物资供货到现场需按采购人要求卸货到指定位置,包含期间的转运吊装费用、售后服务、税费(税率为13%增值税)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 |||||||
贵单位所询产品报价如上,如有问题请与我们沟通 | |||||||
报价单位: | |||||||
报价人: 联系方式: | |||||||
报价日期: 报价有效期: |
1
商务偏差 | 条目 | 页码 | 采购文件规定 | 偏差 | 备注 |
供应商声明:除本表已列明的偏差外,我们接受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商务条件。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技术偏差 | 条目 | 页码 | 采购文件规定 | 偏差 | 备注 |
供应商声明:除本表已列明的偏差外,我们接受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技术要求。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生产厂家 | 产地 | 交货日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注:1.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描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供应商月度最大供应能力、仓储能力,交货进度保障措施;
2、产品质量承诺,出现质量 (略) 理措施承诺;
3、售后服务措施。
4、其他响应说明及技术资料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日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可增加相应的文字说明:
1
中国 (略)
湖北南漳抽水蓄能电站施工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建设及运行维护项目变压器采购
询比采购文件
采 购 人:中 (略)
武汉 (略)
采购机构:中 (略) 供应链中心
二○四年十二月
中国·(武汉)
项目编号:POWERCHINA-0407-(略)
一、采购条件受中 (略) 武汉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 (略) 供应链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变压器材料,计划使用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1、项目概况:本项目包含110kV施工变电站建设及运行维护、35k (略) 建设及运行维护、35k (略) 建设及运行维护、11 (略)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内容包括征地红线外用地手续办理及协调、土建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用电手续报批及办理、调试、试运行、验收、移交、系统运行维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及评审等工作
2、采购范围:
序号 | 产品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110kV电力变压器 | SSZ□-(略)/110 三相三绕组油浸式、自冷有载调压变压器 | 1 | 台 | 二级能效 | ||
2 | 110kV中性点成套装置 | 额定电压:126kV | 1 | 套 | |||
3 | 35kV电力变压器 | SZ□-3150/35 三相双绕组油浸式、自冷有载调压变压器 | 1 | 台 | 二级能效 |
3、质保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起2年
4、交货时间:2025年2月15日,具体以(略)方通知为准
5、交货地点: (略) 南漳县板桥镇王家坪乡
6、质量要求:满足图纸及技术条款
7、附件文件:附件一、报价清单;附件二、图纸;附件三、技术条款
8、付款方式及节点:电汇或银行承兑,承兑接收比例需50%以上。设备进场验收后付至70%;项目带电投入运行后付至90%,剩余10%质保金,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无任何质量问题2年后支付,每次付款前(略)方需要按合同约定提供增值税专票。
9、品牌要求:江 (略) 、成都西电 (略) 、 (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职业健康证书如有),出具产品检验报告。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提供近5年内的类似招标产品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2月27日11: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 (略) (http://**,以下简称“ (略) ”)获取采购文件。
2、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
购买采购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目购买采购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30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 (略) 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 (略) 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办理方式1)直接下载“中招易采”APP自助办理数字证书,客服电话:(略);方式2)请登(略)http://**联系客服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响应文件递交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各 (略) 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通知所有的供应商。
4、合格 (略) (略) 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 (略) 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 (略) (http://**) (略) (http://**)和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采 购 人:中 (略) 武汉 (略)
地 址: (略) (略) 阳 (略) 长盛工业园 109 省道西
邮 编:(略)
联 系 人:万女士
电 话:(略)
采购机构:中 (略) 供应链中心
地 址: (略) (略) (略) 瑞丰国际大厦 23 楼
邮 编:(略)
联 系 人:龙先生
电 话:027-(略)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电 话:027-(略)
电子邮箱:*@*q.com
九、纪检监督机构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 (略) 纪委办公室(027-(略))提出投诉
2024年12月18日
1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采购人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 |
1.1.3 | 采购机构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 |
1.1.4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 |
1.1.5 | 项目地点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 |
1.3.1 | 采购范围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 |
1.3.2 | 交货时间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 |
1.3.3 | 交货地点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 |
1.3.4 | 质量要求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 |
1.4.1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 |
1.9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 □组织,踏勘现场集合时间点击查看>>*年**月**日**时**分,集合地点点击查看>>点击查看>>*,踏勘联系人及电话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
1.10 | 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预备会召开时间点击查看>>*年**月**日**时**分,地点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
2.2.1 | 供应商提出澄清的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27日9时00分前 |
2.2.2 | 采购人澄清答复的截止时间 | |
2.3.1 | 对采购文件修改的截止时间 | |
3.2.3 | 报价要求 | 1、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物资供货到现场需按采购人要求卸货到指定位置,包含期间的转运吊装费用、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13 %。 |
3.3.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天 |
3.4.1 | 响应保证金 | 无 |
3.5.2 | 财务情况表 | 提供近3年各年度的会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审计报告等。 |
3.5.3 | 业绩情况表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 |
3.5.5 | 诉讼及仲裁情况 | 近3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3年。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响应文件封面盖单位章,响应文件内容按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字并盖单位章。 |
6.3 | 评审方法 | 详见第三章 |
7.4.1 | 履约担保 | 采购人与成交人协商签订书面合同时约定 |
10 | 是否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 ?全流程□半流程 |
1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1. (略) 管理制度,本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1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交货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交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1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包含对生产厂家的资质要求,对供应商的业绩要求包含对响应材料的业绩要求。
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或标段中递交响应文件,否则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
(9)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8)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询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询比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不组织踏勘现场。
1.9.2不组织踏勘现场
供应商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安全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召开预备会。
1.11.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2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产品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采购文件作出响应。
1.11.3响应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采购文件2.1.1采购文件包括:
(1)询比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及附件;
(5)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6)需求一览表;
(7)技术规范;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者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略) (http://**)向采购人提出,要求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采购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略) (http://**)公布。
2.2.3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1采购人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2.3.2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修改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5天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3.响应文件3.1.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响应保证金
(4)资格审查资料
(5)报价表
(6)商务偏差表
(7)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8)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1)技术偏差表
(2)交货计划表
(3)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4)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5)技术参数对比表(选择使用)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2.1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总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为准,修正总报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修改响应函中的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
无。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响应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供应商及其生产厂家(适用于代理商参加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响应设备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1)供应商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产品取得证书”或“检验报告”应提供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鉴定报告复印件。国家规定需要生产许可产品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5.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与的,本章第3.5.1项至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不允许递交备选方案。
3.7.1响应文件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进行编写。
3.7.2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交货期、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上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递交4.1.1供应商应当按照采 (略) 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有附表。
4.1.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供应商通过下载采 (略) 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 (略) 收到通知后,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启采购人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略) 公开开启,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启:
(1)供 (略) 对已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公布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2)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启记录上签字确认
(3)开启结束。
供应商对开启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现场提出来,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记录在案。
6.评审6.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
6.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投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略) 罚 (略) 罚的;
(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3.2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按管理制度确定成交人。
根据定标结果,在中国 (略) (略) (网址:http://**)上公示三天。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7.3.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7.3.2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询比和不再询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重新询比: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家的;
(2)经评审小组评审否决所有响应文件的。
重新询比后,供应商仍少于3家或者经评审小组评审后所有响应文件被否决的。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供应商为2家时,经批准可以转为竞争性谈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供应商只有1家时,经批准可以转为单一来源谈判。
9.纪律和监督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相关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或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5日内向公告/邀请函所公布的纪检监督机构提出投诉。投诉采用书面形式,投诉内容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关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投诉人是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是否采用电子响应文件(A)半流程:供应商按照本章节3.7的要求编制纸质版响应文件,并按照本章节4的要求进行密封、标识、递交、修改与撤回。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纸质响应文件准时参加开启会议,现场开启并签字确认开启结果。
(B)全流程: (略) (http://**)办理数字证书、下载安装投标管家、CA证书插件等投标工具,远程在线编制、加密、上传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
1
(略) 采购工作, (略) 有关采购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当预计供应商数量多,清标工作量大且报价除低价及较低价外无成交可能,可以按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排序。)
1、当各包件供应商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各包件供应商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的,按照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审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二、评审原则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审组织及服务
1、为做好评审工作,成立评审小组和工作小组。
2、评审小组
2.1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审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评审小组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
2.3评审小组组建后报中 (略) 招标采购机构备案。
2.4评审工作由评审小组负责。
3、工作小组
3.1由采购人代表组成工作小组,在评审期间为评审小组服务。
3.2接受评审小组指派进行基础数据摘录汇总、对比等工作。
四、评审程序及内容
1、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1.1供应商资格审查---供应商的财务、技术、生产、业绩等方面是否满足供应商资格的全部要求。
1.2算术错误修正
1.2.1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2)若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总报价。
1.2.2评审小组按以上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3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响应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响应保证金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
(3)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采购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的;
(10)纠正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总价经修正后累计偏差超过20%的;
(12)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1.4供应商不能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重大偏差。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 (略) 不构成重大偏差。
2、响应文件澄清
2.1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及报价水平等,评审小组认为需要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2.2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澄清问题由评审小组组长确认后发出。
2.3供应商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4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5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和供应商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3、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3.1评审小组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3.2经评审的报价
3.2.1经评审的报价计算公式
经评审的报价=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修正
3.2.2遗漏修正
审核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报价组成中此部份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
3.3评审及排序
根据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经评审的报价相等时,按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按并列推荐。
五、评审报告
1、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审小组起草,评审小组全体成员应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评审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审标报告中阐明。
2、评审小组在评审报告中根据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的前一至三名为成交候选人。
3、评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启记录表
(2)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资格审查、算术错误检查、符合性审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否决的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3)详细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经评审的报价计算,汇总排序;
(4)推荐成交候选人;
(5)成交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若成交候选人的报价中有重复计算时,重复计算情况作叙述。
1
合同编号:
采 购 合 同(标准版)
签订日 期:【 】年 【 】月【 】日
签订地 点: 【 】
点击查看>>**采购合同
采购方((略)方):点击查看>>*有限公司
供货方((略)方):点击查看>>*有限公司
鉴于(略)方有意向(略)方采购点击查看>>**(以下简称:货物),用于点击查看>>*项目的建设,且(略)方同意向(略)方供应上述货物,(略)(略)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之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订立本合同。
1、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含税总价(元) | 质量及品牌要求 | 交货期 | 备注 |
1 | |||||||||
含税合计 | ¥: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 | ||||||||
备注:1. |
① 、 / ;
② 、 / ;
2、(略)方应当按照(略)方提供的图纸和明细加工货物,并依据图纸及数量结算;有设计变更的,以(略)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3、 本合同下的供货范围包括所有合同货物、出厂单据、必要包装、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4、(略)方保证其供应的合同货物是全新的、安全的、全套而不漏项的、质量优良的。合同货物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应符合本合同的约定。
5、(略)方应提供与货物安装、使用、维护相关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
6、如果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合同约定的货物材料、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技术服务有任何漏项、短缺,而该漏项、短缺部分确是(略)方供货范围中应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对货物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略)方均应负责将遗漏、短缺的部分补上,发生的费用由(略)方承担。
7、(略)方提供的货物应当是符合(略)方需求、全新的产品。
1、本合同含税价格为人民币:¥ (大写金额: 元整),其中不含税价 元,税率13%,税额 元。本合同执行中,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合同税率与国家保持一致,不含税价格不进行调整,只调整合同总金额。
本合同总价格包含(略)方将合同货物运抵(略)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及(略)方指定的收货人,并履行完其他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货物价款、运输费、卸货费、保险费、包装、标记、售后服务、技术培训及(略)方提供保护措施的费用,以及(略)方应支付的所有税费等),(略)方已充分考量本合同商业风险,合同价格在本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略)方不再另行向(略)方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略)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符合法律规定与(略)方的财务要求,且不得开具多个税率的发票,(略)方未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略)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略)方延迟付款违约。
2、本合同的付款程序、方式:
2.1 付款方式
①
货物质保期为 年,质保金期限为验收合格后 年,质保金期限满后且未发现质量及售后服务瑕疵,(略)方将 %质保金无息返退(略)方;质保期内,如发现货物质量及售后服务瑕疵,(略)方须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进行售后修复、处理,费用由(略)方承担,并从质保金中扣抵,扣抵后如有余额,也将于质保期满后无息返退(略)方。
2.2(略)(略)双方认可现金、电汇、银行承兑汇票(注意:注意约定清楚承兑期限)等多种结算方式。
3、(略)方若变更本合同的收款单位、收款账号,应及时通知(略)方并向(略)方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略)方有权从到期应向(略)方支付的价款中扣除(略)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其他费用。
1、由(略)方交货到(略)方指定地点,交货地点: 。
2、交货时间: 年 月 日前全部到货
3、(略)方应将货物运至(略)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由(略)方指定的收货人签收,收货人核对并确认货物数量型号等基本信息后,在(略)方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名及注明“核对无误”和盖章,经(略)方收货人签字及盖章的送货单视为(略)方收货凭证,送货单由(略)方留存一联。未签名、注明且盖章的,视为未收取相关货物。(略)方也不承担相应仓储费用。
4、如(略)方需变更交货时间,应及时通知(略)方。
5、(略)方迟延交货达 日及以上的,(略)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费用概由(略)方承担。(略)方如需提前交货,需征得(略)方书面同意。
6、(略)方应按(略)方的要求将货物安装、使用、维修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说明书、合格证书、质量检验证明书等)、随机配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与货物一并提交(略)方指定的收货人,否则视同迟 (略) 理。
7、货物的实际交货日期以符合合同要求的全部物件送达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准。货物所有权自交付之日起转移给(略)方。
8、在合同货物备妥发出前 小时内(含本数),(略)方应以传真或函件等方式将发货通知单、交运日期以及货物的名称、型号、数量、外形尺寸、重量及注意事项等通知(略)方。
9、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货物由(略)方采用 □汽车、 □火车、 □多式联运 方式送达交货地,所需费用由(略)方承担。
10、(略)方负责办理发运合同货物所需要的运输手续及合同货物交付前的运输,合同货物运抵并卸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数量、质量和安全方面的风险(包括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责任由(略)方承担。(略)方应负责尽快自费对丢失、短缺的合同货物补充供货,修理和更换损坏的合同货物,并承担由于补充和修理或更换损坏的合同货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11、包装及标识:货物的包装及标识应当符合国家主管机关最新的规定及(略)方的要求,并能满足保证货物安全的要求,即满足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防震动、防冲撞等包装要求。并且,必须 / 包装,每捆/箱重量限于 / 吨,以便安全运抵交货地,包装及标识费用由(略)方承担。
(略)方应将合同货物资料与合同货物分离并单独包装,防止受潮、受损。
12、包装物的回收: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
(1)包装物免回收;
(2)由(略)方进行回收,且由(略)方承担一切费用。
1、 当(略)方要求(略)方提供现场服务时,(略)方技术人员应在接到(略)方通知后24小时内(含本数)给予答复,并在48小时内(含本数)到达现场。另有约定时除外。
2、(略)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提供技术服务时应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自觉做好安全保护措施(如进入施工现场需佩戴安全帽等),接受现场的监督管理;若(略)方技术人员违反现场安全规章制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略)方和(略)方人员、(略)方和(略)方人员、任何第三方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害、 (略) 罚等)概由(略)方承担。
(略)方派出的技术人员,应当胜任现场技术服务工作。否则(略)方可以随时提出书面材料要求(略)方更换,(略)方应当于收到(略)方更换人员的书面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
1、 (略) (略) 外抽检。(略)方有权对合同货物(包括原材料)进行抽检,(略)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抽检所需的资料和必要条件。
(略)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抽检,第三方检验机构应具备合格的检验资质。
2、(略)方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抽检的,(略)方应在进行第三方抽检一周前将抽检计划传真给第三方、(略)方。
3、公司内抽检分为(略)方自行实施、(略)方见证(略)方实施和(略)方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实施等方式。(略)方应根据(略)方的要求,提供合格的试验设备、配合人员和其他必要条件,并承担相关费用(本合同第五条第5项约定由(略)方承担费用的情形除外)。
(略)方见证(略)方实施抽检的,(略)方应提前 天通知(略)方生产进度,邀请(略)方现场见证,抽检结束后,由各方共同签署工厂抽检报告。
4、公司外抽检是货物到达现场后,(略)方根据现场情况,认为有必要进行时,包括(略)方自行实施和(略)方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实施两种方式。
5、(略)方自行实施厂外抽检或(略)方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实施抽检的,如抽检的货物符合合同要求,所有检测等相关费用由(略)方承担;如抽检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略)方将按照合同约定或国家相关规定,扩大抽检范围,视检测结果,作修理、重新生产、终止 (略) 理,同时所有检测等相关费用由(略)方承担。
6、货物到达交货地点,由(略)、(略)双方派专人到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对货物的包装、外观、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和技术工艺、配件、技术资料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非因(略)方责任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的情况,(略)方应在(略)方书面要求时限内予以修理、更换,或补齐短缺部件,并承担全部费用,且交货期限不予顺延。
7、在对到达交货地点的货物进行现场检验时,如发现合同货物非因(略)方责任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各方应做好并签署检验记录,各执一份,作为向(略)方提出索赔的有效依据;如果由于(略)方原因,导致合同货物有任何损坏、缺陷或者短少,(略)方在接到(略)方通知后,应尽快修理、更换或补齐相应的部件,费用由(略)方承担。
8、如各方代表对共同检验中的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商检,该商检结果为最终检验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9、货物在抽检及现场验收阶段未发现问题或(略)方已按本合同约定予以修理、更换、补齐短缺部件,均不减轻或免除(略)方按本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所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和违约责任。
10、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由于(略)方原因需要进行的检查、试验、再试验、修理或更换,(略)方应承担进行上述工作所需的费用。(略)方应做好安排以便进行上述工作。
11、上述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抽检、验收均以(略)方出具书面验收合格证明为验收合格的唯一依据,(略)方未出具书面验收合格证明的,视为未验收合格。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抽检、验收仅作外观与初步确认,不视为(略)方对产品质量的最终确认。
第六条 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1、(略)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相关约定及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制造和检验,且应严格遵循(略)方相关产品质量标准进行质量管控。所选用的材料及零部件均应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所有货物及其构件均须完全满足本合同之约定,并经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
2、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 个月,厂家需提供售后质保承诺书,自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双方终验收合格投入正常运行之日起算。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长于前述质量保证期的,适用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3、如果由于第三方原因未能及时完成货物验收、投运的,则质保期由(略)、(略)双方另行约定。
4、(略)方保证其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操作情况下,运行安全、可靠。
5、质保期内,发现货物存在质量缺陷,需要修理、更换主要部件,从 (略) 停运的,质保期自(略)方消除该缺陷后重新计算,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略)方承担;质保期内,货物的其他部件存在质量缺陷,但不影响货物整体的正常运行,或对货物整体正常运行影响不大的,该部件的质保期自维修或更换后正常运行之日起重新计算。
6、质保期内,发现货物存在并非(略)方过错引发的质量、性能问题,需要进行检查、试验、修理、更换时,(略)方应及时完成前述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7、质保期的终止不能视为(略)方对货物中存在可能引起货物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责任的解除。潜在缺陷是指在质保期结束后5年内,货物在正常工况下按要求操作和维护时出现的,由双方或第三方权威部门认定为潜在性缺陷的货物,而非正常的老化、磨损的货物,(略)方应免费予以修理或更换,并承担(略)方或任何第三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8、在从货物运至交货地点之日起至质量保证期结束之日的期间,如发现(略)方提供的货物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略)方有权选择且(略)方必须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修理: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进行修理,以使其符合合同要求。质保期内货物出现故障的,除易损件或人为违章操作外,由(略)方负责维修、更换零部件,费用由(略)方承担。(略)方应在接到(略)方投诉电话后的24小时内作出答复,如电话沟通解决不了的,(略)方应派专业维修人员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除非(略)方同意,修理工作应于合理期限内完成。如(略)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维修责任,(略)方可自行或委托他人维修,所支出的费用由(略)方承担。
更换:(略)方以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替换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合同货物,费用由(略)方承担。除非(略)方同意,更换应在 个工作日以内完成。
退货:将有缺陷的货物退还(略)方,(略)方负责将被退还的货物运出安装现场。此种情况下,(略)方应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并承担(略)方支出的安装、拆卸、运输、保险及购买替代品所发生的额外支出等费用。由此造成(略)方损失的,还须赔偿损失。
削价:对有缺陷的货物 (略) 理,(略)方将有缺陷货物原合同价与削价后价格之间的差额退还(略)方。
赔偿损失:除已有的约定外,(略)方应赔偿(略)方因采取上述措施所发生的损失。(略)方选择以上任何补救措施均不减轻或免除(略)方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内容转让给第三方。
2、未经(略)方同意,(略)方不得将本合同供货范围中的采购事项对外分包。
3、(略)方应对所有分包货物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略)方对分包商的确认与否并不免除(略)方根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任何责任,也不增加(略)方的责任。
1、(略)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双方约定的,(略)方有权要求(略)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1)(略)方违反合同约定迟延交货的,每迟延一日应向(略)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 5 ‰的迟延交货违约金。
(2)经验收,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不能满足本合同的约定时,应按本合同第六条第8项 (略) 理。
(3)(略)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修理、更换、补缺等义务的,每迟延一日应向(略)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 5 ‰的违约金。
(4)如因(略)方货物质量、性能问题或其他违约行为给(略)方造成损失,且(略)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后,仍不能弥补该损失的,还应足额赔偿(略)方的损失。
(5)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略)方有权终止合同,(略)方则须退还(略)方已支付的全部合同价款,并向(略)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①(略)方明确表示无法供货;
②(略)方无故迟延交货逾期10日及以上的;
③(略)方擅自转包或者分包;
④(略)方出现本合同第八条所列违约行为,经(略)方通知后在限定时间内仍不能消除的。
(6)(略)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不符合双方约定,导致(略)方受到第三方或国家有关机关追究的,概由(略)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民事和行政责任(包括 (略) 理善后发生的一切费用)。
2、当(略)方丧失履行本合同能力或资不抵债时,(略)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终止本合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略)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3、若(略)方逾期付款,应当按照本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向(略)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除此之外,(略)方不得向(略)方主张其他任何权益。
4、合同因一方违约而解除的,违约一方支付违约金后仍不能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应补充赔偿守约方的余下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以下情形视为不可抗力事件:包括因战争、动乱、瘟疫或其他非(略)方、(略)方责任造成的空中飞行物体坠落、爆炸、火灾以及当地气象、地震部门规定的恶劣自然灾害情况。
2、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略)(略)双方应当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均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减轻不可抗力造成的后果,不可抗力造成的后果消失,合同可以继续履行的,合同期限自动顺延,双方均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1、未经(略)方书面同意,(略)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本合同的任何条款,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的内容。
2、(略)方应对(略)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或项目信息采取积极措施严守保密义务,不得用于非本合同目的的场合;并只向己方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人员公开;除非取得对方的书面同意文件,否则不得向任何其它的第三方泄露。
3、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保密条款均有效,直到透露方书面声明放弃保密要求,或者这些保密资料的内容已从其他渠道进入公众领域使保密成为没有必要时失去效力。
4、(略)方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应及时销毁,不得外泄。(略)方不得将(略)方提供的模具(如有)或样品作为样板进行展示。
5、(略)方违反保密义务,应当赔偿由此给(略)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如(略)方损失金额无法界定,则(略)方赔偿金额应不低于本合同累计订单金额的【100】%,如本合同金额较低的,则最低赔偿数额不少于人民币【10】万元。
第十一条 知识产权条款
1、知识产权权属。本合同提及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知识产权的权属属于(略)方所有。
2、许可使用范围。(略)方向(略)方采购的产品适用于(略)方的生产、加工;(略)方如针对本次采购的产品进行了进一步的技术改进,则改进后的成果属于(略)方所有,(略)方拥有改进后的成果申请知识产权的权利,该创新成果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略)方所有,在(略)方发放许可时,(略)方享有优先许可的权利。
3、保密。针对本次采购过程,涉及的采购的产品型号、供货价格等信息,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无关的第三方。
4、侵权责任。(略)方保证,(略)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合同产品、设备或合同产品、设备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因(略)方提供的合同产品、设备存在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而受到侵权索赔时,(略)方应向第三方 (略) 理答复,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的和经济上的责任。给(略)方造成损失的,(略)方还应赔偿(略)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武汉国际仲裁中心),按申请仲裁时该会(中心)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 (略) 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通知与送达
(略)方:点击查看>>*有限公司
地址: (略) (略) 阳福大道 (略) 交叉口西南240米中 (略) (东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略)方:点击查看>>*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1、本合同中约定的通知,以传真、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送达的,一经发出即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投邮三日后即视为送达。
2、任何一方变更上述任何联系方式,必须在变更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向上述通讯地址、传真、电子邮箱,邮寄、发送文件、通知等,均视为合法有效的邮寄、发送。
3、(略)方特别承诺:
(1)司法机关(包括但不 (略) )可以通过短信或电子邮件等现代通讯方式或邮寄方式向合同双方送达法律文书(包括诉讼文书);
(2)(略)方保证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或邮寄地址系准确、有效的,司法机关以专用条款约定的地址发出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律文书或其他通知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3)(略)方同意司法机关可采取以上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送达法律文书,司法机关采取多种方式送达法律文书的,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
(4)(略)方确认的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各个司法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等。
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确须对合同条款做出补充、修改的,由双方协商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本合同。
3、本合同一式 2 份,双方各执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特别约定是对合同其他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特别约定为准。
(以下无正文)
(略)方 | (略)方 | ||
单位名称(章): | 点击查看>>*有限公司 | 单位名称(章): | 点击查看>>*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
邮寄地址: | 邮寄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手机号: | 手机号: | ||
签订日期: | 2024年 月 日 | 签订日期: | 2024年 月 日 |
开票/汇款信息 | |||
税 号: | 税 号: | ||
地 址: | 地 址: | ||
电 话: | 电 话: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帐 号: | 帐 号: |
附件:保廉合同
保廉合同
合同编号:【 】 | |
采 购 方:【点击查看>>*有限公司】 | |
供 货 方:【点击查看>>*有限公司】 |
为确保双方能够勤政廉洁地履行【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物资采购合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1 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1.2 本着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自觉按合同办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以及个人合法权益。
1.3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经常开展廉政教育,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监督工作。
1.4 加强相互监督,对违反合同(协议)行为及时提醒并予以纠正,对违法违纪行为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二条 采购方义务
2.1 采购方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供货方提供的礼金、有价证券(卡)和物品;不得在供货方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2.2 采购方工作人员不得借本人及家庭婚丧嫁娶、住房装修、子女就学等时机,索取或接受供货方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劳务、财务帮助。
2.3 采购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安排亲友、子女到供货方单位工作或分包工程。
2.4 采购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供货方提供的宴请、高消费娱乐活动及国内外观光旅游活动。
2.5 采购方工作人员不得为供货方多算业务量、多结业务款,不按合同(协议)规定规格、质量等要求进行验收和监督管理,并从中收受回扣,谋取私利。
2.6 采购方工作人员不得因供货方拒绝合同外的不合理要求,而故意刁难供货方。
2.7 采购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计量、结算、支付等职权,故意刁难供货方以谋取私利。
第三条 供货方责任
3.1 供货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方工作人员赠送现金、礼品或有价证券(卡)。
3.2 供货方工作人员不得为采购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采购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3 供货方工作人员不得邀请和资助采购方工作人员及家属外出旅游、参观、学习。
3.4 供货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黄、赌、贿等各种手段拉拢腐蚀采购方工作人员。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采购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保廉合同规定的行为,情节轻微的,由采购方上级纪检组织监察部门给予诫勉谈话;情节较重并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党 (略) 分 (略) 罚,并建议调离原岗位,不再从事相关工作;给供货方造成损失的,采购方单位赔偿供货方单位直接经济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4.2供货方单位或个人有违反保廉合同约定的行为,情节轻微的,供货方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略)元;情节较重并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供货方赔偿采购方直接经济损失,并取消供货方在采购方的经济业务投标或承揽经济业务的资格。
第五条 双方约定如下事项:
5.1 本保廉合同由【**】监督,举报电话:【点击查看>>】;由【**】负责本合同的验收。
5.2 双方其他约定:在履约过程中,国家及地方相关部门发布的廉政规定、办法均须严格执行。
第六条 本保廉合同作【点击查看>>*】物资采购合同的一部分,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第七条 本保廉合同份数【点击查看>>】物资采购合同一致。
采购方(盖章): | 供货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授权代表签字: | 授权代表签字: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POWERCHINA-填写立项后自动生成编号
中国 (略)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采购项目
响应文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必须填写,并以询比采购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为准)
项目 | 资格要求 | 供应商须填写简单的内容 | 证明文件所在页码 |
生产厂家资格信息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 ||
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 |||
代理商 资格信息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 ||
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 |||
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近点击查看>>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点击查看>>*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点击查看>>*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
注: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只需填写生产厂家资格信息;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填写代理商资格信息和所代理的生产厂家资格信息
目录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一、响应函
二、授权委托书
三、响应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报价表
六、商务偏差表
七、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差表
二、供货计划表
三、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四、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五、技术参数对比表(选择使用)
致: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总报价,税率是 %,响应材料品牌为 ,材料交货地点为 ,按合同约定履行所有义务。
2、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4、随同本响应函提交响应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5、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7、我方承诺准备和参加询比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全部自理,不因项目终止而向采购人索赔。
供 商 应 :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我方)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响应文件、签订 (略) 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自委托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结束止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1、供应商基本情况及证书复印件
基本情况
供应商名称 | ||||||||||||
制造商/代理商 | (略)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成立或 注册时间 | 注册资金 | |||||||||||
主要负责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
制造企业 基本情况 | 名称 | 地址 | ||||||||||
年生产 能力 | 职工人数 | |||||||||||
需外购的 主要零部件 | 名称 | 生产厂家及地址 | ||||||||||
名称 | 生产厂家及地址 | |||||||||||
…… | …… | |||||||||||
需外购的 易损件 | 名称 | 生产厂家及地址 | ||||||||||
名称 | 生产厂家及地址 | |||||||||||
…… | …… | |||||||||||
近3年资产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近3年负债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近3年 营业收入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近3年利润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近3年 净利润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经营范围: | ||||||||||||
代理商 基本情况 (制造企业参加询比的无须填写) | 年销售能力 | 职工人数 | ||||||||||
近3年资产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近3年负债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近3年 营业收入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近3年利润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近3年 净利润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经营范围: | ||||||||||||
注:本表可增加并扩展。
附: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产品检验证书复印件
4、代理商参与的还须提供的以下资料:
4.1制造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2制造企业的管理体系认证书复印件
4.3制造企业的唯一授权书(格式后附)
5、供应商银行信誉证明文件
6、供应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
7、允许联合体参与的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格式后附)
制造企业的唯一授权书(格式)
致: 发包人
我方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 (略) )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企业,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 (国 (略) )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供应商地址)的 (供应商名称)作为我方的唯一授权代理人参加下列活动:
(1)代表我方参加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的询比,按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 (材料名称)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响应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响应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 (供应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 (供应商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 (供应商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出具授权书的制造企业名称(加盖公章):
正式授权签字的代表 姓名、职务:
2、近年财务状况表
具体年份要求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正文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符合资格条件的业绩汇总表
3.1制造企业(制造企业参与时填写)
序号 | 规格型号 | 合同数量 | 合同金额 | 执行年份及情况 | ||
1 | ||||||
2 | ||||||
3 | ||||||
…… | ||||||
序号 | 名称 | 项目业主 | 规格型号 | 合同数量 | 合同金额 | 执行年份及情况 |
1 | ||||||
2 | ||||||
3 | ||||||
…… | ||||||
注:1、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2、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报 价 单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合计 | |||||||
货期及付款方式(必填): | |||||||
备注:报价包含货物制造、包装、运输、装卸、物资供货到现场需按采购人要求卸货到指定位置,包含期间的转运吊装费用、售后服务、税费(税率为13%增值税)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 |||||||
贵单位所询产品报价如上,如有问题请与我们沟通 | |||||||
报价单位: | |||||||
报价人: 联系方式: | |||||||
报价日期: 报价有效期: |
1
商务偏差 | 条目 | 页码 | 采购文件规定 | 偏差 | 备注 |
供应商声明:除本表已列明的偏差外,我们接受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商务条件。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技术偏差 | 条目 | 页码 | 采购文件规定 | 偏差 | 备注 |
供应商声明:除本表已列明的偏差外,我们接受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技术要求。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生产厂家 | 产地 | 交货日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注:1.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描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供应商月度最大供应能力、仓储能力,交货进度保障措施;
2、产品质量承诺,出现质量 (略) 理措施承诺;
3、售后服务措施。
4、其他响应说明及技术资料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日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可增加相应的文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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