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铁新城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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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铁新城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苏州高铁新城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
品目

其他公共信息与宣传服务

采购单位 苏州高铁新城管理委员会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9日 12:0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苏采云系统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31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相城】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3)
预算金额 ¥8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蔡一芯
项目联系电话 0512-#
采购单位 苏州高铁新城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高铁新 (略) 99号紫光大厦28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鸿渐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中翔大厦2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蔡一芯

项目概况

苏州高铁新城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 JSZC-#-SZHJ-C2024-0019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31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SZHJ-C2024-0019

项目名称:苏州高铁新城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7.#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万元整(¥#.00)

采购需求:

本项目服务内容为苏州高铁新城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法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单位应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响应单位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2-3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12-3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辖区【相城】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

2、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方式: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 (略) (略) —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 (略) 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 (略) (略) (略) 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025-#、#、#;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QQ:#、#、#。

6、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 (略) 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7、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 (略) 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8、本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江苏 (略) 、 (略) (略) 上发布,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电话:0512-#、0512-#。

9、 (略) (略) 《关于深 (略) 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高铁新城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 (略) (略) 高铁新 (略) 99号紫光大厦28楼

联系人:#欣

联系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鸿渐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中翔大厦25楼

联系人:蔡一芯、顾菲儿

联系电话: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一芯、顾菲儿

电话:0512-#


附件:JSZC-#-SZHJ-C2024-0019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苏州高铁新城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
品目

其他公共信息与宣传服务

采购单位 苏州高铁新城管理委员会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9日 12:0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苏采云系统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31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相城】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3)
预算金额 ¥8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蔡一芯
项目联系电话 0512-#
采购单位 苏州高铁新城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高铁新 (略) 99号紫光大厦28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鸿渐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中翔大厦2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蔡一芯

项目概况

苏州高铁新城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 JSZC-#-SZHJ-C2024-0019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31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SZHJ-C2024-0019

项目名称:苏州高铁新城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7.#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万元整(¥#.00)

采购需求:

本项目服务内容为苏州高铁新城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法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单位应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响应单位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2-3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12-3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辖区【相城】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

2、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方式: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 (略) (略) —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 (略) 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 (略) (略) (略) 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025-#、#、#;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QQ:#、#、#。

6、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 (略) 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7、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 (略) 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8、本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江苏 (略) 、 (略) (略) 上发布,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电话:0512-#、0512-#。

9、 (略) (略) 《关于深 (略) 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高铁新城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 (略) (略) 高铁新 (略) 99号紫光大厦28楼

联系人:#欣

联系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鸿渐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中翔大厦25楼

联系人:蔡一芯、顾菲儿

联系电话: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一芯、顾菲儿

电话: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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