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斗镇珍卿村完善角落道路亮化工程
锦斗镇珍卿村完善角落道路亮化工程采购公告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永春县锦斗镇珍卿村村民委员会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锦斗镇珍卿村完善角落道路亮化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永春县联星工程服务中心、福建省 (略) 、 (略) 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 (略) (略) 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锦斗镇珍卿村完善角落道路亮化工程
2.项目编号:YYQZCG#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允许进口 | 所属行业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锦斗镇珍卿村完善角落道路亮化工程 | 1项 | 否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00 | 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 (略) (略)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 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泉财采〔2022〕16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 (略) 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 (略) 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 (略) 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 (略) 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
明细 | 描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未按要求提供的投标无效。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获取文件期限:从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4日17:30点。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获取文件期限,则获取文件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获取文件期限内,请各潜在谈判供应 (略) (略) 【地址:永春县桃 (略) 8号202(人工湖水闸坝上2楼),联系人:小陈,联系电话:#】进行购买,本次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份。
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文件将被拒绝。
8.谈判时间及地点:2024年12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永春县桃 (略) 8号202人工湖水闸坝上2楼( (略) (略) )
9.公告内容发布于随行易交易 (略) (http://**)、永春县锦斗镇珍卿村村民委员会公告栏上发布。
10. 采购人:永春县锦斗镇珍卿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略) 永春县锦斗镇珍卿村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法:#
11.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永春县桃 (略) 8号202(人工湖水闸坝上2楼)
联系人:小陈 联系方法:#
采购公告附件:无
锦斗镇珍卿村完善角落道路亮化工程采购公告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永春县锦斗镇珍卿村村民委员会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锦斗镇珍卿村完善角落道路亮化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永春县联星工程服务中心、福建省 (略) 、 (略) 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 (略) (略) 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锦斗镇珍卿村完善角落道路亮化工程
2.项目编号:YYQZCG#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允许进口 | 所属行业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锦斗镇珍卿村完善角落道路亮化工程 | 1项 | 否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00 | 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 (略) (略)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 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泉财采〔2022〕16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 (略) 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 (略) 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 (略) 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 (略) 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
明细 | 描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未按要求提供的投标无效。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获取文件期限:从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4日17:30点。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获取文件期限,则获取文件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获取文件期限内,请各潜在谈判供应 (略) (略) 【地址:永春县桃 (略) 8号202(人工湖水闸坝上2楼),联系人:小陈,联系电话:#】进行购买,本次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份。
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文件将被拒绝。
8.谈判时间及地点:2024年12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永春县桃 (略) 8号202人工湖水闸坝上2楼( (略) (略) )
9.公告内容发布于随行易交易 (略) (http://**)、永春县锦斗镇珍卿村村民委员会公告栏上发布。
10. 采购人:永春县锦斗镇珍卿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略) 永春县锦斗镇珍卿村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法:#
11.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永春县桃 (略) 8号202(人工湖水闸坝上2楼)
联系人:小陈 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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