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天津市东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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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天津市东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中国 (略) (略) 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中国 (略) (略) 纪律检查委员会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SGC-2024-B-1218)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9日 发布来源:中国 (略) (略) 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项目概况
中国 (略) (略) 纪律检查委员会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略) 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SGC-2024-B-1218
项目名称:中国 (略) (略) 纪律检查委员会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3.#元
最高限价:53.#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53 53 其他服务 中国 (略) (略) 纪律检查委员会食材配送服务,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略) 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信用信息的查询应当在项目评审过程中进行)“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 (略) 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 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 (略) (略) 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了解。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 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含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说明)。 4.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说明)。 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供应商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供应商若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9日到 2024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略) 8号
方式:供应商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书加盖公章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8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 (略) (略) 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地址: (略) (略) (略) 13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8号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欣
电 话:02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 (略)

2024年12月19日



中国 (略) (略) 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中国 (略) (略) 纪律检查委员会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SGC-2024-B-1218)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9日 发布来源:中国 (略) (略) 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项目概况
中国 (略) (略) 纪律检查委员会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略) 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SGC-2024-B-1218
项目名称:中国 (略) (略) 纪律检查委员会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3.#元
最高限价:53.#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53 53 其他服务 中国 (略) (略) 纪律检查委员会食材配送服务,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略) 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信用信息的查询应当在项目评审过程中进行)“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 (略) 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 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 (略) (略) 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了解。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 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含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说明)。 4.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说明)。 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供应商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供应商若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9日到 2024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略) 8号
方式:供应商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书加盖公章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8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 (略) (略) 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地址: (略) (略) (略) 13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8号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欣
电 话: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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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略)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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