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未病特色专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治未病特色专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略) 治未病特色专科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治未病特色专科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月1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治未病特色专科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人民币#

最高限价: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治未病特色专科建设项目(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具体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货物及相关服务;

(2)一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期内的《生产备案凭证》(制造商提供)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销商提供)、《经营备案凭证》(经销商提供);

(3)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销商提供)、《经营备案凭证》(经销商提供);

(4)脉动真空灭菌器须具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具备消毒卫生企业生产许可证(制造商提供);

(5)非医疗器械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

(6)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网站(http://**.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9日23时59分至2024年12月2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月1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线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备份文件 (略) (略) , (略) (略) 胜河里15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发布媒体为“辽宁 (略) ”、“ (略) (辽宁省· (略) )”。

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

2、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备份文件,并承诺电子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电子备份文件的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便携式电脑)并调试完成,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若因供应商自用电子设备(便携式电脑)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义县义州镇西北街

联系方式:0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

地址: (略) (略) 南庄里南郡天下37-101号

联系方式:0416-#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中国 (略) 锦州 (略) 支行

账户名称: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416-#

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9日

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 签于 2024/12/19 13:48:43
(略) 治未病特色专科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治未病特色专科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月1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治未病特色专科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人民币#

最高限价: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治未病特色专科建设项目(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具体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货物及相关服务;

(2)一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期内的《生产备案凭证》(制造商提供)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销商提供)、《经营备案凭证》(经销商提供);

(3)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销商提供)、《经营备案凭证》(经销商提供);

(4)脉动真空灭菌器须具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具备消毒卫生企业生产许可证(制造商提供);

(5)非医疗器械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

(6)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网站(http://**.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9日23时59分至2024年12月2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月1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线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备份文件 (略) (略) , (略) (略) 胜河里15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发布媒体为“辽宁 (略) ”、“ (略) (辽宁省· (略) )”。

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

2、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备份文件,并承诺电子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电子备份文件的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便携式电脑)并调试完成,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若因供应商自用电子设备(便携式电脑)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义县义州镇西北街

联系方式:0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

地址: (略) (略) 南庄里南郡天下37-101号

联系方式:0416-#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中国 (略) 锦州 (略) 支行

账户名称: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416-#

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9日

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 签于 2024/12/19 13:48:43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